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股票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6-02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结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09号文《关于核准金龙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贵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70万股,
发行价每股人民币19元,共计募集资金67,83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1.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4,438.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09年
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32.9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705.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
所验字[2009]2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6,082.4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36.71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80.01
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9万元;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66,962.4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3,437.9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0.96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办理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3,000 万只SMT、5,000 万只扁平微
特电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2 亿只SMT 实芯微特电机项目”、“年产3600
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 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扩建电容式触摸屏
项目”和“月产600 万片电容式触摸屏盖板玻璃(天津)项目”,截至2015年12
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如下所示:
承诺投入 实际投入 利息收入 募投项目
使用比例
项目名称 金额(万 金额(万 净额(万 结余(万 备注
(%)
元) 元) 元) 元)
承诺投资项目
微特电机(马
达)新技术研 已于 2013 年
3,898.45 3,898.45 100.00 - -
发中心建设 9 月结项
项目
年 产 3,000
万 只 SMT 、
5,000 万 只
4,000.00 3,960.69 99.02 125.89 165.20 -
扁平微特电
机生产线建
设项目
年产 1.2 亿
只 SMT 实芯
12,000.00 12,013.31 100.11 14.17 0.86 -
微特电机项
目
年产 3600 万
只 500-1300
万像素摄像
4,000.00 4,005.65 100.14 5.65 0 -
头用 VCM 马
达生产线组
建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扩建电容式 20,000.00 20,014.92 100.07 29.59 14.67 -
触摸屏项目
月产 600 万
片电容式触
摸屏盖板玻 6,422.38 6,422.10 99.99 0.05 0.23 -
璃(天津)项
目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不存在较大
差异,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年产3,000 万只SMT、5,000 万只扁平微特电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2
亿只SMT 实芯微特电机项目”、“年产3600万只500-1300万像素摄像头用VCM 马
达生产线组建项目”、“扩建电容式触摸屏项目”和“月产600 万片电容式触摸
屏盖板玻璃(天津)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余额180.96万元(含
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募投项目结余,符合公司自身
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公
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年产 3,000 万只 SMT、5,000 万只扁平微特电
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 1.2 亿只 SMT 实芯微特电机项目”、“年产 3600 万只
500-1300 万像素摄像头用 VCM 马达生产线组建项目”、“扩建电容式触摸屏项目”
和“月产 600 万片电容式触摸屏盖板玻璃(天津)项目”结项事项,是根据项
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事项
无异议。
5、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