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562号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汉邦高科”)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汉邦高科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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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汉邦高科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汉邦高科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汉邦高科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汉邦高科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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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32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7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76 元。截至 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实际
已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17,700,000.00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14,352,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4,133,344.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90,218,656.00 元 , 已 存 入 公 司 开 立 在 江 苏 银 行 北 京 中 关 村 支 行 ( 账 号
32300188000029656)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447,600.10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6,771,055.9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057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5 年度募资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276,771,055.90 元,2015 年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
到利息收入 429,028.57 元,累计支出 150,512,293.66 元。累计支出中:直接用于募投
项目的资金为 73,793,549.25 元;用于置换 2013 年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非募集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6,715,377.54 元;用于手续费支出 3,366.87 元;经 2015 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会、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 7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 目 募资资金发生额
2015 年 4 月 16 日募资资金净额 276,771,055.90
减:募资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资资金投资项目 6,715,377.54
减:2015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73,793,549.25
减:手续费支出: 3,3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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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募资资金发生额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加:2015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429,028.57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资资金余额 126,687,790.81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园支行分别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并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发布相关董事会公告(公告编
号: 2015-011)。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 号 投资项目 金 额 备 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5110120180000183 52,955,373.47 活期
京中关村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
110060576018150169294 29,827,483.42 活期
京海淀支行 业化扩建项目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2300188000029656 9,939,163.95 活期
京中关村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
32300188000029738 33,959,559.22 活期
京中关村支行 究室建设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
20000000903200004801067 补充流动资金 6,210.75 活期
园支行
合 计 126,687,790.81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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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
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置换 2013 年至 2015 年 5 月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项目投资
额 6,715,377.54 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
会,2015 年 7 月 27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 70,000,000.00 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节余募资资金 7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产,
其他款项均在专户存储。
(六) 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在专户存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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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批准报出。
七、 期后事项说明
1、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研发
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延期调整,由原约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 201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和公司生产方式的调
整,公司拟终止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上述 2 个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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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27,677.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42.86
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8,050.8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入进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度(%)(4)=
总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如有) 总额 (3)=(2)-(1) (2)/(1)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 2017 年 6 月 30
否 16,240.00 16,240.00 16,240.00 -16,24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建项目 日
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 2015 年 12 月 31
否 4,243.00 4,243.00 4,243.00 447.15 855.18 -3,387.82 20.1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194.11 7,194.11 7,194.11 7,195.71 7,195.71 1.60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27,677.11 27,677.11 27,677.11 7,642.86 8,050.89 -19,626.22
超募资金投向 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和经营策略的调整,将可批量生产的民用产品进行外包生产,同时
加大了项目型高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为受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为了快速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智能化产品,加速基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研究的快速转化,公司进行智能算法和分析技术等自主研究的基础上,着手寻求具备优秀算法和技术积累的研究机构或公司进行合作,导致本项
目进展速度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七、期后事项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资资金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4,243.00 万元,2013 年 8 月 25 日,该项目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董事会批准,公司以自筹
资金投入北京研发中心基础研究室建设项目。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 671.53 万元。公司董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事会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671.5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2015 年 7 月 27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结余募集资金 7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款项均在专户存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在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