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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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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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利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林佩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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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68,093,295.18 491,594,390.08 1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572,285.23 52,635,414.54 3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5,168,200.56 49,174,394.55 32.5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1,779,846.60 77,023,169.87 6.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2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2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9% 2.55% 0.6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3,798,264,853.96 3,637,949,944.22 4.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84,638,552.30 2,115,288,225.75 3.2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547,557.5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452,128.1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19.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600,720.83

合计 3,404,084.6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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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63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高利民 境内自然人 25.28% 113,700,000 85,275,000 质押 36,000,000

万向创业投资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4% 74,413,729

份有限公司

高王伟 境内自然人 3.87% 17,400,000 13,050,000 质押 5,500,000

高雪坤 境内自然人 3.19% 14,345,250

宋祖英 境内自然人 2.18% 9,787,500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建信环

其他 1.06% 4,764,200

保产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北京宏道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观

其他 1.01% 4,544,403

道 1 号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

黄立新 境内自然人 0.95% 4,275,000 3,206,250

泰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0.95% 4,259,505

红-个人分红

-019L-FH002 深

泰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 其他 0.76% 3,430,897

品-019L-CT00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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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种类 数量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4,413,729 人民币普通股 74,413,729

高利民 28,4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425,000

高雪坤 14,345,250 人民币普通股 14,345,250

宋祖英 9,787,500 人民币普通股 9,787,5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环

4,764,200 人民币普通股 4,764,200

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宏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观

4,544,403 人民币普通股 4,544,403

道 1 号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高王伟 4,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50,00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4,259,505 人民币普通股 4,259,505

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3,430,897 人民币普通股 3,430,897

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深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2,927,600 人民币普通股 2,927,600

前 10 名股东中,高利民、宋祖英、高王伟、高雪坤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前 10 名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说明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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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本期或本期末 年初或上年同期 增(+) 减 增幅(%) 说 明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3,128,915.00 1,689,280.00 1,439,635.00 85.22% 主要系公司期末期货及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远期结售汇损益增加所

金融资产 致。

预付款项 62,545,119.41 45,330,946.32 17,214,173.09 37.97% 主要系公司本期末预付

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34,854,515.48 21,581,545.64 13,272,969.84 61.50% 主要系公司本期末应收

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178,620,201.93 100,472,279.28 78,147,922.65 77.78% 主要系公司本期末应付

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18,800,598.86 11,021,292.62 7,779,306.24 70.58% 主要系公司本期预收货

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4,052,919.01 44,684,634.42 -20,631,715.41 -46.17% 主要系公司年初发放年

终奖金,相应本期末应付

职工薪酬减少。

应交税费 22,836,492.98 41,863,349.45 -19,026,856.47 -45.45% 主要系公司期末应交税

费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 918,318.72 1,577,771.22 -659,452.50 -41.80% 主要系公司期末应付银

行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56,583.91 1,607,253.90 649,330.01 40.40% 主要系公司销售增加,相

应的税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545,891.57 -3,554,412.16 5,100,303.73 143.49% 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美

元借款调整为人民币借

款,相应的利息费用增加

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3,049,606.43 -57,453.54 -2,992,152.89 -5207.95% 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坏

帐准备减少,以及大宗原

材料价格回升,相应的存

货跌价转回所致。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1,439,635.00 -397,915.00 1,837,550.00 461.79% 主要系公司本期期货及

益(损失以“-”号填 远期结售汇损益增加所

列) 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 12,493.15 1,662,739.72 -1,650,246.57 -99.25% 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理

“-”号填列) 财收益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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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减:营业外支出 545,089.57 189,649.93 355,439.64 187.42% 主要系公司销售增加,相

应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

增加所致。

减:所得税费用 9,526,893.60 7,231,426.64 2,295,466.96 31.74% 主要系公司本期盈利增

加,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增

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1,779,846.60 77,023,169.87 4,756,676.73 6.18% 主要系公司本期经营性

流量净额 盈利增加,相应的经营性

现金流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1,770,707.07 -240,323,880.74 188,553,173.67 78.46%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

流量净额 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相应的投资活动净流量

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0,426,150.22 191,446,703.28 -231,872,853.50 -121.12% 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银

流量净额 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

于2015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浙

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2015年8月21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15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议

案,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2016年1

月18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16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

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二、地博矿业诉讼事项

2014年7月10日公司与地博矿业、鑫鑫投资、孙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为广西

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署了《确认书》,其中地博矿业、鑫鑫投资、孙文忠及广西

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先行签署确认,施琴芳于2014年8月13日书面确认同意孙文忠代表其签署的《确认

书》。详见公司2014年8月15日的相关公告。

2014年8月13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

封、冻结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

中金金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3000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等额其他财产。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2014年9月11日公司向嘉

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与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

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天受理了公司的

诉讼请求并向公司发出了(2014)浙嘉商初字第1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3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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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

2015年7月6日,公司收到了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4)浙嘉商初字第 11 号民事判决书。具

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

2015年7月27日,公司就(2014)浙嘉商初字第 11 号一案提起上诉,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

事上诉状》,并二审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完成上诉行为。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

7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

2015年8月6日,公司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转递的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就(2014)浙嘉商初

字第 11 号一案《上诉状》,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5-064)。

该案件已于2016年4月6日开庭,目前尚处于审理过程中。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本公司上

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

高利民;万向 的发行人股

创业投资股 份,也不由发

份有限公司; 行人回购该

高王伟;葛骏 部分股份;在

股份限售承 2007 年 05 月 正在严格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敏;黄立新;吕 本公司上市 长期

诺 28 日 行中

佩芬;马鹏程; 三年后,在担

宋祖英;王国 任本公司董

松;姚桂松;张 事、监事、高

悦翔 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持本

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

后的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

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公司的股

份。

1、除股份公

司外,本人持

有股权的企

业仅海宁嘉

利来新材料

有限公司一

家,该公司部

分资产已由

股份公司收

购,海宁嘉利

来新材料有

限公司股东

会已决定解

散公司。2、

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的

亲属(包括配

偶、父母、年

满 18 周岁的

关于同业竞 子女及其配

争、关联交 偶、兄弟姐妹

高利民

易、资金占用 及其配偶,配

方面的承诺 偶的父母、兄

弟姐妹,子女

配偶的父母)

及本人和本

人关系密切

的亲属投资

的公司均没

有直接或通

过其他公司

间接从事构

成与股份公

司业务有同

业竞争的经

营活动。3、

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

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的

亲属将继续

不从事与股

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份公司有同

业竞争的经

营活动;也不

通过投资、持

股、参股、联

营、合作、技

术转让或其

他任何方式

参与与股份

公司相竞争

的业务;不向

业务与股份

公司相同、类

似或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

的公司、企业

或其他组织

提供专有技

术、销售渠

道、客户信息

等商业秘密。

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

本公司将继

续不从事与

股份公司有

同业竞争的

经营活动;也

不通过投资、

持股、参股、

联营、合作、

关于同业竞

万向创业投 技术转让或

争、关联交

资股份有限 其他任何方

易、资金占用

公司 式参与与股

方面的承诺

份公司相竞

争的业务;不

向业务与股

份公司相同、

类似或任何

方面构成竞

争的公司、企

业或其他组

织提供专有

技术、销售渠

1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道、客户信息

等商业秘密。

本公司将采

取必要措施

确保下属全

资、控股公司

或间接控股

的公司亦同

样履行本承

诺项下的义

务,并愿意对

下属全资、控

股公司或间

接控股的公

司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股

份公司造成

的经济损失

承担赔偿责

任。

1、除股份公

司外,本人持

有股权的企

业仅海宁嘉

利来新材料

有限公司一

家,该公司部

分资产已由

股份公司收

购,海宁嘉利

关于同业竞 来新材料有

争、关联交 限公司股东

高利民

易、资金占用 会已决定解

方面的承诺 散公司。2、

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的

亲属(包括配

偶、父母、年

满 18 周岁的

子女及其配

偶、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配

偶的父母、兄

弟姐妹,子女

1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配偶的父母)

及本人和本

人关系密切

的亲属投资

的公司均没

有直接或通

过其他公司

间接从事构

成与股份公

司业务有同

业竞争的经

营活动。3、

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

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的

亲属将继续

不从事与股

份公司有同

业竞争的经

营活动;也不

通过投资、持

股、参股、联

营、合作、技

术转让或其

他任何方式

参与股份公

司相竞争的

业务;不向业

务与股份公

司相同、类似

或任何方面

构成竞争的

公司、企业或

其他组织提

供专有技术、

销售渠道、客

户信息等商

业秘密。如本

人违反上述

承诺,股份公

司有权要求

本人对股份

公司因此遭

1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受的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所取

得的收益归

股份公司所

有。

激励对象参

与本次股票

期权与股票

增值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

资金以自筹

方式解决,公

司不为激励

对象依据本

浙江海利得

次股票期权 2014 年 01 月 正在严格履

股权激励承诺 新材料股份 其他承诺 长期

与股票增值 17 日 行中

有限公司

权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有

关权益提供

贷款以及其

他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

包括不为其

贷款提供担

保。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 至 4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2,720.69 至 16,189.96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564.26

元)

(1)公司帘子布产品经过多年认证,从 2016 年年初开始国际品牌客户的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销量有了突破性增加,使客户结构得到优化,盈利能力增强。(2)涤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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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业长丝车用丝的销售比率进一步提高。(3)新产品环保石塑地板开始产生

效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累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购入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收

资产类别 计公允价值变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成本 值变动损益 金额 出金额 益

1,682,760. 2,770,760.0

期货 1,088,000.00 自有资金

00 0

金融衍生工具 6,520.00 351,635.00 358,155.00 自有资金

1,689,280. 3,128,915.0

合计 1,439,635.00 0.00 0.00 0.00 0.00 --

00 0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未

2016 年 01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来的发展规划等。未提供资料

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未

2016 年 01 月 1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来的发展规划等。未提供资料

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未

2016 年 02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来的发展规划等。未提供资料

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未

2016 年 03 月 0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来的发展规划等。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1 月 0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股东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1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增发情况、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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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6 年 01 月 1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1 月 2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员工情况、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3 月 2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增发情况、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3 月 2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增发情况、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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