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华电子:关于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9 01: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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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 2016-04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回其持有的本公司 41,977,9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02%)的投票权,导致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变更。

一、本次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变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名册(截止 2016 年 4 月 15 日)及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华

映光电”)收回投票权委托、王玲玲与鹰潭市华夏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投

票权委托协议》的情况(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

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为 97,283,27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8.60%。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为

104,761,9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2%,原上市公司第一大表决权的

股东由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为华映光电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的说明

2016 年 3 月 3 日,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建发集团”)与王春芳签订了《关

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建发集团将持有的厦华电子 2,617 万股股份、占厦华电子总股本 5%的股份转让于

王春芳(王春芳与王玲玲为兄妹关系,系一致行动人)。该事项已获地方有权部门

审批通过,并已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审批流程;

王春芳受让建发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 5%股权事项已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具体详见 2016 年 3 月 8 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待相关审批事项及转让过户完成后,厦门鑫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拥有上市公

司 23.60%表决权的股份,且目前厦门鑫汇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超过半数的上市公

司董事会席位,并能够实际支配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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