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临 2016- 014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3 月 20 日,接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通知,正在
筹划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21 日起连续停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6-010 号公告)。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相关各方
经过密切沟通,确认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因该事项仍在商讨之中,尚
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28 日起继续停牌(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6-011 号公告)。
根据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并
履行了相关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1 日、2016 年 4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继续停牌公告》
(临 2016-012 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继续停牌公告》(临 2016-013
号)。
一、公司推进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沟通协
商,就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认购金额、认购对象、认购方式、募投项目等相关
具体细节进行论证分析,并与潜在的认购对象进行了详细磋商。
二、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与相关各方进行了反复论
证与沟通,但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各方最终未能就方案涉及的认购金额等相
关事项达成一致,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公司股票停复牌及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1、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之后,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
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 号)规定,本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
(星期二)下午 14:00-15:0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 武 汉 祥 龙 电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的 预 告 公 告 》( 临
2016-015)。
3、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承诺:自公司公告终止筹
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将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
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