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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权
利和义务,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现将公司监事会本年度的工作
报告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列席了本年度历次董事会
会议、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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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15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修订<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议案》
3、2015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1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5、2015 年 9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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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强调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3)《关于公司预计 2015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
通过召开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规范运作经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并贯彻实施了各项内部管理制
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
忠于职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
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资产质量优良;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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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3、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过认真
的审查,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情况。
4、公司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
司以自有资金 0 元人民币收购其持有的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的 100%股权。各项审批程序均合法合规未发现利用收购、出售资产损害股东
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6、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
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合理的组织架构,制订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防范运营风险,保护公司的
资产安全和完整。2015 年,公司较好地执行了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颁发的《内
部会计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不存在重大缺
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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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具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16 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2016 年,监事会将持续遵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责,进一步掌握公
司日常经营工作动态,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经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
维护中小投资者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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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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