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发布《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定
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态度,现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问题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能认真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基本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2015 年度,公司能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
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的确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对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三、对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16 年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生产经
营需要而发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
司持续、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该关联交易预计表示同意。
四、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
要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
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高 华 韩曙鹏 马川利
于文斌 丛春义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