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金龙机电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09号文《关于核准金龙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贵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70万股,
发行价每股人民币19元,共计募集资金67,83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1.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4,438.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09年
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32.9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705.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
所验字[2009]2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6,082.4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36.71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80.01
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9万元;累计
1
已使用募集资金66,962.4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3,437.9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0.96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办理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3,000 万只SMT、5,000 万只扁平微
特电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2 亿只SMT 实芯微特电机项目”、“年产3600
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 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扩建电容式触摸屏
项目”和“月产600 万片电容式触摸屏盖板玻璃(天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结项及结余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如下所示:
承诺投入 实际投入 利息收入 募投项目
使用比例
项目名称 金额(万 金额(万 净额(万 结余(万 备注
(%)
元) 元) 元) 元)
承诺投资项目
微特电机(马
达)新技术研 已于 2013 年
3,898.45 3,898.45 100.00 - -
发中心建设 9 月结项
项目
年 产 3,000
万 只 SMT 、
5,000 万 只
4,000.00 3,960.69 99.02 125.89 165.20 -
扁平微特电
机生产线建
设项目
年产 1.2 亿
只 SMT 实芯
12,000.00 12,013.31 100.11 14.17 0.86 -
微特电机项
目
年产 3600 万
只 500-1300
万像素摄像
4,000.00 4,005.65 100.14 5.65 0 -
头用 VCM 马
达生产线组
建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2
扩建电容式
20,000.00 20,014.92 100.07 29.59 14.67 -
触摸屏项目
月产 600 万
片电容式触
摸屏盖板玻 6,422.38 6,422.10 99.99 0.05 0.23 -
璃(天津)项
目
2、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不存在较大
差异,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年产3,000 万只SMT、5,000 万只扁平微特电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2
亿只SMT 实芯微特电机项目”、“年产3600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 马
达生产线组建项目”、“扩建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和“月产600 万片电容式触摸
屏盖板玻璃(天津)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余额180.96万元(含
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年产3,000 万只SMT、5,000 万只扁平微
特电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2 亿只SMT 实芯微特电机项目”、“年产3600
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 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扩建电容式触摸屏
项目”和“月产600 万片电容式触摸屏盖板玻璃(天津)项目”结项事项,是根
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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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投
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威 周兆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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