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20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5:00 时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共 14 名,出席
会议的董事 9 名,董事曹伟先生、齐树平先生、独立董事李华杰先生、吴秋兰
女士、陈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委托董事肖志文先生、陈元钧先
生、独立董事耿小平先生、张圣怀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 4 名成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4 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 14 名,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岩飞先生主
持,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 2015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1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二、审议 201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 2015 年财务决算报告。
1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138,777,887.61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3,877,788.7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30,504,687.81 元,减去 2015 年已分配 2014 年度利润 87,200,000.00 元,
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068,204,786.66 元。
1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1,09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
公司共分配现金股利 87,2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981,004,786.66 元,
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1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 2016 年财务预算报告。
1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六、审议 201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1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八、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2016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2016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
3 年。
1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