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7 股票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临 2016-006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4 月 15 日在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办公楼三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继壮先
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审计委员会2015年履职情况总结》;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五、《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六、《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七、《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
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81,934,740.92元。公司
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并兼顾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的利润分配原则,本次拟定
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48140万股总
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共计分配
利润62,582,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
分配利润1,019,352,740.92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八、《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九、《关于确认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6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
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审议该
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继壮先生、孙厚昌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经
营和企业发展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参见公司临 2016-008号公告《渤海轮渡关于确认2015年
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十、《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十一、《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5 年度审
计报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
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
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等因素,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2015年度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公司将支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5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事务,根
据 2015 年度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同意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度报告审计费用 35 万元。
参见公司临 2016-009 号公告《渤海轮渡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2015 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情况报告》;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关于 2015 年经营班子年薪考核兑现方案》
公司所提出的 2015 年领导班子年薪考核兑现方案符合本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于加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
和约束。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公司《关于 2015 年经营班子年
薪兑现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
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班子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符合“ 责、权、利” 相统一的薪酬原则。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关于补选李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原董事毕建东先生已辞去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辽渔集
团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李明先生董事的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
任与行为指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李明
先生简历后附)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五、《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议题等
具体事宜,以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
准。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以上议案二、三、五、七、八、九、十一、十四、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2、《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5、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等。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李明先生简历
李明,男,汉族,1961 年 6 月 23 日出生,党员,高级工
程师,大学学历,1982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辽宁省大连海
洋渔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简历:
1982.07—1983.06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第一
大队大副
1983.06—1986.12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渔捞
技术科技术员、副科长
1986.12—1991.12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总调
度室副总调度长
1991.12—1994.12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总调
度室渔捞技术室主任
1994.12—1998.04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总调
度室总调度长
1998.04—1999.11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捕捞
三公司经理兼书记
1999.11—2001.04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总经
理助理兼捕捞三公司经理、书记
2001.04—2008.08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副总
经理兼远洋公司经理、书记
2008.08—至今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副总
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