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号:2016-016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
将情况披露如下 :
一、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 据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2015 年 度 公 司 合 并 实 现 收 入
8,199,831,908.88 元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72,976,469.4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8,590,604.56 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
利润 68,590,604.56 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859,060.4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90,255,945.05 元,减去 2014 年度股东
分红金额 28,800,000.0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23,187,489.15 元。
公司 2016 年 1 月底实施了非公开发行方案,新增股本 10,526,315 股,公
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 240,000,000 股增加到 250,526,315 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有关规定,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250,526,31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
总额为 62,631,578.75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嘉事堂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 (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6-011),
并经 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公司
公告,编号:2016-01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
见 2016 年 4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其他提示
该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在招股说
明书、《分红管理制度》所作之承诺。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
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