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 2016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16-024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389 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8.7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29,940,000.00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3,810,000.00 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3030010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投资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生产基地项目 6,652.03 6,362.77
2 研发中心项目 3,783.26 3,687.08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336.95 1,336.9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4 10,000.00 10,000.00
资金
合 计 21,772.24 21,386.80
蓝海华腾 2016 年公告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
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若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
解决资金缺口。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 20,267,918.34 元,该等项目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元)
1 生产基地项目 6,362.77 14,751,614.29
2 研发中心项目 3,687.08 5,516,304.05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336.95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4 10,000.00 -
资金
合计 21,386.80 20,267,918.34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
字【2016】33030034 号),截至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0,267,918.34 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20,267,918.34 元。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蓝海华腾 2016 年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
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必要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3、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自筹
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267,918.3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4、审计机构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5、保荐机构意见:
蓝海华腾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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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蓝海华腾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中泰证券对蓝海华腾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
33030034 号);
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