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22
2016 年 04 月
1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石华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春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马春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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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69,360,641.06 160,592,663.57 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904,228.15 32,269,650.13 57.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7,129,044.18 31,390,485.69 18.2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683,362.22 30,922,889.26 38.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99 0.2408 57.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99 0.2408 57.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0% 2.75% 1.3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03,266,765.73 1,356,941,940.26 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73,941,559.78 1,223,037,331.63 4.1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725.00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损失
当期直接确认收入政府补助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5,968.40 与资产相关的前期补助本期确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认部分之和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924,509.06 委托理财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为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损益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1,256,844.38 及钢材期货合约公允价值损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及其交割收益之和
得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4,412.87
合计 13,775,183.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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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无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71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石华山 境内自然人 46.29% 62,025,000 62,025,000
江门市江海区神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43% 20,675,000 12,405,000 质押 5,000,000
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19% 15,000,000 0
云南惠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6% 2,900,000 0
金光华 境内自然人 0.86% 1,154,270 0
马春寿 境内自然人 0.75% 1,000,000 750,000 质押 500,000
邹细高 境内自然人 0.73% 972,688 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65% 872,50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5% 599,923 0
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大威 境内自然人 0.32% 431,049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
江门市江海区神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2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270,000
云南惠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0
金光华 1,154,270 人民币普通股 1,154,270
邹细高 972,688 人民币普通股 97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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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72,500 人民币普通股 872,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
599,923 人民币普通股 599,923
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大威 431,049 人民币普通股 431,049
深圳市中诚富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富
419,345 人民币普通股 419,345
国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金婷 301,661 人民币普通股 301,661
石华山在神韵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 金光华 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098,571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5,699 股,合计持股数量为 1,154,27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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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44.26%,主要受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本金收回以及净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86.03%,主要是本期以承兑汇票结算的内销客户货款回笼较多所致。
3、应收账款比期初减少13.00%,主要是受本期货款回笼加快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138.83%,主要是本期终端产品销售预支的差旅费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新增对优巨新材投资参股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24.09%,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年底计提的年终双薪。
7、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98.66%,主要受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多所致。
8、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负增长774.72%,主要受本期地尔国际及同川科技均仍处于业务开拓期,继续亏损所致。
9、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60.01%,主要受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减少39.18%,主要受本期因远期外汇浮亏减少,转回上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34.85%,主要受本期预付工程项目款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12、交易性金融负债比期初减少64.63%,主要受本期远期外汇浮亏减少以及交割转回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负债比上年同期增加,是因为新增对期货浮盈收益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57.71%,主要是本年人民币贬值使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59.55%,主要是本期免抵额增加、堤围费计缴比例调增以及终端产品销量上升增值税额增加
导致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上年增加,主要是新增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损益及钢材期货合约公允价值损益所致。
4、投资收益负增加,主要是新增远期外汇合约交割损益、钢材期货交割损益及银行理财收益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5.46%,主要是因为本年收到的可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6、归母利润对比上年同期增长57.75%,主要是经常性利润增长以及投资性项目浮盈及其交割产生收益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对比同期增加38.03%,主要是盈利增加、货款回笼进度加快以及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募投项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对优巨新材投资支出所致。
3、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对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人民币贬值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一季度,公司在积极拓展市场的同时,围绕制定的经营目标,强化企业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了公司经营业
绩的稳步增长,完成了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36.06万元,较上年增长5.46%;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0.42万元,较上年增长57.75%。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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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目前公司已获得注册专利194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28项,境外发明专利6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6项授权专利,详情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取得方式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1 能降低电机转子运行噪音的电机转子启动机构 201520401034.1 原始取得 实用新型 地尔汉宇
及永磁同步水泵
2 改进叶片结构的水泵及一种可调整流量和效率 201520607506.9 原始取得 实用新型 地尔汉宇
的水泵组件
3 一种开关触点粘连故障保护电路 201520678975.X 原始取得 实用新型 甜的电器
4 一种电动汽车的前车厢结构及电动汽车 201520591781.6 原始取得 实用新型 甜的电器
5 四轴冲压机械手 201520739667.3 原始取得 实用新型 同川科技
6 五轴冲压机械手 201520739562.8 原始取得 实用新型 同川科技
另外,报告期末公司与子公司在申请专利44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报告期内公
司新增1项境外注册商标,从而已拥有境内注册商标163项,境外注册商标45项。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认真落实新产品市场推广、专业人才引进、强化质量管理、流程优化、新项目研发
等各项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公司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有序进行,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年度经营计划在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36.06万元,较上年增长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0.42万元,较
上年增长57.75%。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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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
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1、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郭丽华;吴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 承诺人严
格明;郑立 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 格遵守了
楷;高勤;马 股份限售承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长期
俊涛;吴杰; 诺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池文茂;林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反承诺的
卫文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情形。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首次公开发 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行或再融资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时所作承诺 部分股份。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1、在石华山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承诺人严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格遵守了
梁颖光;郭
股份限售承 之二十五;2、在石华山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丽华;石泰 长期
诺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石华山在公司股票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山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反承诺的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情形。
份;若石华山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胡欢 股份限售承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2014 年 10 长期 承诺人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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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月 30 日 格遵守了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股 上述承诺,
票锁定期限届满后:1、在马俊涛担任公司董事、 未发生违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反承诺的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在 情形。
马俊涛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3、若马俊涛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马俊涛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 承诺人严
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 格遵守了
股份限售承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石华山 长期
诺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反承诺的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情形。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人严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格遵守了
股份限售承 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石华山 2017-10-29
诺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部分股份。 反承诺的
情形。
承诺人严
1、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
格遵守了
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
股份减持承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石华山 易日予以公告。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 2019-10-29
诺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不超过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反承诺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情形。
1、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 承诺人严
江门市江海 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 格遵守了
区神韵投资 股份减持承 易日予以公告。2、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2017-10-29
中心(有限 诺 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首次公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合伙) 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反承诺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情形。
苏州周原九 1、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 承诺人严
股份减持承 2014 年 10
鼎投资中心 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 2017-10-29 格遵守了
诺 月 30 日
(有限合 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其 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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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 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完 未发生违
毕,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反承诺的
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50%。 情形。
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地区,不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
承诺人严
关于同业竞 地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格遵守了
争、关联交 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公
石华山;梁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易、资金占 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公司产品的业务 长期
颖光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用方面的承 或活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
反承诺的
诺 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
情形。
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不制定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
划。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
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
于公司回购、相关人员(即公司控股股东、在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
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
每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
司股价之目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承诺人严
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
格遵守了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
IPO 稳定股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石华山 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控股股东承诺: 1) 2017-10-29
价承诺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每次触发启动条件后增持总金额不得低于人民
反承诺的
币 1,000 万元; 2)单次及/或连续 12 个月增持
情形。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前项
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3)公司控股股
东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份的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
中投赞成票。(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
控股股东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4)
公司控股股东已承诺:(1)已了解并知悉本预
案的全部内容;(2)愿意遵守和执行本预案的
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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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
司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经有权监管部门认定公司
发生回购情形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应制
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在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公司回购、
相关人员(即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
的规定:(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
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
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
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
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 承诺人严
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格遵守了
江门市地尔
IPO 稳定股 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汉宇电器股 长期
价承诺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份有限公司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反承诺的
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 情形。
大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
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3)公
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前
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4)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公司回购
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
购事宜。(5)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
份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
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
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
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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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6)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
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在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
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
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公司回购、相
关人员(即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
规定:(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
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
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一
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石华山;王 承诺人严
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
浩;杨文蔚; 格遵守了
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
区智明;吴 IPO 稳定股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有义务增持的 2017-10-29
格明;郑立 价承诺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
楷;高勤;马 反承诺的
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
俊涛;吴杰 情形。
人员前一会计年度薪酬总和(税前,下同)的
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
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3)公
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
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现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4)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已了解并知悉
本预案的全部内容;(2)愿意遵守和执行本预
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承诺人严
石华山;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格遵守了
丽华;吴格 IPO 稳定股 2014 年 10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同意所持股 长期 上述承诺,
明;郑立楷; 价承诺 月 30 日
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2、在锁定期满后 未发生违
高勤;马俊
两年内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 反承诺的
12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涛;吴杰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情形。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
承诺:若因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承诺人严
石华山;江
行并上市前未依法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和住 格遵守了
门市江海区
房公积金,导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及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神韵投资中 其他承诺 长期
其子公司补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心(有限合
或处以罚款的,我们将全额承担该等费用及罚 反承诺的
伙)
款,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 情形。
追偿。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承诺人严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按届 格遵守了
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石华山 其他承诺 长期
份,经有权监管部门认定本人发生应购回情形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2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制定购回计划,并提请 反承诺的
公司予以公告,同时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 情形。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石华山;梁
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
颖光;郭丽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华;吴格明;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郑立楷;高
的,本人/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若
勤;马俊涛; 承诺人严
未能履行前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吴杰;池文 格遵守了
(1)、通过本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
茂;林卫文;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其他承诺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 长期
江门市地尔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向本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汉宇电器股 反承诺的
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份有限公 情形。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本公司股
司;王浩;区
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
智明;杨文
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其他责
蔚;王伟;何
任主体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本公司,因
富昌
此给本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本
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中国国际金 1、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融股份有限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承诺人严
公司;瑞华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
格遵守了
会计师事务 其能证明其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所(特殊普 其他承诺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非因其过错造成的, 长期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通合伙);广 可免除上述赔偿责任。2、若未能履行前述承诺
反承诺的
东君信律师 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1)、通过公司及时、
情形。
事务所;北 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京大正海地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
13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人资产评估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
有限公司 其投资者的权益;(3)、本公司/本所违反承诺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汇报的具体措施及承诺: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
预期效益,(2)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效果,加快
承诺人严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
格遵守了
江门市地尔 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中小投资者回
2014 年 10 上述承诺,
汉宇电器股 其他承诺 报机制,(4)其他方式。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 长期
月 30 日 未发生违
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
反承诺的
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
情形。
例,积极落实有关内容,继续补充、修订、完
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
施。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969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90.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238.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5 年
家用电器排水泵扩 18,745. 3,861.1
否 18,775 18,775 27.65 100.00% 12 月 31 629.24 是 否
产及技术升级项目 61 6
日
2016 年
洗碗机用洗涤循环
否 10,784 10,784 23.05 743.66 7.00% 12 月 31 0 0否 否
泵项目
日
14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6 年
洗碗机底部总成项
否 10,804 10,804 60.9 1.00% 12 月 31 0 0否 否
目
日
2016 年
新型家庭水务节水
否 3,493 3,493 0.00% 12 月 31 0 0否 否
系统项目
日
2016 年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15,687.
否 16,144 16,144 4,940.23 97.17% 12 月 31 0 0否 否
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88
日
35,238. 3,861.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000 60,000 4,990.93 -- -- 629.24 -- --
05 6
超募资金投向
0
归还银行贷款(如
-- 0 0 0 0 0.00% --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 0 0 0 0 0.00% -- -- -- -- --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0 0 0 -- -- -- --
35,238. 3,861.1
合计 -- 60,000 60,000 4,990.93 -- -- 629.24 -- --
05 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2014 年 12 月 26 日,完成了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13,256.83 万元。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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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
金用途及去向 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元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6年4月6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止2015年12
月31日134,000,000股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3,700,000元(含税)。2016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4
月18日实施完毕。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
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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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21,451,536.69 430,777,322.3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6,087,217.11 6,323,239.17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2,348,466.48 12,011,234.08
应收账款 133,519,223.60 153,470,785.46
预付款项 4,623,237.96 4,290,829.5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065,039.70 2,571,827.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6,071,557.66 102,105,977.9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3,145,844.12 257,953,485.83
流动资产合计 1,003,312,123.32 969,504,702.1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285,714.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1,599,295.42 194,169,942.01
在建工程 52,498,017.35 50,244,350.2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7,679,268.20 108,386,993.77
开发支出
商誉 1,301,392.04 1,301,392.04
长期待摊费用 23,239,961.64 23,627,871.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71,211.06 5,049,747.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79,782.70 4,656,941.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9,954,642.41 387,437,238.11
资产总计 1,403,266,765.73 1,356,941,940.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4,392,489.48 12,420,151.42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3,475,163.95 56,115,848.28
预收款项 20,085,545.89 10,110,594.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4,332,456.97 18,880,876.66
应交税费 7,090,426.97 7,618,168.34
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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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603,070.34 6,405,031.8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4,979,153.60 111,550,670.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4,666,538.95 23,259,887.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24,81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291,356.45 23,259,887.35
负债合计 131,270,510.05 134,810,558.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4,000,000.00 13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43,697,784.04 643,697,784.0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8,179,705.14 58,179,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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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38,064,070.60 387,159,842.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3,941,559.78 1,223,037,331.63
少数股东权益 -1,945,304.10 -905,949.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1,996,255.68 1,222,131,382.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03,266,765.73 1,356,941,940.26
法定代表人:石华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春寿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春寿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2,758,932.60 366,673,368.7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155,966.48 11,618,734.08
应收账款 129,398,793.46 154,425,879.82
预付款项 5,580,601.61 7,104,310.07
应收利息 791,047.93 628,369.8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8,025,460.29 44,198,091.16
存货 93,899,229.88 93,489,796.5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91,366.78 40,091,754.50
流动资产合计 743,101,399.03 718,230,304.7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40,724,693.51 326,438,979.5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82,497,991.74 184,703,442.35
20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在建工程 41,449,869.22 39,427,709.0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4,795,709.75 45,165,336.4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2,139,639.90 22,386,706.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72,499.10 4,081,650.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9,613,532.70 6,618,691.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3,593,935.92 628,822,515.62
资产总计 1,386,695,334.95 1,347,052,820.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4,392,489.48 12,420,151.42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7,452,470.35 59,005,484.32
预收款项 8,194,104.35 1,636,120.85
应付职工薪酬 6,089,223.79 7,661,066.92
应交税费 5,343,864.15 5,409,031.2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833,054.60 4,959,963.2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6,305,206.72 91,091,818.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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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3,616,538.95 22,209,887.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616,538.95 22,209,887.35
负债合计 109,921,745.67 113,301,705.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4,000,000.00 13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39,954,063.55 639,954,063.5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8,179,705.14 58,179,705.14
未分配利润 444,639,820.59 401,617,346.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6,773,589.28 1,233,751,114.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6,695,334.95 1,347,052,820.34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69,360,641.06 160,592,663.57
其中:营业收入 169,360,641.06 160,592,663.5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2,403,912.37 124,196,186.37
其中:营业成本 99,992,179.50 100,756,073.98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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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99,249.99 1,065,005.21
销售费用 9,409,048.00 8,635,869.80
管理费用 17,095,042.60 15,358,300.42
财务费用 -5,791,607.72 -1,619,063.04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5,732,791.94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551,438.5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1,138,082.13 36,396,477.20
加:营业外收入 47,048.40 1,035,620.1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725.00 27,474.5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1,177,405.53 37,404,622.73
减:所得税费用 11,312,532.11 5,658,748.2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864,873.42 31,745,874.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904,228.15 32,269,650.13
少数股东损益 -1,039,354.73 -523,775.6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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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9,864,873.42 31,745,874.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0,904,228.15 32,269,650.1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39,354.73 -523,775.6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799 0.240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799 0.240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石华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春寿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春寿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65,230,752.77 158,579,079.74
减:营业成本 102,949,151.08 103,936,219.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80,636.79 742,453.00
销售费用 6,076,934.87 7,008,448.62
管理费用 12,885,881.41 11,728,58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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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5,721,672.87 -1,459,045.43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8,027,661.94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790,084.54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1,997,398.89 36,622,417.88
加:营业外收入 41,648.40 1,035,620.1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725.00 27,474.5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2,031,322.29 37,630,563.4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9,008,847.93 5,644,584.5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3,022,474.36 31,985,978.9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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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3,022,474.36 31,985,978.9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6,578,239.61 151,238,643.4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399,579.49 5,762,295.6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614,632.61 1,872,084.4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592,451.71 158,873,023.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7,201,811.91 69,369,600.1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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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6,906,088.59 32,678,039.7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357,843.16 11,264,135.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7,443,345.83 14,638,358.4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909,089.49 127,950,134.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683,362.22 30,922,889.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7,39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23,357.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013,357.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458,958.01 10,076,781.8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285,714.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05,00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744,672.01 10,076,781.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268,685.01 -10,076,781.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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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722,167.07 -2,055,899.7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0,674,214.30 18,790,207.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0,777,322.39 685,843,064.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1,451,536.69 704,633,271.84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9,397,672.89 147,280,607.56
收到的税费返还 8,399,579.49 5,762,295.6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671,891.46 1,426,410.6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469,143.84 154,469,313.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5,572,493.73 86,054,751.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5,471,341.53 16,181,034.07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83,393.91 7,499,437.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177,222.81 14,646,669.6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504,451.98 124,381,892.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964,691.86 30,087,421.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19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4,7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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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574,710.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890,292.01 8,610,684.1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285,714.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76,006.01 8,610,684.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98,704.97 -8,610,684.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722,167.07 -2,055,899.7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6,085,563.90 19,420,837.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6,673,368.70 413,778,636.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2,758,932.60 433,199,4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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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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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之签章页)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华山
披露时间: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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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声 明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
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负责人:
石华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马春寿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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