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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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

本公司由国都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34 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30.66 元,共计募集资金40,900.4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0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900.44 万元,已由国都证券于2014 年7月29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

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40.45万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15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4)00062

号)。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71.47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1.6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666.94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5.95万元。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349.00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

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14 年8

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

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

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

格执行《管理办法》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

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募投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专户存放金额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00320410 379,004,400.00

工程开发中心建设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00320410 103,044,000.00

项目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201997581052506693 公司厂房及配套设 111,840,000.00

司苏州吴中支行

备建设项目

长乐运营服务中心

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110909327010808 47,610,000.00

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 110909327010102 购置办公用房 109,105,900.00

合计 371,599,900.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账户类别

20000025658400000320410 379,004,400.00 180,871.44 专用存款账户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06404192 90,000,000.00 3 个月定期

20000025658400001651897 297,000.00 承兑保证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201997581052506693 8,427,042.72 专用存款账户

司苏州吴中支行

110909327010808 771,318.96 专用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11090932708000254 48,000,000.00 3 个月定期

110909327010102 813,785.47 专用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

11090932708000240 75,000,000.00 3 个月定期

合计 379,004,400.00 223,490,018.5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159.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71.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66.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实现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的效益(净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2)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2) 利润) 大变化

变更) /(1)

承诺投资项目

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0,304.40 10,304.40 1,400.60 1,730.60 16.79 2016 年 3 月 1,169.37 是 否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

否 11,184.00 11,184.00 82.87 10,374.88 92.77 2014 年 9 月 3,911.08 是 否

备建设项目

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否 4,761.00 4,761.00 - 13.00 0.27 2016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购置办公用房 否 10,910.59 10,910.59 988.00 3,548.46 32.52 2016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7,159.99 37,159.99 2,471.47 15,666.94 5,080.4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37,159.99 2,471.47 15,666.94 5,080.4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将原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1 号楼二层西侧 01227-01302 的“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房内的“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新征 150 亩地块建设,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吴淞

江科技产业园吴淞路南侧。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筹资金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4)00699 号)。依据该鉴证报告,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2,228.2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完成募投项目,其存放于募投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1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

北清路68号院1号楼二层西侧01227-01302的“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

点为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厂房内的“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变更至公司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新征150亩地块建设,地址为江苏省苏

州市吴中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吴淞路南侧。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594.45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经 2014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

置 换 截 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资 金 合 计

12,594.4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

情况出具天衡专字(2014)00699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

荐机构分别就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发表

了同意使用的核查意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资金合计12,228.21万元。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5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对现有《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

申请、审批、执行权限和程序。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

储收益,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三联虹普新

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

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6)

00462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三联虹普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联

虹普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明细单、款项支付凭证等资料以及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国都证券认为:三联虹普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周昕 花宇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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