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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16)170025 号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16)170081 号《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
前期差错更正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康芝药业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康芝
药业实施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
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康芝药业 2015 年
度前期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康芝药业 2015 年度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 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在编制合并报
表时,对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的
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康芝药业在合并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康
芝制药有限公司、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时,未确认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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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应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康芝药业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评估
值的差异,未足额计提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影响合并财务报表。
康芝药业已按相应会计准则要求对上述会计处理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二、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康芝药业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已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前期差错更
正事项影响 201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2014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追溯重述前 重述金额 追溯重述后
商誉 32,562,716.27 -59,673.93 32,503,042.34
资产总计 1,927,174,757.51 -59,673.93 1,927,115,083.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855.50 24,056,838.81 24,122,694.31
负债合计 98,429,266.99 24,056,838.81 122,486,105.80
盈余公积 39,315,715.20 -2,847,877.28 36,467,837.92
未分配利润 140,296,868.46 -19,461,950.06 120,834,918.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746,117,867.61 -22,309,827.34 1,723,808,040.27
少数股东权益 82,627,622.91 -1,806,685.40 80,820,937.51
股东权益合计 1,828,745,490.52 -24,116,512.74 1,804,628,977.78
2、2014 年度合并利润表
项目 追溯重述前 重述金额 追溯重述后
资产减值损失 7,613,745.13 7,613,745.13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8,976,705.92 78,976,705.92
所得税费用 20,377,801.34 -3,054,802.02 17,322,999.32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8,598,904.58 3,054,802.02 61,653,706.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081,710.27 3,010,736.52 62,092,446.79
少数股东损益 -482,805.69 44,065.50 -438,740.19
3、2014 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追溯重述前 重述金额 追溯重述后
长期股权投资 382,026,752.71 -28,478,772.78 353,547,979.93
资产总计 1,798,549,829.01 -28,478,772.78 1,770,071,056.23
盈余公积 39,315,715.20 -2,847,877.28 36,467,837.92
未分配利润 151,332,785.34 -25,630,895.50 125,701,889.84
股东权益合计 1,757,153,784.49 -28,478,772.78 1,728,675,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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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4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 追溯重述前 重述金额 追溯重述后
资产减值损失 6,529,723.74 -1,041,427.22 5,488,296.52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7,792,305.71 1,041,427.22 118,833,732.93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9,866,851.49 1,041,427.22 110,908,278.71
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康芝药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已作出决议或出
具书面意见报告,康芝药业已经追溯重述了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我们认为,康芝药业对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康芝药业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 剑
中国注册会计师 贠 文
中国 武汉 二○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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