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的意见
茂业通信公司董事会:
《公司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和年折旧率的议案》收悉,经审阅后发表如下意见:
1、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的定义;
2、变更有依据,变更原因符合会计准则,具备合理性;
3、变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其他业务,仅涉及应收款项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对公司最近两年及当
期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
影响比较小,属于不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4、同意自 2016 年 4 月 15 日起,变更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并且采用未来适用法。
独立董事:柳木华、姜大鸣、刘宁
201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