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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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6)00441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6)00441 号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公司”)2015 年

度《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恒顺醋业公司管理

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顺醋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

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

确信恒顺醋业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

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恒顺醋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恒顺醋业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林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晓龙

2016 年 4 月 15 日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387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7,069,000.00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14.35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675,440,15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23,951,805.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651,488,345.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

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支行 32001755336052512801 账户内。另减除

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649,988,345.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32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 10 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38,004.20 30,000.00

2、 品牌建设项目 20,000.00 16,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9,000.00 19,000.00

合 计 77,004.20 65,000.00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78,894,940.66 元,报告期使用

募集资金 96,769,434.26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直接投入 10 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

建 设 项 目 98,216,132.53 元 , 品 牌 建 设 项 目 90,678,808.13 元 ,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190,000,000.0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71,093,404.34 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26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入 3,594,657.53 元,募集资金专

户累计利息收入 3,922,953.03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 6,832.44 元,募集资金专

户实际余额 18,604,182.46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已经严格遵守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3200175533605251

中国建设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10,838,319.84 募集资金专户

28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483264610659 7,765,862.62 募集资金专户

润州支行

合计 18,604,182.46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78,604,182.46 元,扣除上述募资资金专户金额后

尚余 260,000,000.00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4 年

5 月 6 日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 48,986,692.69 元。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2014 年 5 月 29 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

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2015 年 11 月 3 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详见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2014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不超过 145,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公司

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余额为 0.00 元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4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

额为 0.00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己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情形。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769,434.26

649,988,345.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8,894,940.66

总额比例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 计投入金额 本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投 与承诺投入 度实 是否达到

调整后投资总额 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4)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变更 投资总额 入金额(2) 金额的差额 现的 预计效益

金额(1)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如 (3)=(2)- 效益

有) (1)

10 万吨

高端醋产

未做分 2017 年 12 月

品灌装生 不适用 - 32.74 - 否 否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期承诺 58,575,289.99 98,216,132.53 31 日

产线建设

项目

品牌建设 未做分 2018 年 6 月

不适用 - 56.67 - 否 否

项目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期承诺 38,194,144.27 90,678,808.13 30 日

未做分 2014 年 6 月

偿还贷款 不适用 - 100.00 - 是 否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期承诺 190,000,000.00 30 日

合计 — — — — —

650,000,000.00 650,000,000.00 96,769,434.26 378,894,940.6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 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时间延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

(分具体募投项目) 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延期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项目可行性发生

无重大变化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 2014 年 5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以 2014 年 5 月 6 日为基准日,在 2014 年 5 月 27 日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48,986,692.69 元。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上述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4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用闲置募集资金 司董事会同意 2014 年 5 月 29 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 2015 年 11 月 3 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26,000.00 万元

2014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 145,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

体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定期存款金额为 0.00 万元,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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