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6-029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参股公司南方汇通微硬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关于收到南方汇通微硬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微硬盘科技”)破产申请裁定书和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12),贵州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作出民事裁定,受理了公司参股公司微硬盘科技的破产清算申请。
上述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14]筑破字第 2 号之一)。根据该裁定书,微硬盘科技进
入破产程序后,相关中介机构对微硬盘科技的整体资产状况进行了审
计和评估。法院认为:微硬盘科技公司资产状况恶化,已严重资不抵
债;该企业实际停产多年,所欠债务经法院强制执行不能清偿,明显
缺乏清偿债务能力。并且,截止目前,无第三人为微硬盘科技提供足
额担保或清偿债务,本案中债权人、债务人也未申请和解、重整。据
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企业法人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
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之规定,裁定:宣告微硬盘科技破产。
二、本事件的影响
公司为微硬盘科技的参股股东,对该公司以投资额为限负有限责
任。公司已于前期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
资产减值准备(已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转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时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微硬盘科技经审计的资产状况,其全部资产
不足以偿付债务,不能对其股东进行偿还,此次宣告该公司破产对公
司无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2]筑破[预]
字第 3 号);
(二)《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4]筑破字第
2-1 号);
(三)《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筑破字
第 2 号之一);
(四)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