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18: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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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1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6 日公司

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 2016-020 号《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为:以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626,957,13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5,391,427.00 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总计转增

125,391,427 股;不送红股。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6,957,13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

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

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4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26,957,13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52,348,562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4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4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

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87 董增平

2 01*****584 陈邦栋

3 00*****950 林凌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转增股本数 数量 比例

2/4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647,625 24.03% 30,129,525 180,777,150 24.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76,309,510 75.97% 95,261,902 571,571,412 75.97%

三、股份总数 626,957,135 100% 125,391,427 752,348,562 100%

注:因涉及零碎股的处理,上表中派发红股数、转增股本数可能与实际略有差异,最终

股份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752,348,562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基本每股收

益为 0.51 元/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未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

权数量。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数量Q0为6,554,800份,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 =6,554,800×(1+0.2)= 7,865,760份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3/4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0为8.34元,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8.34-0.2)÷(1+0.2)= 6.78元。

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由6,554,800份调

整为7,865,760份,期权行权价格由8.34元调整为6.78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价格调

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99号

咨询联系人:王慧

咨询电话:021-61610958

传真电话:021-61610959

十、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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