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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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6-020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 18 楼会议室召开,应

到监事五名,监事廖树养、郭景彤、卢少新、林东军、李义峰出

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树养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护中

小股东权益,经多方咨询和论证,公司结合市场等客观情况,拟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事项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

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5年12月16

日)。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

1

2、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10.33元/股。”

调整后: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

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5年12月16

日)。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

2、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10.33元/股,且不低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后6个月内的有效

期内,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公司与前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前海人寿”)和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钜盛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广东韶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前海人寿

和钜盛华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本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海人寿持有公司股份162,127,42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5%,钜盛华持有前海人寿51%股份。前海人寿和钜盛华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韶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股东大会召

开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3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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