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
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决议。
独立董事:陶小峰 王一鸣 谢忠平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