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现发
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
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
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
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能够保证公司管
理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客观和真实的,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相符。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