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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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闻传媒”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精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

依据,出具了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掌视亿通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视亿通”)100%股权、上海精视文化传播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精视文化”)60%股权、广州市邦富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

富软件”)100%股权、广州漫友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漫友文化”)

85.61%股权(以下合称“交易标的”)的方案如下:

(1)向西藏风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风网”)发行股份并支付现

金购买其持有的掌视亿通 100%股权;

(2)向上海精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名“德清精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精视投资”)、上海莫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莫昂

投资”)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精视文化 60%股权;

(3)向程顺玲、李菊莲、曾子帆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邦

富软件 100%股权;

(4)向金城、长沙传怡合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

沙传怡”)、湖南富坤文化传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富坤”)、

北京中技富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技”)、广东粤文投

1

一号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粤文投”)、广州漫时

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漫时代”)以及俞涌、邵璐璐、刘

洋、张显峰、张茜、朱斌、崔伟良、施桂贤、许勇和、曹凌玲、赖春晖、邵洪涛、

邱月仙、葛重葳、祖雅乐、韩露、丁冰和李凌彪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

持有的漫友文化 85.61%股权。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

司等 6 个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为 919,999,999.97 元。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交易对价与募集

配套资金之和)的 25%。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闻传媒持有掌视亿通 100%股权、精视文化 60%股权、

邦富软件 100 %股权、漫友文化 85.61%股权。

(二)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情况

截至 2014 年 11 月 10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标的公司股权过户手续

已全部办理完成,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或更新股东名册的手续,标的资产已经过

户到公司名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资产 过户完成时间

1 掌视亿通100%股权 2014-10-22

2 精视文化60%股权 2014-10-24

3 邦富软件100%股权 2014-10-21

4 漫友文化85.61%股权 2014-11-10

(三)配套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 2015 年 3 月 9 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申万菱信(上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涌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分

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919,999,999.97 元缴付至独立财务顾问指定的账户内。独立财

务顾问扣除财务顾问费用后划入华闻传媒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919,999,999.97 元,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的财务顾问费用等发行费用 10,529,471.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909,470,528.72 元。

2

(四)验资情况

2014 年 11 月 1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 310612 号),截至 2014 年 11 月 10 日止,华闻传媒已收

到特定对象西藏风网、精视投资、莫昂投资、程顺玲等以标的资产认购的新增注

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34,760,955.00 元。

2015 年 3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153 号),截至 2015 年 3 月 9 日止,华闻传媒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74,735,987 股,发行价格为 12.3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919,999,999.97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529,471.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09,470,528.72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74,735,987.00 元,资本公

积人民币 834,734,541.72 元。

(五)股份发行登记事项的办理情况

本次向西藏风网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新增 134,760,955 股股份已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

认。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4 年 11 月

27 日,,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

制。

本次向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新增

74,735,987 股股份已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5 年 3 月 20 日,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

过户、验资、股份登记、工商登记变更等程序均已依法完成;公司新增股份已经

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

实施过程操作规范,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

3

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西藏风网、精视投资、莫昂投资、程顺玲、李菊莲、曾子

帆、金城、长沙传怡、湖南富坤、北京中技、广东粤文投、广州漫时代以及俞涌、

邵璐璐、刘洋、张显峰、张茜、朱斌、崔伟良、施桂贤、许勇和、曹凌玲、赖春

晖、邵洪涛、邱月仙、葛重葳、祖雅乐、韩露、丁冰和李凌彪(以下合称“交易

对方”)分别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华闻传媒、标的公

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控制的公司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华闻传媒、标的

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华闻传

媒、标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

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控制的公司违反承诺的,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控制的公

司所获相关受益将无条件地归华闻传媒所有;同时,若造成华闻传媒、标的公司

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无

条件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交易对

方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分别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华闻

传媒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控

制的其他公司与华闻传媒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

效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闻传媒章程之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华闻传媒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4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交易对

方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各交易对方就本次以资产所认购的华闻传媒所有股份的锁定事宜分别承诺

如下:

1、西藏风网的承诺

西藏风网承诺其所认购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48 个月内转让

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40%;60 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70%。

2、精视投资、莫昂投资的承诺

精视投资、莫昂投资承诺其所认购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程顺玲、李菊莲、曾子帆的承诺

程顺玲、李菊莲、曾子帆承诺其所认购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4 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30%,36 个月内转让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60%,48 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

认购股份总数的 80%,60 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90%。

4、金城、广州漫时代、俞涌、邵璐璐、刘洋、张显峰、张茜、朱斌、崔伟

良、施桂贤、许勇和、曹凌玲、赖春晖、邵洪涛、祖雅乐、邱月仙、葛重葳、韩

露、丁冰和李凌彪的承诺

金城、广州漫时代、俞涌、邵璐璐、刘洋、张显峰、张茜、朱斌、崔伟良、

施桂贤、许勇和、曹凌玲、赖春晖、邵洪涛、祖雅乐、邱月仙、葛重葳、韩露、

丁冰和李凌彪承诺其所认购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24 个月内转让

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40%,36 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 70%。

5

5、长沙传怡、湖南富坤、北京中技、广东粤文投的承诺

长沙传怡、湖南富坤、北京中技、广东粤文投承诺其所认购的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涌瑞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新增的公司股份。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承诺人

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关于标的资产利润的承诺

根据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各标的公司

利润承诺期间为 2014 年至 2016 年,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利润(净利润预测

数是指预测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掌视亿通 9,035.00 11,700.00 15,900.00

精视文化 6,000.00 8,000.00 10,000.00

邦富软件 5,000.00 7,200.00 9,600.00

漫友文化 2,700.00 3,500.00 5,000.00

合 计 22,735.00 30,400.00 40,500.00

如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方应在承诺期内各年

度华闻传媒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约定的各自承

担比例向华闻传媒支付补偿。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标的截至 2015 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盈利承诺水平,盈利预测承诺已经实

现,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出现未履行该承诺的情形。

(四)关于税收风险的承诺

本次重组的利润承诺方西藏风网、精视投资、莫昂投资、程顺玲、李菊莲、

曾子帆、金城、广州漫时代以及俞涌、邵璐璐、刘洋、张显峰、张茜、朱斌、崔

伟良、施桂贤、许勇和、曹凌玲、赖春晖、邵洪涛、邱月仙、葛重葳、祖雅乐、

6

韩露、丁冰和李凌彪,承诺:若标的公司因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的任何税务

风险问题而遭受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

款等),承诺方将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额补偿,以确保标的公司不因此遭受经济损

失。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相关各

方不存在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五)关于交易标的出资及合法存续的承诺

各交易对方承诺:

交易标的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

营的情况。

交易对方作为交易标的的股东,合法、完整、有效地拥有交易标的股权,交

易对方依法有权处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

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承诺人无违

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2015年

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2015年度的净利润(以实际实现的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孰低者为准,下

同)与盈利预测数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净利润 2015 年度净利润

标的资产 完成率

承诺数 实现数

掌视亿通 100%股权 11,700.00 12,861.97 109.93%

精视文化 60%股权 4,800.00 4,714.06 98.21%

邦富软件 100%股权 7,200.00 7,668.58 106.51%

漫友文化 85.61%股权 2,996.35 3,075.80 102.65%

7

合计 26,696.35 28,320.41 106.08%

精视文化2014年度利润承诺数为人民币3,600.00万元,净利润实现数为人民

币3,713.44万元,实现数高于承诺数人民币113.44万元。截至2015年精视文化累

计净利润承诺数为人民币8,400.00万元,累计净利润实现数为人民币8,427.50万

元,实现数高于承诺数人民币27.50万元。

标的资产2015年度净利润实现数为人民币28,320.41万元,承诺数为人民币

26,696.35万元,实现数高于承诺数人民币1,624.06万元。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2015年度利润承诺完成率为106.08%。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闻传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涉及的标的资产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超过盈利承诺水平,标的资产2015年度

盈利预测承诺已经实现。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公司业务情况

2015 年,国内经济运行遇到不少冲击与挑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传统

纸媒广告业务遭遇到快速下滑,以移动互联网为主的新兴媒体快速发展。华闻传

媒按照年初确立的努力打造互联网平台型传媒集团的经营管理思路,克服困难,

力求创新,经受住了考验,各个核心子公司和业务板块取得较好成绩。

2015 年度,华闻传媒实现营业收入 433,554.85 万元,比上年增长 9.68%。各

项交易标的在 2015 年度发展取得较好成绩:掌视亿通加强与牌照方的深度合作,

深化视频计费业务渠道,进一步扩大现有平台的广度和竞争能力;持续引入电视

剧、电影、微电影、动画综艺类节目;2015 年第四季度开始拓展在线社交业务;

精视文化启用了新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楼宇管理系统的各项板块功

能测试和使用,楼盘版位持续增长;邦富软件通过对现有客户的深度挖掘,发展

新业务,推广新产品,升级新系统,积极拓展服务市场;产品质量管理获得多项

资质,先后通过 CMMI5、ISO20000、ISO27001 资质认证,全年获得 8 项产品的

软件著作权;漫友文化平面出版业务保持稳定,牢固占领国内动漫出版行业第一

的地位;全年共推出动漫图书 230 余部,动漫期刊 120 余期,电商等渠道收入规

模实现大幅增长,版权运营实现重大突破。

交易标的服务“打造全媒体的优质内容平台,为用户提供专业且富有价值的

8

文化内容与信息服务”这一战略主线,交易标的在商业模式、产业地位、社会价

值、战略匹配、业务协同等方面契合公司战略,牢牢围绕“新内容、新技术、新

形式”领域,与华闻传媒原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未来,华闻传媒将继续立足“全

媒体、大文化”战略布局,进一步整合旗下平台和内容资源,并不失时机地并购

对公司具有战略协同意义的资产,持续提升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二)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5 年度公司业务发展良好,财务结构和财务

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与提升,推动了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在本次交易期间,公司按照规则要求,

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防

范内幕交易,并及时对外公布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重组

进展公告、重组报告书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各方严格按照重组方案履行各方责任和义

务,截至目前,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方案不存在差异。

(以下无正文)

9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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