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12: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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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度对公司 2015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董事补充意见如下:

经核查,201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马敬仁

卜功桃

花 涛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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