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3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 11.45 元/股调整为 5.19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7,886.4628 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
过 17,398.8439 万股(含本数)。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鹏股份”)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
2016 年 3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方案,如公司
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2
0日、2016 年3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351,623,221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息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2016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确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目前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
低于 5.19 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每股转
增股本数)=(11.45-0.05)/(1+1.2)=5.19 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调整为 17,398.8439 万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
价格=903,000,000/5.19=173,988,439 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