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鹏股份: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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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3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 11.45 元/股调整为 5.19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7,886.4628 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

过 17,398.8439 万股(含本数)。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鹏股份”)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

2016 年 3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方案,如公司

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2

0日、2016 年3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351,623,221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息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2016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确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目前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

低于 5.19 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每股转

增股本数)=(11.45-0.05)/(1+1.2)=5.19 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调整为 17,398.8439 万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

价格=903,000,000/5.19=173,988,439 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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