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201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201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授信金额情况公告如下:
银行名称 2016 年拟申请额度 (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50,000
2. 中国银行海宁支行 40,000
3. 交通银行海宁支行 40,000
4. 中国农业银行海宁支行 30,000
5. 兴业银行海宁支行 20,000
6. 中国建设银行海宁支行 40,000
7. 招商银行海宁支行 20,000
8.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30,000
9.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注 1) 30,000
10. 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10,000
11. 平安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20,000
12. 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10,000
13、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10,000
合 计 350,000
注 1: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贷款,需利用公司国有土地使权和固定资产(房
屋、设备)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 3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上
抵押贷款的抵押期限按照实际贷款情况,依据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执行。
为便于银行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
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相关文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
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银行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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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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