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8 21: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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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公告编号:2016-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刘明义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6 日以电

话及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出席 3 人。

4、本次董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刘明义先生主持。

5、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回报及公司业务发

展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公司建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根据公

司 2015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 2015 年 年 初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41,262,781.80 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1,594,710.77

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2,857,492.57 元;2015 年年初合并

未分配利润 130,449,404.63 元,加上本年度实现的合并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7,576,203.44,本年度合并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8,025,608.07 元。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2015 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们确认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我们愿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5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

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有效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对公

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意见,协助提

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考虑到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

意续聘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外部审计

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5,781.41 万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已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编

号为 XYZH/2016KMA20152 的《专项鉴证报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5,781.41 万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提供资金使用效率,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

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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