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1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出口比例不断提升,基本为自营出口,主要
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
经营,公司决定在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
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
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
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
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
交易业务。
2、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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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在银行办理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业务期间内的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并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3、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
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
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
产经营,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汇率报价可能低于
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
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
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
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销售部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能够对
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
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
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
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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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外币收款预测。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
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
是可行;同时,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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