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6-03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在胶
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全体监事经审阅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审
议,本届监事会认为被提名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提名李强先生、姜瑞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
票制选举的方式,当选的监事将与公司工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关联方办公场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租用公司总经理韩真如在北京单独所有的商务办公
房产,作为公司业务部门在北京的日常办公场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其租
赁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在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公司工艺
科科员、角钢厂车间主任和厂长、钢结构厂厂长,现任公司生产部部长。
截至目前,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姜瑞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曾任
公司技术科科员、后任公司工艺技术部部长,现任公司工艺技术部部长及生产厂长。
截至目前,姜瑞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