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洪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
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责情
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 7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7
次(包括 2 次通讯表决),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缺席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洪松 7 7 0 0 否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 1 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
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会议审议
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会议
审议的 2014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如下:
(1)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 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方面的独立
意见
(4) 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5 年审计机构的
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3、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会议审议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15 年度履行了
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审计委员工作会议,对公司的
资金往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情况、日常经营情况定期查阅,按照《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审阅公司
定期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积极参与公司薪酬方案的审议,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公司薪酬
政策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向相关部
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与股东。
3、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
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
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本人因个人原因,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结束。
独立董事:王洪松
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