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33030034 号
目录
1、鉴证报告1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33030034 号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6 年 4 月 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16 年 3 月 8 日签署的《深
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
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
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1
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晓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大群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
38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75 元,股款以人民币
缴足,共计人民币 243,75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
其 他 交 易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29,940,000.00 元 后 , 净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213,81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30010 号验资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于 2016 年 3 月 8 日签署的《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
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其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 2016 年 4 月 8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20,267,918.34 元,具体运
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 2016 年 4 月 8 日止以自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1 生产基地项目 6,362.77 14,751,614.29
2 研发中心项目 3,687.08 5,516,304.05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336.9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4 10,000.00
营运资金
合计 21,386.80 20,267,918.34
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4 月 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