鹿港科技:关于签署投资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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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编号:2016-028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港科技”)2015 年 6

月,鹿港科技与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能科技”或“目标公

司”)签订了收购意向的交易框架协议,拟控股艺能科技 51%的股权(详见

2015-032 号公告),艺能科技作为影视行业的互联网科技公司,业务布局具有行

业前瞻性,在大数据分析及应用方面经验丰富,与国内影视制作公司及播放平台

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成功收购艺能科技之后,有助于拓展公司在大数据分析

领域的战略布局,为传统影视业务及互联网影视业务开展提供大数据支持。但与

艺能科技签订协议后,经过尽职调查和市场反应来看,艺能科技需要做成一个独

立的第三方中立的数据平台公司,如果公司控股不利于艺能科技的发展,因此经

公司讨论后,与艺能科技签署了《关于<投资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之框架协

议>的补充协议》,决定出资 600 万元参股艺能科技 10%的股权。

一、关于投资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1、交易描述:鹿港科技向目标公司增资获得目标公司 10%的股权。

2、交易对价:鹿港科技向目标公司增资 600 万元获得目标公司 10%的股权,其

中, 55.5556 万元计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544.4444 万元计入目标公司的资

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1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 出资比例(%)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5556 10%

吴艳 335 60.30%

汪薇 165 29.70%

合计 555.5556 100%

3、鹿港科技已向目标公司支付的 600 万元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对目标公司的增

资款。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投资人已向目标公司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全部增资

款。

4、公司对该目标公司不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不参与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上述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增强公司影视业务综合实力提升,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影视业务制作

及发行能力,引入新的影视行业上下游资源,有助于增强公司影视业务综合实力、

提高影视业务板块业绩贡献,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二)有利于拓展大数据分析领域的战略布局近年来,大数据分析在影视行业中

的运用越来越广。大数据技术可以从影视 剧作品、编剧、导演、演员、出品公

司、播出平台、收视率、广告主等海量数据中提取有价值信息,比如影视题材选

择,以及观众观看时间、地点、媒介、情节播放次数等观众的一切喜好,为影视

创作提供数据支持,从而制作出更符合市场需求和观众喜好的影视作品。艺能科

技作为影视行业的互联网科技公司,业务布局具有行业前瞻性,在大数据分析及

应用方面经验丰富,与国内影视制作公司及播放平台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成

功收购艺能科技之后,有助于拓展公司在大数据分析领域的战略布局,为传统影

视业务及互联网影视业务开展提供大数据支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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