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 201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391,303,600.53 元 , 减 去 按 当 年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194,020,216.93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9,402,021.69 元,加上期初未分
配利润人民币 590,748,773.74 元,减报告期已分配的 2014 年利润 277,388,176.83 元,
2015 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 685,262,175.75 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所
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情
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考虑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务扩张和产业布局,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201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其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如下:
1、使用自有资金 1.938 亿元收购通化中盛药业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将继续投入
近 3000 万元资金进行技术改造。
2、使用自有资金 7212 万元收购叮当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60%股权。
3、使用自有资金 2.77 亿元收购原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6%股权,并用
4944 万元对其增资 10%股份,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其 60%股权。
4、依据公司 2015 年 12 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二次修订稿)》,公司
拟投入自有资金 4.6 亿元部分补充叮当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B2B”模式推广全国主
要城市项目和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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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年(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没有违反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
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
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
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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