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9 01: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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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7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 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进出口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钢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积极应对信贷政策的调整,利用进

出口公司平台开展融资,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收购新钢集团

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进出

口公司”)全部股权,新钢集团持有新钢进出口公司 100%股权。鉴于

本次交易对方新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75.96%,因

此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新钢集团持有新钢股份 75.9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收

购标的公司新钢进出口公司的唯一股东。新钢进出口公司为新钢集团

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新钢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收购标的公司新钢进出口公司的

唯一股东,持有新钢股份75.96%股权,新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370478.09万元;法定代表人:

熊小星;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锰铁、生铁、矽铁、硅锰、钢材、水泥、

炭素、化工产品、设备制造、销售、、建筑工程、与本企业相关的进

出口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90号汽油、0号汽油、易燃液体、氧气、

液氧、液氩、氮气、氩气、液氮、洗油、蒽油、沥青、粗酚、焦油购

销(凭经营许可证经营)、物流信息服务。新钢集团截至2014年12月

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38.42亿元、净资产92.80亿元,营业收入

340.06亿元,实现利润1.62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新钢进出口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由新钢集团公司出资3000万

元注册成立,为新钢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自营和

代理矿产品、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等。主要业务是利用进出口业务

资质,为新钢股份采购外贸长协进口矿。近三年业务情况:2013年采

购进口矿37.71万吨,采购额人民币30300万元;2014年采购进口矿

1.54万吨,采购额人民币988万元;2015年采购进口矿14.95万吨,采

购额人民币6200万元。

(二)交易定价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钢进出口公

司账面资产总额4049.95万元,账面净资产3656.85万元。本次关联交

易按照新钢进出口公司经审计评估的最近一期净资产作为交易价格

定价基础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钢集团持有新钢进出

口公司 100%股权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标

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前控股股东承诺对就股权收购交割前形成债权债

务承担偿付责任和义务。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减少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新钢进出口公司属于新

钢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其全部业务为代理采购新钢股份的进口铁矿

石,双方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交易,收购进出口公司后,将使得公司

的生产流程更为顺畅,有利于减少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利用信贷政策有效开展融资。国家为化解钢铁、水泥等

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加强了宏观调控,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政策予

以收紧,使得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能正常使用,而进出口公司不属于限

制类企业,收购进出口公司后,能更好的利用进出口平台开展融资,

自筹进口矿采购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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