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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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96010006 号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华

医药公司”)管理层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的认定。沃华医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

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

标准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

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是对沃华医药公司上述认定中所述的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

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

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

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

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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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沃华医药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

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怀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牟会玲

二○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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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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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

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资金活动管理、资产

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工程

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

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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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

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

息披露、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信息系统安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5%,且金额≥500万元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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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考财务报告缺

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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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

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

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

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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