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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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6-03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16年3月25日、2016年4月

1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7 日-2016 年 4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

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东文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76,467,23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7.76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76,464,13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76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3,026,7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3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3,023,632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5.31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

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李琤、张斯怡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

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

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465,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4%。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465,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4%。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465,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4%。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股东施驰、股东张知回避表决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为631,331,496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133,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4%。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465,3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4%;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465,3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4%;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465,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4%。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施驰、张知、林伟建、谢雄清、林伟敬、

李普、叶晓彬、陈飞回避表决(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为754,543,124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2,2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17,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3%;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465,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4%。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465,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4%。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股东施驰、股东张知回避表决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为631,331,496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133,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4%。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465,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4,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0%;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琤、张斯怡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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