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审核意见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审核意见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全体监事认真阅读了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
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
换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267,918.3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谢玲玉 张雪林 肖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