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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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15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

(一)201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召开了监事会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2014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2015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召开了监事会八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三)2015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召开了监事会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之

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

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

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四)2015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召开了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五)2015 年 10 月 19 日,在公司召开了监事会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二、2015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开展对公司财务的检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监事会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定期不定期审阅各种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报告,听取财

务部门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的专项汇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

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董事、高管履职规范性监督

监事会出席了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共 4 次股东大会,列席了

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全部会议共 14 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策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监事会主席列席参加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主席还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公司

其他重要的专题会议,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并从监事会的角度提出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监督

监事会通过开展现场监督、网络监督等方式,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战略规划、

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投资并购、工程建设、审计内控等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

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监事会利用实地调研、参加会议、审阅材料等手段,

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与公司经营班子和职

能部门的沟通,及时将发现问题进行反馈,确保各项问题的落实整改。

(四)公司内部审计和风险管控工作

监事会联合公司审计部门开展了重大风险管控情况检查以及内部控制有效

性检查,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

员配备齐全到位,各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

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

东的根本利益。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内

幕交易、损害其他股东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进行,遵循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发

现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投资

项目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经审核,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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