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
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1、 2015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
就关于公司 2012-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2、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3、2015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泉州市艾特兰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房屋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4、201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三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自改制以来的长期聘用的
审计机构,期间一直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的资格,自聘任以来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
(2)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
(3)经审核,2015年内公司实际支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45万元,与
审计业务合同约定的费用相符。
(4)报告期内,我们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多
次的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积极推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
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4、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结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特此报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