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光电: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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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侯敏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

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受宏观经济影响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企业

面临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公司围绕长期战略目标,在维护原有国际国内 LED

照明市场份额的同时,通过选择并购与公司互补性强的同行以及下游优质的

LED 细分领域企业来完成 LED 产业链的整合,以此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以及

市场占有率,为公司构建新的盈利增长点。

2、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降价的风险公司所处的 LED 行业属于新兴行业,

技术进步明显,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在生产成本逐年降低的同时,产品价格也

出现了下降的趋势,这也是半导体元器件行业的普遍规律。公司产品的价格主

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在同期原材料价格降低、公司规模效应作用下,公司

产品的单位固定成本降低,公司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相对稳定的毛利率水平,

但市场竞争加剧及技术进步仍然有可能导致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公司产品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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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公司主要欠款客户均为合作多年的长期客户,

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往亦未发生拖欠货款的情况。同时,公司已制订完善

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已按会计政策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发生呆坏账的可能性较小。若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产生较大影响。

4、投资整合风险随着公司投资并购业务的不断开展,公司在发掘新产业的

投资机会,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逐步增大,同时,公司投资的第二主业

车联网业务与公司所从事的 LED 业务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对各子公司业务体

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整合中面临较大的整合风险。为

此,公司将以上市企业的运营标准和准则帮助子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业务流程。在技术、市场、管理、财务等方面进

行逐步整合。同时相互借鉴、学习各自在不同领域的优秀管理经验和能力促进

双方共同发展。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14,847,475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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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2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6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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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前身

鸿利光电、本公司、公司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股东大会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15 年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盈工元 指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佛达信号 指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莱帝亚 指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鸿利燕青 指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斯迈得 指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

江西鸿利 指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鑫诠光电 指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良友五金 指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迪纳科技 指 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鸿利 指 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BVI 鸿利 指 HONGLITRONIC LIMITED

开曼网利 指 Wang Li Finance Corporation

美国莱帝亚 指 LEDIA LIGHTING TECHNOLOGY CO.,LTD

一保通 指 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旭晟半导体 指 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全称为"Light-emitting Diode",指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可以将电能转

LED 指

化为光能的半导体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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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封装 指 用环氧树脂或有机硅把 LED 芯片和支架包封起来的过程

SMD LED、贴片式 LED、表面贴装 LED 指 全称为"Surface Mounted Device LED",指表面贴装器件 LED

PCS 指 计量单位,片、件、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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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鸿利光电 股票代码 300219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鸿利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ZHOU HONGLI OPTO-ELECTRONIC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HONGLITRONI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890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089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honglitronic.com

电子信箱 stock@honglitronic.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寿铁 刘冬丽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电话 020-86733958 020-86733958

传真 020-86733777 020-86733777

电子信箱 stock@honglitronic.com stock@honglitronic.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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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浙江杭州江干区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6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章归鸿、周小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 赵虎、章琴(非公开发行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

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票事宜)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1,592,318,301.09 1,017,669,298.66 56.47% 735,417,172.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2,186,180.42 90,909,794.79 67.40% 61,040,26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41,864,139.47 79,244,145.37 79.02% 50,263,222.62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5,748,208.61 208,303,435.30 13.18% 108,459,512.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5 66.67%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5 66.67%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2% 10.62% 4.90% 7.52%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元) 2,062,691,257.47 1,571,759,051.96 31.23% 1,055,382,67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51,121,656.07 908,407,846.35 15.71% 814,847,615.63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87,726,760.52 405,756,066.91 441,051,572.30 457,783,90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270,004.62 29,763,504.90 46,233,703.00 48,918,96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5,085,882.56 25,457,225.62 37,749,023.58 53,572,007.7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3,617.07 53,255,501.06 116,096,153.64 64,492,9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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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主要系固定资产

-448,084.24 -245,045.78 -144,508.38

销部分) 清理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1,253,843.00 13,339,460.86 10,867,372.58 主要系政府补助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779,209.13 -2,310,171.52 1,829,740.00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42,164.09 2,996,298.05 390,347.91

主要系新增子公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33,014.32 3,045.12 0.00

司理财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39,442.26 2,118,011.09 2,118,573.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244.83 -73.78 47,332.73

合计 10,322,040.95 11,665,649.42 10,777,045.7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333,014.32 非持续性的收益,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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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领先的白光LED封装企业,主要从事LED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

品广泛应用于通用照明、背光源、汽车信号/照明、特殊照明、专用照明、显示屏等众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培育第

二主业,通过投资合作的方式,在车联网行业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LED行业业务情况

公司LED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是LED支架产品、LED元器件产品、LED应用产品。其中,LED支架产品为LED封装的

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LED支架产品主要有大功率支架、SMD LED支架等;LED元器件产品主要为白光SMD LED产品,主要应用

于LED照明领域;LED应用产品按应用领域又分为LED通用照明产品、LED汽车照明产品,LED通用照明产品主要为LED灯管、LED

面板灯、LED灯带等商业照明产品,LED汽车照明产品主要为LED汽车前大灯、LED校车灯、LED警车、LED汽车辅助照明灯等产

品。同时,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承接LED照明工程改造项目,目前以LED路灯改造为主。

2015年度,LED照明市场需求良好,公司扩充了LED封装产能规模,并加大了市场拓展力度,促使公司有效的释放了生

产产能,在主营业务方面保持了稳定的增长。

2015年度,公司LED业务方面实现营业收入156,352.78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98.19%。公司未来将通过在江西南

昌设立的LED生产基地实施产能扩张,提升公司在LED行业的市场份额及竞争优势,加快实现公司在LED行业的发展战略。

(二)车联网行业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了迪纳科技,其主营业务为车终端GID销售及提供车联网解决方案的服务。核心竞争力集中在车云

平台、覆盖汽车产业链和服务链的App体系、智能车载终端。可针对所有类型的商用车、乘用车,提供涵盖大众用车领域、

个人用车领域、保险领域、政企车队管理领域、4S集团及车后服务领域等所有业务范畴的全方位车联网系统,满足用车全生

命周期和整个车后服务的全方位需求。计划参股广州珠航校车,珠航校车主要为学生提供校车服务,计划通过学生及家长用

户积累开展车联网业务。

车联网行业目前公司主要为参股,业绩尚未在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中体现。公司与相关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了投资

于车联网行业的基金,希望加快公司在车联网行业的布局,努力打造LED行业+车联网行业的双主业业态。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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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比上年同期增加 134.91%,主要系购买土地所致。

在建工程 比上年同期减少 34.53%,主要系工程完工所致。

货币资金 比上年同期增长 33.39%,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增加、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

比上年同期增长 722.81%,主要系佛达信号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应收的赔偿款增加所致。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比上年同期减少 50.32%,主要系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比上年同期增加 321.55%,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工程款、投资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比上年同期减少 54.00%,主要系收回款项所致。

存货 比上年同期增加 30.41%,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存货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比上年同期增加 1387.81%,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比上年同期减少 80.57%,主要系公司拟对外出售投资,重分类所致。

应收票据 比上年同期增长 223.48%,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比上年同期增加 77.79%,主要系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比上年同期增加 275.72%,主要系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比上年同期增加 512.67%,主要系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比上年同期减少 41.77%,主要系收购斯迈得公司股权款需要在下期支付,重分类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比上年同期增加 321.50%,主要系收购斯迈得公司股权价款需要在下期支付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比上年同期增加 302.73%,主要系斯迈得、良友公司超额完成业绩承诺,公司需支付奖励款。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比上年同期增加 68.08%,主要系未支付的工程款增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保障资产 境外资产占 是否存在

形成原

资产的具体内容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安全性的 收益状况 公司净资产 重大减值

控制措施 的比重 风险

鸿利(香港)投资 总资产

设立 香港 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5.67% 否

有限公司 61,154,000.00 元

HONGLITRONIC 总资产

设立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5.67% 否

LIMITED 61,154,000.00 元

Wang Li Finance 总资产

增资 英属开曼群岛 互联网金融 不适用 不适用 7.07% 否

Corporation 11,759,940.00 美元

2015 年 6 月,公司以 1000 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鸿利,同时,香港鸿利以 1000 万美元在英

其他情况说明 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全资子公司 BVI 鸿利,并由 BVI 鸿利以 1000 万美元向开曼网利增资,增资完成后 BVI

鸿利占开曼网利 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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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专利

本报告期公司新增专利授权共176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2项;新增专利受理87项,其中发明专利受理33项。

1)本报告期,母公司共有57项专利获得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1 一种LED管型灯 2012-12-24 2015-3-18 ZL201210564757.4 发明 20年

2 一种CHIP-LED的制作方法及CHIP-LED 2012-12-28 2015-4-1 ZL201210582715.3 发明 20年

3 一种LED铝基板及其制造方法 2012-11-30 2015-8-26 ZL201220500159.0 发明 20年

4 一种MLCOB光源模组的制作方法 2012-11-30 2015-9-9 ZL201210501388.4 发明 20年

5 一种LED共晶工艺方法 2013-6-5 2015-12-2 ZL201310220853.1 发明 20年

6 一种带透明材质微热管的LED灯丝 2014-8-7 2015-2-11 ZL201420442412.6 实用新型 10年

7 一种陶瓷基板LED切割组合刀具 2014-6-19 2015-3-18 ZL201420326518.X 实用新型 10年

8 一种LED灯条 2014-6-19 2015-3-18 ZL201420326778.7 实用新型 10年

9 一种深紫外杀菌装置及紫外线探测装置 2014-9-28 2015-3-18 ZL201420563639.6 实用新型 10年

10 一种LED模组 2014-9-28 2015-3-18 ZL201420563665.9 实用新型 10年

11 一种深紫外杀菌装置 2014-9-28 2015-3-18 ZL201420563677.1 实用新型 10年

12 一种LED灯丝制造模具 2014-9-30 2015-3-18 ZL201420570018.0 实用新型 10年

13 一种LED封装结构 2014-9-30 2015-3-18 ZL201420570515.0 实用新型 10年

14 一种LED灯丝支架 2014-9-30 2015-3-18 ZL201420570533.9 实用新型 10年

15 一种LED支架模组 2014-9-30 2015-3-18 ZL201420570546.6 实用新型 10年

16 一种LED灯丝 2014-9-30 2015-3-18 ZL201420571390.3 实用新型 10年

17 一种LED测试治具 2014-9-30 2015-3-18 ZL201420574021.X 实用新型 10年

18 一种深紫外消毒容器 2014-10-20 2015-3-18 ZL201420604623.5 实用新型 10年

19 一种箱柜紫外杀菌装置 2014-9-28 2015-4-1 ZL201420563676.7 实用新型 10年

20 一种便携式杀菌装置 2014-9-28 2015-4-1 ZL201420563678.6 实用新型 10年

21 一种LED切割装置 2014-9-30 2015-4-1 ZL201420570480.0 实用新型 10年

22 一种免焊接的灯丝LED灯 2014-11-11 2015-4-1 ZL201420667883.7 实用新型 10年

23 一种深紫外COB光源 2014-11-11 2015-4-1 ZL201420667901.1 实用新型 10年

24 一种LED灯丝 2014-11-11 2015-4-1 ZL201420668316.3 实用新型 10年

25 一种深紫外产品试验箱 2014-11-11 2015-4-1 ZL201420670091.5 实用新型 10年

26 一种LED灯丝光源用测试夹具 2014-11-11 2015-4-1 ZL201420670092.X 实用新型 10年

27 一种LED舞台灯光源 2014-12-25 2015-5-6 ZL201420829493.5 实用新型 10年

28 一种同种芯片两色混光的LED器件 2014-12-25 2015-5-6 ZL201420829306.3 实用新型 10年

29 一种倒装芯片支架 2014-12-25 2015-5-6 ZL201420829307.8 实用新型 10年

30 一种倒装芯片支架及LED 2014-12-25 2015-5-6 ZL201420829363.1 实用新型 10年

31 一种基于热电陶瓷实现热电转换的发光光 2014-12-25 2015-5-6 ZL201420829247.X 实用新型 10年

32 一种基于热电陶瓷的模组保护装置 2014-12-25 2015-5-6 ZL201420829241.2 实用新型 10年

33 一种LED支架 2014-12-25 2015-5-6 ZL201420829260.5 实用新型 10年

34 一种LED车灯 2014-12-25 2015-5-6 ZL201420864574.9 实用新型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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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一种LED倒装晶片 2014-12-25 2015-5-6 ZL201420853701.5 实用新型 10年

36 一种LED倒装晶片及LED倒装晶片组 2014-12-25 2015-5-6 ZL201420853537.8 实用新型 10年

37 一种COB基板及COB光源 2014-12-25 2015-6-3 ZL201420851873.9 实用新型 10年

38 一种陶瓷基板及陶瓷板和LED 2014-12-25 2015-6-3 ZL201420829556.7 实用新型 10年

39 一种适用于在凹陷腔内刮涂的钢网 2014-12-24 2015-6-24 ZL201420829494.X 实用新型 10年

40 一种清除LED粉尘颗粒的设备 2014-12-25 2015-6-24 ZL201420835472.4 实用新型 10年

41 一种除去LED粉尘和去掉LED毛刷的装置 2014-12-25 2015-7-15 ZL201420835935.7 实用新型 10年

42 一种深紫外LED器件分光装置 2015-3-31 2015-8-5 ZL201520188480.9 实用新型 10年

43 一种CSP LED及基板 2015-5-28 2015-9-9 ZL201520354712.3 实用新型 10年

44 一种带旋转紫外灯的移动终端 2015-5-28 2015-9-9 ZL201520354431.8 实用新型 10年

45 芯片级封装LED 2015-5-29 2015-9-9 ZL201520360276.0 实用新型 10年

46 一种芯片级封装LED 2015-5-29 2015-9-9 ZL201520360246.X 实用新型 10年

47 一种闪光灯 2015-5-29 2015-9-9 ZL201520360178.7 实用新型 10年

48 一种热电陶瓷灯具 2014-12-25 2015-11-25 ZL201420829510.5 实用新型 10年

49 一种基于注塑件的CSP封装结构及LED器 2015-7-27 2015-11-25 ZL201520548247.7 实用新型 10年

50 一种条形灯测试夹具 2015-7-2 2015-11-25 ZL201520467896.4 实用新型 10年

51 一种LED封装结构 2015-8-14 2015-12-2 ZL201520612629.1 实用新型 10年

52 一种玻璃盖板及LED封装结构 2015-8-14 2015-12-2 ZL201520612613.0 实用新型 10年

53 一种CSP LED 2015-7-29 2015-12-9 ZL201520557612.0 实用新型 10年

54 一种基于CSP封装结构的汽车LED灯 2015-8-6 2015-12-9 ZL201520585212.0 实用新型 10年

55 一种LED封装结构及LED器件 2015-8-6 2015-12-9 ZL201520585415.X 实用新型 10年

56 LED车灯 2014-12-25 2015-7-15 ZL201430559963.6 外观设计 10年

57 COB基板 2014-12-25 2015-10-21 ZL201430560037.0 外观设计 10年

2)本报告期,母公司共有50项专利已获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受理日期 专利申请号 专利类型

1 一种便携式杀菌装置及杀菌方法 2014-9-28 2015-1-14 201410507116.4 发明

2 芯片级封装LED的封装方法 2015-5-29 2015-5-30 201510286106.7 发明

3 一种芯片级封装LED的封装方法 2015-5-29 2015-5-30 201510286051.X 发明

4 一种手机拍照闪光灯 2015-5-29 2015-5-30 201510286009.8 发明

5 一种通过脉冲对深紫外LED进行控制的方法 2015-7-3 2015-7-6 201510385667.2 发明

6 根据摄像头取景位置调紫外灯照射位置的方法和 2015-7-6 2015-7-7 201510389591.0 发明

移动终端

7 一种基于注塑件的CSP封装结构及制造工艺 2015-7-27 2015-7-28 201510445133.4 发明

8 一种CSP LED的封装方法 2015-7-29 2015-7-30 201510453411.0 发明

9 一种LED封装方法 2015-7-29 2015-7-30 201510453561.1 发明

10 一种具有紫外线杀菌功能移动终端及控制方法 2015-8-6 2015-8-6 201510476173.5 发明

11 一种LED封装结构及制造方法 2015-8-6 2015-8-6 201510476096.3 发明

12 LED固晶方法、固晶胶、及固晶胶的制备方法 2015-8-6 2015-8-7 201510478454.4 发明

13 一种LED点胶方法及LED封装方法 2015-10-22 2015-10-23 201510687703.0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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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一种LED封装结构及制造方法 2015-11-13 2015-11-17 201510786902.7 发明

15 一种对光源的频闪进行检测的方法和检测装置 2015-11-13 2015-11-17 201510784315.4 发明

16 一种LED分光方法 2015-12-9 2015-12-10 201510899922.5 发明

17 一种LED车灯光源及其制造方法 2015-12-24 2015-12-26 201510983188.0 发明

18 一种CSP LED 2015-7-29 2015-7-30 201520557612.0 实用新型

19 一种基于CSP封装结构的汽车LED灯 2015-8-6 2015-8-6 201520585212.0 实用新型

20 一种LED封装结构及LED器件 2015-8-6 2015-8-6 201520585415.X 实用新型

21 一种用于测试胶体粘性装置 2015-8-25 2015-8-26 201520645797.0 实用新型

22 一种用于测试胶体粘性的装置 2015-8-25 2015-8-26 201520645797.0 实用新型

23 一种切割机供水检测装置 2015-9-2 2015-9-3 201520675976.9 实用新型

24 一种切割机供水检测装置 2015-9-2 2015-9-3 201520675976.9 实用新型

25 一种深紫外LED封装结构 2015-10-9 2015-10-10 201520777374.4 实用新型

26 一种具有密封结构的LED 2015-10-21 2015-10-22 201520814297.5 实用新型

27 一种利于散热的LED 2015-10-22 2015-10-23 201520818577.3 实用新型

28 一种对封装LED进行定位的工装 2015-10-23 2015-10-24 201520823006.9 实用新型

29 一种LED倒装支架 2015-11-13 2015-11-15 201520904031.X 实用新型

30 一种LED封装结构 2015-11-13 2015-11-15 201520903977.4 实用新型

31 一种基于CSP封装结构的侧入式面板灯及背光模 2015-11-13 2015-11-15 201520904006.1 实用新型

32 一种热电分离CSP封装结构及LED器件 2015-11-13 2015-11-15 201520904005.7 实用新型

33 一种深紫外LED封装结构 2015-11-13 2015-11-15 201520904014.6 实用新型

34 一种LED防渗透支架 2015-11-13 2015-11-16 201520904861.2 实用新型

35 一种COB基板及COB光源 2015-12-9 2015-12-10 201521011844.2 实用新型

36 一种LED光源 2015-12-14 2015-12-15 201521032549.5 实用新型

37 一种COB光源及COB光源的保护膜 2015-12-14 2015-12-15 201521032550.8 实用新型

38 一种LED车灯光源 2015-12-24 2015-12-26 201521089856.7 实用新型

39 一种LED车灯光源模组 2015-12-24 2015-12-26 201521089886.8 实用新型

40 一种LED光源 2015-12-24 2015-12-26 201521090540.X 实用新型

41 一种LED模造成型板 2015-12-24 2015-12-26 201521089919.9 实用新型

42 一种LED器件 2015-12-24 2015-12-26 201521089857.1 实用新型

43 一种LED前照灯光源 2015-12-24 2015-12-26 201521089879.8 实用新型

44 一种两面出光的LED灯 2015-12-24 2015-12-26 201521089849.7 实用新型

45 一种双面基板 2015-12-24 2015-12-26 201521089826.6 实用新型

46 一种COB基板组及COB光源组 2015-12-25 2015-12-27 201521093204.0 实用新型

47 一种车灯散热器 2015-12-25 2015-12-27 201521093235.6 实用新型

48 一种焊接夹具 2015-12-25 2015-12-28 201521093251.5 实用新型

49 一种LED测试夹具 2015-12-24 2015-12-28 201521095585.6 实用新型

50 一种LED测试装置 2015-12-24 2015-12-28 201521095599.8 实用新型

3)本报告期,子公司广州佛达共有13项专利获得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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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一种LED警示灯 2012-12-16 2015-1-28 ZL201210543263.8 发明 20年

2 一种LED前雾灯 2012-12-7 2015-7-1 ZL201210522133.6 发明 20年

3 一种汽车LED前照灯 2012-12-7 2015-7-1 ZL201210522357.7 发明 20年

4 一种满足80度发光角度的光学结构 2014-12-22 2015-05-20 ZL201420817677.X 实用新型 10年

5 一种用于车厢内的感应灯 2014-12-22 2015-05-20 ZL201420817691.X 实用新型 10年

6 一种用于车辆的侧标志灯 2014-12-22 2015-05-20 ZL201420817576.2 实用新型 10年

7 一种LED旋转警示灯 2014-12-22 2015-05-20 ZL201420817578.1 实用新型 10年

8 一种小型化LED警示灯 2014-12-22 2015-05-20 ZL201420817591.7 实用新型 10年

9 一种小型化LED警示灯 2014-12-22 2015-05-20 ZL201420817592.1 实用新型 10年

10 一种LED前照灯 2014-12-22 2015-05-20 ZL201420817594.0 实用新型 10年

11 一种适配LED转向灯的报警装置 2014-12-22 2015-05-20 ZL201420817619.7 实用新型 10年

12 一种用于室内运载机械箭头灯 2014-12-22 2015-05-20 ZL201420817628.6 实用新型 10年

13 一种多功能的侧标志灯 2014-12-24 2015-05-20 ZL201420824025.9 实用新型 10年

4)本报告期,子公司广州佛达共有12项专利已获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受理日期 专利申请号 专利类型

1 一种LED灯具保护电路 2015-10-22 2015-10-23 201510686912.3 发明

1 一种LED灯具保护电路 2015-10-22 2015-10-23 201510686912.3 发明

3 一种LED汽车灯具电路 2015-11-24 2015-11-26 201510827102.5 发明

4 一种防漏测试装置 2015-8-25 2015-8-26 201520645744.9 实用新型

5 一种气密测试机 2015-9-9 2015-9-10 201520694439.9 实用新型

6 一种LED灯具温控保护电路 2015-10-22 2015-10-23 201520818765.6 实用新型

7 一种LED灯具高压断开电路 2015-10-22 2015-10-23 201520818706.9 实用新型

8 一种煤矿用防爆LED灯 2015-11-24 2015-11-25 201520946128.7 实用新型

9 一种LED信号灯 2015-11-24 2015-11-25 201520945729.6 实用新型

10 一种快速替换灯泡的LED灯具 2015-12-14 2015-12-15 201521036965.2 实用新型

11 一种小型化LED警示灯 2015-12-14 2015-12-15 201521036964.8 实用新型

12 一种小型化双色LED警示灯 2015-12-14 2015-12-15 201521037132.8 实用新型

5)本报告期,子公司广州莱蒂亚共有64项专利获得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1 一种LED灯管的自动装配方法 2013-4-26 2015-7-8 ZL201310149136.4 发明 20年

2 一种LED射灯 2013-4-26 2015-8-5 ZL201310149115.2 发明 20年

3 一种LED悬吊灯 2013-8-5 2015-8-5 ZL201310335137.8 发明 20年

4 一种LED冰柜灯光学结构 2014-5-28 2015-2-4 ZL201420277977.3 实用新型 10年

5 一种出光均匀的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831.6 实用新型 10年

6 一种反射出光的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738.5 实用新型 10年

7 一种悬吊灯具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733.2 实用新型 10年

8 出光均匀的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728.1 实用新型 10年

9 一种反射出光的LED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696.5 实用新型 10年

10 防止眩光的悬吊灯具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695.0 实用新型 10年

11 一种出光均匀的LED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678.7 实用新型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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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一种防止眩光的LED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677.2 实用新型 10年

13 一种光效好的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603.9 实用新型 10年

14 悬吊灯具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597.7 实用新型 10年

15 一种结构简单且出光均匀的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564.2 实用新型 10年

16 一种LED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541.1 实用新型 10年

17 一种出光均匀的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537.5 实用新型 10年

18 一种防止眩光的悬吊灯 2014-9-26 2015-3-4 ZL201420558524.8 实用新型 10年

19 LED工矿灯 2014-9-25 2015-3-4 ZL201420554517.0 实用新型 10年

20 LED工矿灯反射罩 2014-9-25 2015-3-4 ZL201420554478.4 实用新型 10年

21 一种柔性LED灯条 2014-9-25 2015-3-4 ZL201420554474.6 实用新型 10年

22 一种柔性LED灯条接头 2014-9-25 2015-3-4 ZL201420554411.0 实用新型 10年

23 一种柔性LED灯条固定结构 2014-9-25 2015-3-4 ZL201420554400.2 实用新型 10年

24 一种LED悬吊灯灯体 2014-9-29 2015-3-4 ZL201420566765.7 实用新型 10年

25 一种LED悬吊灯 2014-9-29 2015-3-4 ZL201420566731.8 实用新型 10年

26 一种LED悬吊灯悬吊灯体 2014-9-29 2015-3-4 ZL201420566728.6 实用新型 10年

27 一种LED悬吊灯电源安装用壳体 2014-9-29 2015-3-4 ZL201420566672.4 实用新型 10年

28 一种悬吊灯灯盘的连接结构 2014-9-29 2015-3-4 ZL201420566657.X 实用新型 10年

29 一种便于安装电源的LED悬吊灯灯体 2014-9-29 2015-3-4 ZL201420566570.2 实用新型 10年

30 一种LED悬吊灯反射型壳体 2014-9-29 2015-3-4 ZL201420566442.8 实用新型 10年

31 一种LED悬吊灯灯体 2014-9-29 2015-3-4 ZL201420566404.2 实用新型 10年

32 一种LED悬吊灯壳体 2014-9-29 2015-3-4 ZL201420566357.1 实用新型 10年

33 一种悬吊灯 2014-9-29 2015-3-4 ZL201420566365.6 实用新型 10年

34 LED生鲜灯 2014-10-30 2015-3-4 ZL201420635088.X 实用新型 10年

35 一种LED生鲜灯 2014-10-30 2015-3-4 ZL201420634809.5 实用新型 10年

36 一种LED生鲜灯散热组件 2014-10-30 2015-3-4 ZL201420634832.4 实用新型 10年

37 一种LED灯管 2014-10-30 2015-3-4 ZL201420635202.9 实用新型 10年

38 一种LED灯管端盖 2014-10-30 2015-4-8 ZL201420635158.1 实用新型 10年

39 一种LED生鲜灯用透镜 2014-10-30 2015-4-8 ZL201420634620.6 实用新型 10年

40 一种灯带连接器 2014-10-30 2015-4-8 ZL201420634569.9 实用新型 10年

41 一种LED灯带 2014-10-30 2015-4-8 ZL201420634736.X 实用新型 10年

42 一种LED灯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947.1 实用新型 10年

43 一种广告灯灯管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478.3 实用新型 10年

44 一种广告灯灯管灯座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685.9 实用新型 10年

45 一种广告灯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358.3 实用新型 10年

46 一种可旋转的悬吊灯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953.7 实用新型 10年

47 一种悬吊灯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963.0 实用新型 10年

48 一种悬吊灯组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890.5 实用新型 10年

49 一种LED灯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641.6 实用新型 10年

50 一种悬吊灯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945.2 实用新型 10年

51 一种360°照明悬吊灯的灯罩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948.6 实用新型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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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一种悬吊灯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989.5 实用新型 10年

53 一种拼接悬吊灯组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968.3 实用新型 10年

54 一种LED灯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229.4 实用新型 10年

55 一种悬吊灯组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920.2 实用新型 10年

56 一种广告灯外接头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294.7 实用新型 10年

57 一种360°照明悬吊灯的悬吊结构 2015-2-12 2015-8-5 ZL201520101871.2 实用新型 10年

58 一种LED灯管 2015-2-13 2015-8-5 ZL201520105436.7 实用新型 10年

59 一种LED灯管 2015-2-13 2015-8-5 ZL201520105754.3 实用新型 10年

60 LED筒灯 2014-5-27 2015-2-4 ZL201430153467.0 外观设计 10年

61 LED生鲜灯 2014-10-30 2015-4-8 ZL201430419019.0 外观设计 10年

62 透镜 2014-10-30 2015-4-8 ZL201430418741.2 外观设计 10年

63 悬吊灯(一) 2014-9-26 2015-4-8 ZL201430361944.2 外观设计 10年

64 悬吊灯(二) 2014-9-26 2015-4-8 ZL201430362074.0 外观设计 10年

6)本报告期,子公司广州莱蒂亚共有13项专利已获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受理日期 专利申请号 专利类型

1 一种360°照明悬吊灯 2015-2-12 2015-2-13 201510074566.3 发明

2 一种LED广告灯 2015-2-12 2015-2-13 201510074502.3 发明

3 一种基于电子镇流器的LED灯管 2015-2-13 2015-2-14 201510077596.X 发明

4 一种面板灯及其组装方法 2015-12-2 2015-12-3 201510871088.9 发明

5 一种LED光条模组的制造方法 2015-12-2 2015-12-3 201510871179.2 发明

6 一种LED光条的制造方法 2015-12-2 2015-12-3 201510871211.7 发明

7 一种面板灯的固定结构 2015-12-2 2015-12-3 201520984792.0 实用新型

8 一种面板灯 2015-12-2 2015-12-3 201520985247.3 实用新型

9 一种LED面板灯条 2015-12-2 2015-12-3 201520985267.0 实用新型

10 一种三防灯 2015-12-2 2015-12-3 201520985226.1 实用新型

11 LED光条模组 2015-12-2 2015-12-3 201520985299.0 实用新型

12 一种LED光条模组 2015-12-2 2015-12-3 201520985348.0 实用新型

13 一种兼容电子镇流器的LED灯管 2015-12-2 2015-12-3 201520985350.8 实用新型

7)本报告期,子公司斯迈得共有38项专利获得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一种SMD发光二极管的封装夹具组件及

1 2012-3-22 2015-6-24 ZL201210078027.3 发明 20年

封装方法

2 一种驱动与光源集成一体结构LED光源 2014-9-14 2015-1-21 ZL201420524274.6 实用新型 10年

3 一种直下式面板灯 2014-9-14 2015-1-21 ZL201420524285.4 实用新型 10年

4 一种LED稳态测试装置 2014-9-14 2015-1-21 ZL201420524495.3 实用新型 10年

5 无碗杯LED支架结构 2014-10-20 2015-4-1 ZL201420604911.0 实用新型 10年

6 一种LED光源 2014-12-3 2015-5-13 ZL201420744474.2 实用新型 10年

7 一种COB陶瓷基板的分离治具 2014-12-3 2015-5-13 ZL201420744527.0 实用新型 10年

8 一种可调节的封装点胶治具 2014-12-3 2015-5-13 ZL201420744475.7 实用新型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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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一种支架 2014-12-3 2015-5-13 ZL201420746029.X 实用新型 10年

10 一种LED灯丝支架 2014-12-3 2015-5-13 ZL201420745399.1 实用新型 10年

11 一种二次封装结构的LED光源 2014-12-26 2015-5-13 ZL201420840193.7 实用新型 10年

12 一种全新的COB光源封装装置 2014-12-26 2015-5-13 ZL201420840645.1 实用新型 10年

13 一种新型的大功率支架 2014-12-26 2015-5-13 ZL201420840615.0 实用新型 10年

14 一种直下式背光模具组灯条 2014-12-26 2015-5-13 ZL201420840736.5 实用新型 10年

15 一种高发光效率的LED光源 2014-12-26 2015-6-10 ZL201420840463.4 实用新型 10年

16 一种高密封性LED支架 2015-1-22 2015-6-10 ZL201520044355.0 实用新型 10年

17 一种直下式LED面板灯发光源装置 2014-12-26 2015-6-24 ZL201420840668.2 实用新型 10年

18 一种600×600mm混光距25mm的直下式 2015-1-22 2015-8-12 ZL201520044062.2 实用新型 10年

面板灯

19 一种LED光源装置 2015-4-7 2015-8-12 ZL201520203308.6 实用新型 10年

20 一种高效组装LED射灯结构设计装置 2015-4-7 2015-8-12 ZL201520203177.1 实用新型 10年

21 一种可调光LED光源 2015-4-22 2015-8-12 ZL201520244877.5 实用新型 10年

22 一种出光效率极高的集成LED光源结构 2015-6-18 2015-10-7 ZL201520422986.1 实用新型 10年

23 一种透明围坝胶封装的LED光源 2015-6-18 2015-10-7 ZL201520423063.8 实用新型 10年

24 一种新型日光灯管装置 2015-6-18 2015-10-7 ZL201520423122.1 实用新型 10年

25 一种COB式LED光源日光灯管 2015-6-18 2015-10-7 ZL201520422850 实用新型 10年

26 一种带有荧光罩的LED光源日光灯管 2015-6-18 2015-10-7 ZL201520423065.7 实用新型 10年

27 一种汽车灯的LED光源结构 2015-6-18 2015-12-2 ZL201520423572 实用新型 10年

28 一种LED灯珠老化散热器 2015-8-26 2015-12-30 ZL201520648985.9 实用新型 10年

29 一种高精密封装高亮LED光源 2015-8-26 2015-12-30 ZL201520649618.0 实用新型 10年

30 一种新型支架 2015-8-26 2015-12-30 ZL201520649700.3 实用新型 10年

31 一种高可靠性路灯模组基板 2015-8-26 2015-12-30 ZL201520649383.5 实用新型 10年

32 一种可调光LED光源 2015-8-26 2015-12-30 ZL201520649699.4 实用新型 10年

33 一种镜面铝基板日光灯管 2015-8-26 2015-12-30 ZL201520649497.X 实用新型 10年

34 一种抗高温荧光膜日光灯管 2015-8-26 2015-12-30 ZL201520649686.7 实用新型 10年

35 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灯条 2015-8-26 2015-12-30 ZL201520648874.8 实用新型 10年

36 LED灯(COB-2219) 2014-7-24 2015-1-21 ZL201430254003.9 外观专利 10年

37 LED灯(COB-2513) 2014-7-24 2015-1-21 ZL201430253559.6 外观专利 10年

38 LED光源(COB-Y20) 2014-7-24 2015-4-1 ZL201430253847.1 外观专利 10年

8)本报告期,子公司斯迈得共有7项专利已获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受理日期 专利申请号 专利类型

1 一种600×600mm混光距25mm的直下式面板灯 2015-1-22 2015-1-22 201510032066.3 发明

2 一种高密封性LED支架 2015-1-22 2015-1-22 201510032074.8 发明

3 一种LED户外显示屏 2015-8-26 2015-8-26 201510529560.0 发明

4 一种通用于应用线材焊线技术中的混合焊线装置 2015-8-26 2015-8-26 201510529846.9 发明

5 一种镜面铝基板日光灯管 2015-8-26 2015-8-26 201510529696.1 发明

6 一种抗高温荧光膜LED光源 2015-8-26 2015-8-26 201510529308.x 发明

7 一种抗高温荧光膜日光灯管 2015-8-26 2015-8-26 201510529730.5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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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本报告期,子公司良友五金共有4项专利获得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期限

1 一种高可靠性LED反光杯 2015-2-6 2015-7-15 ZL201520084796.3 实用新型 10年

2 一种高反射率LED贴片支架 2015-3-24 2015-7-15 ZL201520166774.1 实用新型 10年

3 一种LED贴片式支架冲压模具 2015-5-28 2015-11-11 ZL201520354029.X 实用新型 10年

4 一种LED贴片支架 2015-9-18 2015-12-30 ZL201520725303.X 实用新型 10年

10)本报告期,子公司良友五金共有5项专利已获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受理日期 专利申请号 专利类型

1 一种散热效果好的单芯片LED贴片支架 2015-10-15 2015-10-28 201520811559.2 实用新型

2 一种单芯片LED贴片支架 2015-10-15 2015-10-28 201520812782.9 实用新型

3 一种超窄型LED贴片支架 2015-10-15 2015-10-28 201520812783.3 实用新型

4 一种双芯片焊盘式的LED贴片支架 2015-10-15 2015-10-28 201520812784.8 实用新型

5 一种稳固塑胶的圆形杯口LED贴片支架 2015-10-15 2015-10-28 201520812785.2 实用新型

(2)商标

本报告期,公司未新增商标权。

(3)土地使用权:

本报告期,子公司广州莱帝亚以及江西鸿利分别获得了一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宗地编号 类型 取得方式 土地位置 使用权期限 宗地面积(m2)

2015年02月19日

1 14105020140002 工业用地 竞买 花都区花东镇综合保税区北区 48645

-2065年02月18日

南昌临空经济区空港大道以东、祥三

2015年04月21日

2 360101159005k 工业用地 出让 路以西、黄堂西街以南、儒乐湖大街 138858.8

-2065年04月20日

以北

(4)报告期内未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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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制定的2015年度经营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LED产业政策支持,在把LED主业做大做

强的前提下,积极布局车联网产业,为公司打造双主业业态奠定了一定基础。

本报告期,受LED照明市场持续向好,公司把握机会扩充了LED封装产能规模,加大了市场拓展力度,有效的释放了

生产产能,在主营业务方面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同时,收购的子公司斯迈得、良友五金等在本报告期贡献了部分业绩,使得

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231.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47%;实现营

业利润18,40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47%;实现利润总额19,680.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94%;实现净利润16,578.7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21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40%。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完成了的工作如下:

(1)进一步巩固白光LED领军地位,积极打造双主业。

本报告期,根据年初的经营计划,公司加大了LED市场拓展力度,扩充了LED封装产能规模,缓解了LED器件产品的

交期压力,加强了LED支架业务投入,严格控制材料采购成本,使得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保持了稳定、快速地增长。同时,

通过子公司香港鸿利旗下的BVI鸿利向开曼网利增资1,000万美元,开展LED行业金融服务;投资4,500万元参股迪纳科技、

计划投资3000万元参股广州珠航切入车联网行业,积极打造LED主业+车联网行业双主业。

(2)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满足战略发展资金需求。

2015年8月,公司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计划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549.43

万元,拟用于“SMD LED建设项目”、“收购良友五金49%股权并增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三个项目。2016年1月,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3)加强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报告期,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176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新增专利受理87项,其中,发明专利受理33项。投入研发

费用7,103.9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4.46%。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共获得专利授权613项,其中已授权

发明专利31项;共有126项专利已受理,其中已受理发明专利72项。

2015年,公司亦受到政府部门及行业内多家专业机构的表扬与肯定,具体情况如下:

荣誉称号 颁发部门 颁发日期

LED国际合作促进联盟(LICA)、广东省半导

2014年度北美市场最具竞争力中国LED企业TOP10

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GSC)、广东省半导 2015年6月

2014年度中国最具国际竞争力LED封装企业TOP10

体光源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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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花都区2014年度节能工作先进企业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

2014年度花都区区长质量奖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

LED行业十大技术领军企业 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 2015年12月

LED好产品高工金球奖(COB)

高工LED金球奖评选委员会 2015年12月

LED好产品水晶奖(CSP)

(4)加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因我国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对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了较大影响,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全体股东利

益,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暂停减持公司股票坚定投资者信心。同时专注公司经营,提升公司业绩,以此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

的吸引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概述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白光LED封装企业,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231.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47%;实现营业

利润18,40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47%;实现利润总额19,680.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94%; 实现净利润16,578.7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21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40%。

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LED器件产品 115,989.99 72,368.15 60.28%

通用照明产品 17,218.64 15,275.00 12.72%

汽车照明产品 11,447.10 10,236.57 11.83%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415.19 642.88 275.68%

LED支架 9,281.86 1,673.98 454.48%

合 计 156,352.78 100,196.59 56.05%

公司LED器件产品2015年度营业收入按发光颜色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99,470.73 63,650.67 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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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红光 2,093.05 1,898.29 10.26%

蓝光 1,133.69 851.41 33.15%

其它 13,292.52 5,967.78 122.74%

合计 115,989.99 72,368.15 60.28%

其中,LAMP LED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469.04 666.56 -29.63%

红光 350.97 417.89 -16.01%

蓝光 173.42 189.81 -8.63%

其它 1,436.58 1,468.89 -2.20%

合计 2,430.01 2,743.15 -11.42%

其中,SMD LED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99,001.69 62,984.11 57.19%

红光 1,742.08 1,480.40 17.68%

蓝光 960.27 661.60 45.14%

其它 11,855.94 4,498.89 163.53%

合计 113,559.98 69,625.00 63.10%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592,318,301.09 100% 1,017,669,298.66 100% 56.47%

分行业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 1,446,557,342.72 90.85% 978,797,234.97 96.18% 47.79%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4,151,869.43 1.52% 6,428,825.14 0.63% 275.68%

五金产品制造 92,818,579.63 5.83% 16,739,817.77 1.64% 454.48%

其他业务收入 28,790,509.31 1.81% 15,703,420.78 1.54% 83.34%

分产品

2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LAMP LED 24,300,058.68 1.53% 27,431,486.92 2.70% -11.42%

SMD LED 1,135,599,799.51 71.31% 696,250,043.60 68.42% 63.10%

通用照明产品 172,186,447.62 10.81% 152,749,960.04 15.01% 12.72%

汽车照明产品 114,471,036.91 7.19% 102,365,744.41 10.06% 11.83%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4,151,869.43 1.52% 6,428,825.14 0.63% 275.68%

LED 支架 92,818,579.63 5.83% 16,739,817.77 1.64% 454.48%

其他业务收入 28,790,509.31 1.81% 15,703,420.78 1.54% 83.34%

分地区

东北 4,542,697.33 0.29% 6,323,496.15 0.62% -28.16%

华北 90,624,807.24 5.69% 17,850,821.06 1.75% 407.68%

华东 347,877,198.55 21.85% 163,874,225.22 16.10% 112.28%

华南 748,182,634.44 46.99% 514,160,811.79 50.52% 45.52%

华中 12,127,356.70 0.76% 3,649,993.68 0.36% 232.26%

西北 3,305,221.80 0.21% 2,019,590.86 0.20% 63.66%

西南 27,576,815.26 1.73% 12,074,175.46 1.19% 128.40%

国外销售 358,081,569.77 22.49% 297,716,184.44 29.25% 20.28%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分行业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 1,446,557,342.72 1,082,908,106.04 25.14% 47.79% 46.64% 0.59%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4,151,869.43 10,186,184.87 57.82% 275.68% 256.80% 2.23%

五金产品制造 92,818,579.63 64,483,513.33 30.53% 454.48% 436.79% 2.29%

分产品

LAMP LED 24,300,058.68 17,839,692.80 26.59% -11.42% -12.87% 1.23%

SMD LED 1,135,599,799.51 877,783,256.92 22.70% 63.10% 62.72% 0.18%

通用照明产品 172,186,447.62 124,731,736.86 27.56% 12.72% 6.97% 3.89%

汽车照明产品 114,471,036.91 62,553,419.46 45.35% 11.83% 0.96% 5.88%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4,151,869.43 10,186,184.87 57.82% 275.68% 256.80% 2.23%

LED 支架 92,818,579.63 64,483,513.33 30.53% 454.48% 436.79% 2.29%

分地区

2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北 4,542,697.33 2,814,617.45 38.04% -28.16% -20.14% -6.22%

华北 90,624,807.24 68,893,265.06 23.98% 407.68% 388.11% 3.05%

华东 347,877,198.55 261,889,219.71 24.72% 112.28% 98.91% 5.06%

华南 719,392,125.13 575,634,504.21 19.98% 44.32% 46.64% -1.26%

华中 12,127,356.70 8,794,283.80 27.48% 232.26% 215.24% 3.91%

西北 3,305,221.80 2,129,434.94 35.57% 63.66% 55.97% 3.18%

西南 27,576,815.26 19,334,630.17 29.89% 128.40% 108.39% 6.73%

国外销售 358,081,569.77 218,003,592.94 39.12% 20.28% 10.06% 5.65%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销售量 KPCS 28,718,985.57 10,498,231.19 173.56%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 生产量 KPCS 31,925,457.02 11,566,972.61 176.01%

库存量 KPCS 5,262,783.88 2,056,312.43 155.93%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产能扩大,营业收入增加,相对应的产品生产,销售,库存量均有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12月25日,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组成联合体和珠海城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定

了《珠海市公共绿色照明LED路灯灯具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二标段)》(合同编号:2012-GG003-DL03)。该合同已于2013

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处于质保期。

(2)2014年3月26日,公司子公司重盈工元与广州市花都区供电局路灯管理所签定了《广州市花都区市政道路LED照

明节能改造EMC模式采购合同》。该合同已于2014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

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处于质保期。

(3)2014年7月25日,公司与联合体成员广州良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签定了《广州市中心

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标段六,标段七)》合同。该合同已于2014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已通过验收,处于质保期。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 913,299,903.51 78.90% 584,989,828.97 76.56% 56.12%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 直接人工 103,148,207.21 8.91% 59,746,504.01 7.82% 72.64%

制造费用 141,129,693.52 12.19% 108,620,141.87 14.22% 29.93%

本报告期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同比分别增加56.12%、72.64%、29.9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

成本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2015年6月,本公司出资设立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6月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美元1,000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5年6月,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HONGLITRONIC LIMITED。该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注册成立,

注册资本为美元1,000万元,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

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08,407,434.3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6.81%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32,340,097.69 2.03%

2 第二名 23,520,918.74 1.48%

2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第三名 18,473,733.08 1.16%

4 第四名 17,635,969.06 1.11%

5 第五名 16,436,715.81 1.03%

合计 -- 108,407,434.38 6.81%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442,788,526.6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3.38%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141,553,824.86 13.87%

2 第二名 113,191,517.45 11.09%

3 第三名 78,824,379.84 7.72%

4 第四名 75,557,155.38 7.40%

5 第五名 33,661,649.09 3.30%

合计 -- 442,788,526.62 43.38%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76,530,034.32 57,144,932.65 33.92%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137,216,826.33 91,070,503.41 50.67%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费用增加;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4,096,095.88 -5,846,176.88 -29.94%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序号 项 目 研究内容 拟达到的目标 进展情况

突破 GaN 基大功率白光LED 的产业化关键

1 、国产化大功率LED 产品发光效率

技术。在外延结构、芯片工艺、封装工艺等方 已通过区科信

大功率白光 ≥85lm/W (350mA);

面产生若干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 局验收,待科

1 LED关键制 2、色温3000-6000K,显色指≥80;

为国内封装以及应用企业提供优质价廉的大 技厅组织验

造技术研究 3、热阻<10℃/W;

功率白光LED 芯片和封装产品,提高半导体 收。

4、700mA加速老化,48小时衰≤5%。

器件国产化水平

陶瓷基LED 研究陶瓷基LED制造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1、陶瓷LED器件:热阻≤6℃/W;光效 获取自主知识

2

的制造技术 通过研究开发新的陶瓷支架、优化产品封装结 ≥120lm/W; 产权,已申请

2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开发 构、改善物料间的匹配、提高产品的 2、陶瓷集成封装LED器件:热阻≤4℃/W;结题待组织验

可靠性。 光效≥110lm/W; 收。

3、产能≥18KK。

高可靠定向

开发高效大功率LED器件的封装技术,开发将

性LED室内 开发大功率LED器件的技术,技术指标光 已通过科技部

大功率LED器件应用于室内照明的高可靠定

3 照明光源产 效≥135lm/W ,显色指数≥85,色温 组织的现场评

向性LED照明光源及其低成本产业化制造

业化关键技 2700-3500K,寿命≥30000小时。 审结题验收。

技术。

基于大规模

集成电路的

研究开发基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新型高效大

新型高效大 结题验收中,

4 功率LED芯片的封装技术,开发芯片模块和基 封装白光后出光效率达到≥130lm/W。

功率LED芯 待现场评审。

于模块封装的器件产品。

片技术开发

及产业化

针对深紫外LED器件的特殊性,研发具有高气

密性,高可靠性的无机封装技术及形式,以适

合深紫外特殊照明领域的使用环境。

用于健康医 1、封装后深紫外280nm波段的光辐射通量

(1)研究可供杀菌医疗使用的UVC-LED 光

疗的紫外杀 是封装前90%具有较高光提取率。 小批量试产阶

5 源,波段范围在200-280nm;

菌光源研究 2、85C/85%RH 额定电流点亮老化,1000H 段。

(2)小芯片大衬底晶片耗材搭配技术;

与产品制造 后光衰不超过50%。

(3)抗UV 固晶胶与支架选配技术;

(4)研究不可见光转化为可见光测试方法,

进行产业化分光及性能测试。

标准光组件 开发标准光组件测试夹具至少5件;建立

检测实验室 合作共建全面先进的LED标准光组件检测公 LED标准光组件检测公共实验室,建立标

6 能力与产品 共实验室,开展标准光组件检测,制订LED 准光组件产品品质保障体系工程,为企业 研究阶段

品质保障服 照明标准光组件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提供优化设计和检测服务相结合的过程

务体系建设 测试、终端优化服务;形成地方标准文件。

研究开发出新型结构的深紫外LED器件及

相关产品不少于三款,波段范围在

针对深紫外LED在芯片、封装、应用技术方面 200-280nm;提升光功率输出,在6V/20mA

存在的重大关键问题,通过开展高质量深紫外 的恒压恒流驱动下,实现1.2mW的光功率

深紫外LED

LED外延生长技术、无基封装技术的基础研 输出;实现使用寿命L50超过1000小时;

7 产品应用关 研究阶段

究,开发设计高光功率、高可靠性、长寿命、针对深紫外LED应用研究结果,进行实际

键技术研究

高性价比的深紫外LED产品,实现深紫外LED 应用验证,并以验证分析结果与应用研究

的应用及产业化。 过程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可靠结论后通过

论坛、传媒等在省内乃至国内外进行规模

化推广。

基于量子点 采用量子点为荧光转换的白光LED背光模组 1、量子点粒径分布在10%以内;

的高色域 封装技术来提升LCD的色域,具体研究内容包 2、单次中试量子点干粉产量大于100g,

8 LED背光模 括:采用高温胶体化学方法合成红、绿光核/ 红、绿光量子点发光峰半高宽小于40nm,研究阶段

组封装关键 壳结构量子点并进行中试生产;研究量子点的 发射峰分别位于625±3nm、530±3nm;

技术及产业 提纯技术、表面配体交换与缺陷控制、核/壳 3、量子点封装的白光LED发光效率大于

2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化研究 层结构与晶格匹配、量子点在固化过程中分散 60lm/W,相应LCD色域系统在NTSC标准

与聚集、表面配体脱离与表面氧化等问题,重 的100%以上。

点突破窄粒径分布、高光效和高稳定性的量子

点规模化制造及其封装技术,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314 229 159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3.88% 12.72% 13.83%

研发投入金额(元) 71,039,264.19 43,755,425.58 37,075,391.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46% 4.30% 5.04%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1,241,646.71 991,879,979.61 51.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5,493,438.10 783,576,544.31 61.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748,208.61 208,303,435.30 13.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646,074.17 28,670,238.28 59.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4,405,301.57 298,337,723.32 38.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759,227.40 -269,667,485.04 36.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5,245,000.00 66,206,150.50 330.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837,011.98 49,145,261.31 62.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407,988.02 17,060,889.19 1,103.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072,637.53 -45,403,097.18 269.7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13.18%,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36.75%,主要系报告期内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对外股权投资所致;

2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1103.97%,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收到的回款增加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是否具有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3,649,125.04 1.85% 主要系被投资单位实现损益增加所致。

系佛达信号未达到业绩承诺,公司应向佛达信号原少数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83,825.13 -0.40% 股东收取的赔偿款;良友、斯迈得公司超额完成业绩承

诺,公司应支付的奖励款

营业外收入 13,860,671.04 7.04% 主要系政府补助所致

营业外支出 1,112,748.19 0.57%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31,014,299.30 15.76% 主要系利润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4,652,558.07 7.45% 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增加、银行借款增

货币资金 405,176,190.93 19.64% 303,743,182.64 19.33% 0.31%

加所致。

应收账款 324,490,397.11 15.73% 293,311,426.95 18.66% -2.93%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存货增加所

存货 172,012,831.81 8.34% 131,900,748.87 8.39% -0.05%

致。

投资性房地产 5,022,283.49 0.24% 5,230,235.34 0.33% -0.09%

主要系公司拟对外出售投资,重分类所

长期股权投资 4,940,401.24 0.24% 25,425,165.51 1.62% -1.38%

致。

固定资产 598,957,030.00 29.04% 504,978,506.73 32.13% -3.09%

2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建工程 19,666,420.96 0.95% 30,040,132.26 1.91% -0.96% 主要系工程完工所致。

短期借款 130,000,000.00 6.30% 34,600,000.00 2.20% 4.10% 主要系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183,800,000.00 8.91% 30,000,000.00 1.91% 7.00% 主要系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应收票据增

应收票据 12,096,083.64 0.59% 3,739,338.77 0.24% 0.35%

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1,310,900.12 0.55% 24,589,658.37 1.56% -1.01% 主要系收回款项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7,637,407.86 0.37% 15,374,696.12 0.98% -0.61% 主要系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3,659,288.33 7.93% 11,000,000.00 0.70% 7.23% 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所致。

无形资产 81,808,630.91 3.97% 34,826,052.45 2.22% 1.75% 主要系购买土地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6,647,482.46 0.32% 3,739,028.15 0.24% 0.08% 主要系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工程款、投资款增

其他非流动资产 74,600,660.92 3.62% 17,696,682.15 1.13% 2.49%

加所致。

应付账款 330,466,761.71 16.02% 283,136,900.03 18.01% -1.99% 主要系尚未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职工人数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33,427,387.58 1.62% 23,383,723.52 1.49% 0.13%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主要系收购斯迈得公司股权价款需要

23,635,158.54 1.15% 5,607,383.92 0.36% 0.79%

动负债 在下期支付所致。

主要系收购斯迈得公司股权款需要在

其他非流动负债 36,456,240.00 1.77% 62,605,644.00 3.98% -2.21%

下期支付,重分类所致。

股本 614,847,475.00 29.81% 246,279,950.00 15.67% 14.14%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 28,519,884.94 1.38% 398,818,881.96 25.37% -23.99%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未分配利润 375,092,553.94 18.18% 236,555,597.61 15.05% 3.13% 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系佛达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应收

其变动 计入当期 1,753,571.25 0.09% 213,120.59 0.01% 0.08%

的赔偿款增加所致

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系斯迈得、良友公司超额完成业绩承

其变动 计入当期 3,092,052.90 0.15% 767,777.11 0.05% 0.10%

诺,公司需支付奖励款。

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28,674,949.90 1.39% 17,060,050.86 1.09% 0.30% 主要系未支付的工程款增加。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公允价值 本期计提 本期出

项目 期初数 计公允价值变 本期购买金额 期末数

变动损益 的减值 售金额

3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213,120.59 1,540,450.66 1,753,571.25

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

融资产)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1,970,478.69 9,999,994.85 8,029,516.16

上述合计 213,120.59 1,540,450.66 -1,970,478.69 9,999,994.85 9,783,087.41

金融负债 767,777.11 -2,324,275.79 3,092,052.9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28,154,000.00 214,050,000.00 -40.13%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披露索

被投资公司 主要 投资 投资金 持股 资金 投资期 产品类 预计 本期投 是否 披露日期

合作方 引(如

名称 业务 方式 额 比例 来源 限 型 收益 资盈亏 涉诉 (如有)

有)

Wang Li

对外 61,154, 自有 2015 年 05 巨潮资

Finance 其他 10% 无 长期 不适用 0.00 0.00 否

投资 000.00 资金 月 04 日 讯网

Corporation

江苏南亿迪

车联

纳数字科技 45,000, 11.657 自有 2015 年 07 巨潮资

网业 其他 无 长期 不适用 0.00 0.00 否

发展有限公 000.00 0% 资金 月 08 日 讯网

广州市九派 九派资

鸿利车联网 本、东

股权 22,000, 55.00 自有 2015 年 10 巨潮资

股权投资基 其他 方云 三年 不适用 0.00 0.00 否

投资 000.00 % 资金 月 27 日 讯网

金(有限合 鼎、天

伙) 盛云鼎

128,154

合计 -- -- -- -- -- -- -- 0.00 0.00 -- -- --

,000.00

3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注:2015 年 6 月,公司以 1000 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鸿利,同时,香港鸿利以 1000 万美元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设立全资子公司 BVI 鸿利,并由 BVI 鸿利以 1000 万美元向开曼网利增资,增资完成后 BVI 鸿利占开曼网利 10%股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截至报 截止报 未达到

是否为 投资项 本报告 告期末 告期末 计划进 披露日 披露索

投资 资金 项目 预计

项目名称 固定资 目涉及 期投入 累计实 累计实 度和预 期(如 引(如

方式 来源 进度 收益

产投资 行业 金额 际投入 现的收 计收益 有) 有)

金额 益 的原因

以自筹资金投资建 LED 产 2015 年

6,900,00 自筹 本项目 巨潮资

设 LED 产品应用与 自建 否 品应用 0.00 0.00 0.00 10 月 16

0.00 资金 已终止 讯网

开发的生产基地 与开发 日

以自筹资金在江西 正处于 2014 年

LED 产 24,589,7 24,589,7 自筹 巨潮资

省南昌市投资建设 自建 否 0.00 0.00 装修阶 09 月 06

品生产 89.91 89.91 资金 讯网

LED 产业基地 段 日

24,589,7 31,489,7

合计 -- -- -- -- -- 0.00 0.00 -- -- --

89.91 89.91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累

初始投资成 本期公允价值 报告期内购 报告期内 累计投资

资产类别 计公允价值变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本 变动损益 入金额 售出金额 收益

其他 213,120.59 1,540,450.66 1,753,571.25 自有资金

合计 213,120.59 1,540,450.66 1,753,571.25 --

注: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系本公司购买子公司佛达信号少数股权,佛达信号实际利润

未达到承诺利润,本公司应向原少数股东收取的赔偿款。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累计变

本期已 报告期内 累计变更 尚未使

已累计使 更用途 闲置两年

募集资 使用募 变更用途 用途的募 用募集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用募集资 的募集 以上募集

金总额 集资金 的募集资 集资金总 资金总 途及去向

金总额 资金总 资金金额

总额 金总额 额比例 额

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

首次公开

目投资已于 2013 年度

发行人民

2011 年 46,616 0 46,616 0 0 0.00% 0 全部完成,结余资金 0

币普通股

也已于 2013 年度使用

(A 股)

完毕。

合计 -- 46,616 0 46,616 0 0 0.00% 0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投资已于 2013 年度全部完成,结余资金也已于 2013 年度使用完毕。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本报 截至期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变更项 调整后投 告期 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资总额(1) 投入 进度(3) 使用状态日期

向 总额 金额(2)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金额 =(2)/(1)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表面贴装

否 32,563.85 32,563.85 0 19,753.46 60.66% 2012 年 06 月 30 日 2,945.7 8,496.97 否 否

LED 建设项目

LED 照明技术

否 2,800 2,800 0 2,170.58 77.52% 2012 年 05 月 30 日 是 否

及产业化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

否 2,912.8 2,912.8 0 2,072.27 71.14%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是 否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38,276.65 38,276.65 0 23,996.31 -- -- 2,945.7 8,496.97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扩建工业厂房 6,739.35 6,739.35 0 6,739.35 否

归还银行贷款

-- 1,600 1,600 0 1,600 -- -- -- -- --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

-- 8,339.35 8,339.35 0 8,339.35 -- -- -- --

小计

合计 -- 46,616 46,616 0 32,335.66 -- -- 2,945.7 8,496.97 -- --

3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主要原因是 LED 市场竞争激烈以及 LED 技术进步迅速,导致 LED 产品销售价格较大幅度下降,与新型表面

的情况和原因 贴装 LED 建设项目立项时预计的价格变动情况有较大的偏差,导致此募投项目未达到原预计收益。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不适用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不适用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不适用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 不适用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不适用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3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按

本期初 计划如

股权出

起至出 期实施,

售为上

售日该 所涉及 如未按

市公司 与交易

交易价 股权为 出售对 股权出 是否为 的股权 计划实

交易 被出售 贡献的 对方的 披露日

出售日 格(万 上市公 公司的 售定价 关联交 是否已 施,应当 披露索引

对方 股权 净利润 关联关 期

元) 司贡献 影响 原则 易 全部过 说明原

占净利 系

的净利 户 因及公

润总额

润(万 司已采

的比例

元) 取的措

公告编号:

2016-021;

关于转让参

2016 年 2016 年

向小 鑫诠光 市场定 股子公司股

03 月 03 2,415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无 是 不适用 03 月 05

平 电 价 权进展暨变

日 日

更股权回购

协议的公

告。

3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LED 灯条、日光灯管、筒灯、面板灯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5,000 万人民币 110,966,368.45 82,501,782.21 117,040,272.64 16,885,609.11 15,223,045.22

和射灯等

LED 汽车信号灯和 LED 汽车照明产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子公司 3,000 万人民币 123,101,292.27 97,507,188.84 118,242,250.95 31,412,253.12 27,943,657.33

品等

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相关咨询服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万人民币 119,387,393.68 101,670,685.78 19,017,843.40 1,561,728.40 2,228,804.80

LED 发光二极管、LED 照明节能灯、

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 子公司 5,600 万人民币 352,431,613.39 158,044,644.10 442,294,582.64 35,627,723.46 32,249,491.90

贴片式发光二极管支架等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LED 发光二极管、LED 照明节能灯等 10,000 万人民币 168,277,355.53 98,695,597.48 0.00 -1,310,446.86 -1,301,303.78

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投资咨询、对外投资 1,000 万美元 61,154,000.00 61,154,000.00 0.00 0.00 0.00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子公司 LED 支架等电子类配件 4,503 万人民币 109,155,104.89 57,955,318.97 176,401,429.43 35,366,813.81 27,811,844.57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LED 路灯产品、室内外 LED 灯饰等 1,000 万人民币 10,123,292.08 10,087,852.08 0.00 -7,524.74 -7,524.74

软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应

用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信产品、 2,804.0299 万人

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95,635,456.12 81,169,125.08 50,494,904.28 -542,710.03 -877,767.40

物联网、芯片的研制、开发、销售、 民币

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HONGLITRONIC LIMITED 孙公司 投资咨询、对外投资 1,000 万美元 61,154,000.00 61,154,000.00 0.00 0.00 0.00

LEDIA LIGHTING TECHNOLOGY LED 灯条、日光灯管、筒灯、面板灯

孙公司 200 美元 172,182.03 154,823.01 0.00 -543,365.73 -543,365.73

CO.,LTD 和射灯等

3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立 无

HONGLITRONIC LIMITED(鸿利(BVI)有限公司) 新设立 无

Wang Li Finance Corporation(网利金融公司) 参股 报告期投资收益为 0 元。

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参股 报告期投资收益为 0 元。

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报告期投资收益为 0 元。

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报告期投资收益为 0 元。

广东信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 报告期投资收益为 0 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有7家,分别为广州莱帝亚、佛达信号、重盈工元、斯迈得、良友五金、江西鸿利光电;鸿利(香港);孙公司2家,分别为鸿利(BVI)、

美国莱帝亚;参股子公司8家,分别为安徽鸿利燕青、鑫诠光电、江西一保通、迪纳科技、旭晟半导体、信实通、开曼网利、珠航校车。公司于2016年1月完成了良友五金少数股

东股权收购,良友五金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统一社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董事 会信用代码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 2011年12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 公司持有 914401015876

1 5,000万元 刘玉生 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有限公司 月26日 科一路1号302房 100%的股权 3532XY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 2007年9月 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东 公司持有 914401016659

2 3,000万元 董金陵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有限公司 11日 风大道西 100%的股权 41825E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 2011年6月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 公司持有 914401145760

3 10,000万元 王宇宏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科技有限公司 9日 科一路1号301 100%的股权 23707C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松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半导体器件、

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 2009年2月 公司持有 914403006837

4 5,600万元 白路中运泰科技工业厂 李俊东 光电子器件、其他电子器件、发光二极管、LED

有限公司 10日 100%的股权 75373K

区厂房6栋8、9楼、四1楼 材料、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

3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具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光电子器件、发光二极管、半导体器件测试封

装、LED材料、照明灯具系列产品、灯用电器

附件生产。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类产品及配件、精密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 2007年8月 东莞市石碣镇西南村东 公司持有 914419006650

5 4,503万元 廖建文 模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有限公司 3日 风北路大元工业区 100%的股权 034332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LED发光器件、灯饰及其他光电产品的生产、

南昌市临空经济区中小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 2014年9月 公司持有 批发及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360126210002

6 10,000万元 微企业工业园办公楼一 李国平

司 12日 100%的股权 (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571

开展经营活动)

Units A&B, 15/F, Neich

鸿利(香港)投资有 2015年6月 1,000万美 公司持有 董事:李国

7 Tower, 128 Gloucester 投资咨询、对外投资 2244923

限公司 1日 元 100%的股权 平

Road, Wanchai

Novasagc

Chambers,P.O.Box

HONGLITRONIC 2015年6月 1,000万美 4389,Road 香港鸿利持有 董事:李国

8 投资咨询、对外投资 1877359

LIMITED 9日 元 Towm,Tortola,British 100%股权 平

Virgin Islands(the

“Registed Office”)

LEDIA LIGHTING THE CORPORATION 8

2014年12 广州莱帝亚持 董事:邓俊

9 TECHNOLOGY 200美元 BOND STREET STE 301 经营销售LED系列产品等 141212000319

月12日 有100%股权 辉

CO.,LTD GREAT NECK, NY 11021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 2013年11 公司持有49% LED路灯产品生产、装配、检测、销售;室内 341823000074

10 1,000万元 泾县经济开发区琴溪路 李明

技有限公司 月26日 的股权 外LED灯饰及配件产品生产、销售。 446(1-1)

东莞市桥头镇石水银湖 LED技术研发:研发、设计:LED灯具:产销: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 2002年7月 公司持有 914419007417

11 3,000万元 工业区银湖路2号亿方科 王乾 LED灯具散热器及配件、LED灯具、五金电子

有限公司 18日 14.95%的股权 015842

技园B8栋二、三楼,B6 配件、本制品、音响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

3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栋一楼南侧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经济贸

易咨询;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销售;第二类增值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

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 2008年2月 1623.2028 公司持有 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913601066697

12 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 马伟伟

技股份有限公司 4日 万元 9.09%的股权 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5月27日);计算机系 910356

号丰源国际中心9楼

统集成;综合布线工程;网络工程。(以上项

目国际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软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应用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通信产品、物联网、芯片的研

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 2010年06 2,804.0299 南京市鼓楼区广东路38 公司持有 320106000166

13 李永侠 制、开发、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发展有限公司 月07日 万元 号 11.6570%股权 496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LED器件及其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兴办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 2003年10 996.016万 公司持有 914403007556

14 事处龙观东路57号尚美 刘昊岩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

份有限公司 月30日 元 19.68%股权 59962X

时代8楼810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受托管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兴办实

广东信实通投资管理 2013年12 3567.1819 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公司持有5%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会务策划;大型礼 440301108605

15 张建伟

有限公司 月31日 万元 (入驻深圳前海商务秘 股权 仪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传播活动; 313

书有限公司) 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不

含 限制项目)。

Wang Li Finance 2014年2月 BVI鸿利持有 董事:赵叔

16 5万美元 英属开曼群岛 P2P网贷业务 285125

Corporation 12日 10%股权 阳

3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持有20%

广州珠航校车服务有 2012年08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镇雅 914401010506

17 5,000万元 股权(尚未办 刁伟强 道路运输业

限公司 月13日 源中路18号103房 49035Y

理工商变更)

4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迈入“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LED作为一种新型的节能光源,具备了高效节能、绿色环保、高科技等优势受到了

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关注和支持。现阶段,随着LED的技术进步、产业规模扩大、市场竞争等因素使LED产品的价格下降,从而

导致LED照明需求上升,市场渗透率提升,长期来看有利于LED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随着LED行业的持续回暖,整体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基于对LED照明应用市场爆发的预期,LED照明企业开始加速产业

布局,提升LED市场集中度。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白光LED封装企业,一直以来专注于LED照明市场,公司在目前LED封装生产基地、LED汽车信号/照明

生产基地、LED通用照明生产基地的基础上,在江西南昌投资建设的LED产业基地将逐步投产,为公司在LED行业未来的发展

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公司将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等方式继续培育第二主业,努力打造成LED产业、车联网行业并重的

双主业形态。

2016年,公司将继续采取内生式生长与外延式发展的双重举措,在车联网行业、LED产业积极寻找优质标的,通过整合

实现公司跨跃式发展。

(三)公司2016年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内生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并重的策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继续扩大LED产业规模,积极

培育第二主业,努力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增长。2016年公司经营计划如下:

(1)继续培育第二主业

2016年,将以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基金为依托,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寻找车联网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的项

目进行投资合作,从而加快公司在车联网行业的布局。

(2)继续强化公司品牌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以LED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赢得客户的认可,提供更多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加强自主

创新能力,对新技术、新方法、新物料不断尝试与开发,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升产品性价比,满足市场不同需求。

(3)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继续扩大LED封装、LED通用照明、LED汽车照明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在LED行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巩固公司在

LED照明领域的领先地位,也将积极布局LED行业新的应用领域,如红外安防、紫外固化、深紫外消毒杀菌等领域,努力整合

4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LED产业资源,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培养公司在LED产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4)继续实施积极的人才战略,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公司有明确的人才梯队建设目标,建立并实行适合公司的发展晋升机

制与平台。同时,从外部引进优秀管理人员,逐步实现与国际标准管理化接轨。并通过内部管理模式创新,寻找现有管理模

式的突破口,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确保管理团队的观念、知识、执行力等与公司的发展相匹配。

(5)继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全面推行自动化作业,提高生产效率,加强以ERP系统为基础的信息化建设,更好地实现生产过程管控,确保数据信息

高效传递,提高现场管理效率,提升生产作业良品率。同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财务分析水平,强化财务管理职

能,降低企业经营和财务风险,提升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6)继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继续加强鸿利光电及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整合公司的资源,让每一位鸿利光电人牢记企业的愿景、使命,遵循共

有的核心价值观,从而形成对企业的归属感,培养出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01 月 2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5 月 0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7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9 月 1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9 月 2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10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11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12 月 2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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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5

月19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新制定的股东回报

规划明确规定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与《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相匹配。,

未来三年,公司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

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情况下,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

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在遵循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4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不适用

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3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614,847,475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18,445,424.25

可分配利润(元) 228,994,019.05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711,562.5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71,156.26元,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6,440,406.33

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8,994,019.05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后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614,847,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18,445,424.25元。不送股,不转股。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46,311,9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分配方

案已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46,013,3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3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分

配方案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7月20日实施完毕。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用资本公积金以总股本245,938,9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不送股,不

派发现金股利。该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1月13日实施完毕。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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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含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分红年度

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红的金额 红的比例

润 率

2015 年 18,445,424.25 152,186,180.42 12.12% 0.00 0.00%

2014 年 7,388,398.50 90,909,794.79 8.13% 0.00 0.00%

2013 年 7,389,358.50 61,040,268.34 12.11%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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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投资的其他企业未来可能与鸿利光电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确保鸿利光电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李国平、马成章在作为鸿利光

电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承诺如下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

不会利用自身作为鸿利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鸿利光电及其下属子

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二、

不会利用自身作为鸿利光电股东的地位,谋求与鸿利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三、杜绝本人及本人所投资的其他企业非法占有鸿利光电及下属子公司资

关于同业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鸿利光电及下属子公司违规向本人及本人所

第一大股东李国 竞争、关联 截止本报告

投资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四、本人及本人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不与鸿利光 2014 年 06 月 2016 年 9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平、第二大股东马 交易、资金 期末,本承诺

电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鸿利光电及下属子公司发生不可 06 日 2日

成章 占用方面 已履行完毕。

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一)督促鸿利光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的承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鸿利光电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人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

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二)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

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鸿利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

从事任何损害鸿利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鸿利光电章程的规定,督促鸿利光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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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理有关报批程序。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截止本报告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第一大股东李国 期末,承诺人

股份限售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2010 年 08 月 9999 年 12

平、第二大股东马 未出现违反

承诺 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直接和间接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28 日 月 31 日

成章 承诺的情况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发生。

股份。

1、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截止本报告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期末,承诺人

股份限售 2010 年 08 月 9999 年 12

公司股东雷利宁 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 50%。2、作为董事、高级 未出现违反

承诺 28 日 月 31 日

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 承诺的情况

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发生。

数的 25%。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李国平、马成章分别出具《关于与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资时所作承诺

关于同业 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为杜绝出现同业竞争等损害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 截止本报告

第一大股东李国 竞争、关联 司(下称"鸿利光电")的利益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本人出具本承诺函,并对此 期末,承诺人

2010 年 07 月 9999 年 12

平、第二大股东马 交易、资金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一条 在本人作为鸿利光电的股东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 未出现违反

18 日 月 31 日

成章 占用方面 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鸿利光 承诺的情况

的承诺 电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今后如果不再是鸿利光电的股东的,本人自该股权关系 发生。

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

关于同业 截止本报告

公司股东众而和、普之润、雷利宁、黄育川、广发信德分别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与

竞争、关联 期末,承诺人

公司股东众而和、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分别对发行人作出承 2010 年 07 月 9999 年 12

交易、资金 未出现违反

雷利宁、广发信德 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鸿利光电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 18 日 月 31 日

占用方面 承诺的情况

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的承诺 发生。

公司发起人李国 由于公司税务主管部门同意各发起人免缴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时涉及的个人所得 2010 年 08 月 9999 年 12 截止本报告

其他承诺

平、马成章、雷利 税,公司暂未代扣代缴相关税款。如果今后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就上述事项要求本 28 日 月 31 日 期末,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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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宁、黄育川、周家 人补交税款或承担法律责任,本人愿意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补缴税款或承担相应 未出现违反

桢 的法律责任。如有关部门要求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本人愿意按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的情况

时的持股比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 发生。

由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员工主要为流动性较强的外来工,绝大多数员工不愿意 截止本报告

第一大股东李国 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不易全面贯彻执行,如发行人及其子 期末,承诺人

2010 年 08 月 9999 年 12

平、第二大股东马 其他承诺 公司被要求为公司员工补缴此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或承担相应的住房补贴费用,或受 未出现违反

28 日 月 31 日

成章 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李国平、马成章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 承诺的情况

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发生。

截止本报告

期末,承诺人

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取有关权益提 2013 年 12 月 9999 年 12

股权激励承诺 鸿利光电 其他承诺 未出现违反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9 日 月 31 日

承诺的情况

发生。

截止本报告

公司承诺,在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06

鸿利光电 其他承诺 期末,本承诺

大资产重组事项。 02 日 月 01 日

已履行完毕。

李国平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 截止本报告

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李国平先生承诺自 2016 期末,承诺人

2016 年 01 月 2017 年 01

李国平 其他承诺 年 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 月 15 日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 未出现违反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15 日 月 15 日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若其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 承诺的情况

所作承诺

将全部上缴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发生。

截止本报告

陈淑芬;邓寿铁;董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期末,承诺人

金陵;雷利宁;石 股份增持承 2015 年 07 月 2016 年 07

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 未出现违反

超;孙昌远;王宇 诺 09 日 月 09 日

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 承诺的情况

宏;杨永发;雍欣

发生。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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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 当期预测 未达预测的

预测起始 预测终止 当期实际业 原预测披露

产或项目名 业绩(万 原因(如适 原预测披露索引

时间 时间 绩(万元) 日期

称 元) 用)

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

广州市佛达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

2013 年 01 2015 年 12 扣非后净 扣非后净利 2013 年 08

信号设备有 不适用 称: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佛达信号其

月 01 日 月 31 日 利润 3,180 润 2,674.51 月 24 日

限公司 他股东股权暨向佛达信号增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3-051

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斯迈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

2014 年 01 2016 年 12 扣非后净 扣非后净利 2014 年 10

得光电子有 不适用 称: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斯迈

月 01 日 月 31 日 利润 3,200 润 3,230.75 月 14 日

限公司 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104

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

东莞市良友

2014 年 01 2016 年 12 扣非后净 扣非后净利 2014 年 08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

五金制品有 不适用

月 01 日 月 31 日 利润 2,200 润 2,774.50 月 12 日 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限公司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0

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

江苏南亿迪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

纳数字科技 2015 年 01 2018 年 12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015 年 07

不适用 称:关于参股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技

发展有限公 月 01 日 月 31 日 5,000 5,049.49 月 08 日

发展有限公司 18%股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39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7月13日,公司与鑫诠光电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公司同意鑫诠光电以4,815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的鑫

诠光电30%股权。因鑫诠光电回购股权事宜无法完成工商变更以及其资金周转困难,经各方多次协商讨论后,公司与向小平、

王乾、鑫诠光电于2016年3月3日签订了《股权回购补充协议》。约定原由鑫诠光电回购鸿利光电持有的鑫诠光电30%股权,

变更为由向小平受让鸿利光电持有鑫诠光电15.05%的股权,鑫诠光电已经支付的股权回购款2,415万元作为代向小平向公司

支付该15.05%的股权转让款。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鑫诠光电14.95%的股权,2014年5月19日签署的《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

王乾关于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不再履行。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进展暨变更股权回购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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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本公司出资设立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6月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美元1,000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5年6月,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HONGLITRONIC LIMITED。该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注册成立,

注册资本为美元1,000万元,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

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8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章归鸿、周小春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承销协议书》,聘任广发

证券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

5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国平先生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制订了《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概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向符合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授予663.995万份股票期权和84.59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的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97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79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股票期权的授

权日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3月12日。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首期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权/授予之日

起计算。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期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权/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次)行权/解锁,每个行权期/每次

解锁的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二期行权/解锁,每个行权期/每次解锁的比例

5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分别为50%:50%。

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所确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均相同,在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分年度进行考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解锁期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第一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4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

次解锁 25%;2014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55%。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第二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

次解锁/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50%;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80%。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第三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6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

次解锁/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85%;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110%。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鸿利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独立董事就《广州

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

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

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无异议。

3、公司于201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鸿利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就《广州市鸿利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5、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再次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激励对象由378名调整为355名,首期授予股票

期权的总量由702.98万份调整为663.99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50万份数量不变;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7.02万股调整为84.595万股。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7日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鸿利JLC1,期权代码:036130。

7、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

246,311,9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4年9月5日,公司

5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94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76元/股。

8、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激励对

象人数由355名调整为323名,注销股票期权59.17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20万股,合计回购注销的权益为62.37万份。

9、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马廷永授予10.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剩余39.60万份预留

股票期权不予授予。

10、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同时公司2014年度未达到《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制定的公司业绩目标,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323

名调整为291名。注销股票期权215.17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66万股,合计回购注销的权益为241.83万份。2015年7月

1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的注销\回购注销工作。

11、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

246,013,3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3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5年8月4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调整为7.91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73元/股。

12、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24.8045万

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4375万股,合计回购注销的权益为32.2420万份。2015年11月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注销工作。

(三)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经测算,预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549.92万元。在2014年-2017年成本分

摊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总计

各年摊销总成本(万元) 430.53 516.64 516.64 86.11 1,549.92

2、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经测算,三年预留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合计为21.84万元。在2015年-2017年成本分摊情况如下

表所示:

年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合计

5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各年摊销总成本(万元) 9.10 10.92 1.82 21.84

受各期解锁数量的估计,公司预计的成本总额会与实际授予日确定的成本总额存在差异。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会在

经营性损益中列支,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指标造成影响。

(四)股权激励计划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索引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2月19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2月19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2月24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2月24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3月12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3月12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3月12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14年3月12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4年3月12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4年4月18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9月16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9月16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2014年9月16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4年9月16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2015年3月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告 2015年3月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2015年3月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5年3月1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2015年4月2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2015年4月2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15年4月2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公告 2015年8月5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5年8月25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5年8月25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5年8月25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5年11月6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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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额 实际发生日期(协 实际担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度 议签署日) 保金额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 实际担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议签署日) 保金额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 2012 年 08

20,000 0 连带责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技有限公司 月 10 日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自主债务合

2014 年 09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 10,000 2014 年 11 月 28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同履行期限 否 否

月 06 日

限公司) 届满后两年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自主债务合

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 2015 年 08

500 2015 年 09 月 20 日 500 连带责任保证 同履行期限 否 否

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 月 25 日

届满后两年

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自主债务合

2015 年 12

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 3,000 2016 年 01 月 21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同履行期限 否 否

月 05 日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届满后两年

自主债务合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2015 年 09

3,000 2015 年 10 月 28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同履行期限 否 否

限公司 月 18 日

届满后两年

自主债务合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 2015 年 10

2,000 0 连带责任保证 同履行期限 否 否

技有限公司 月 16 日

届满后两年

自主债务合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2015 年 12

3,000 2015 年 12 月 25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同履行期限 否 否

限公司 月 05 日

届满后两年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2015 年 12 自主债务合

2,000 2015 年 12 月 25 日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限公司 月 05 日 同履行期限

5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届满后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13,500 11,500

计(B1) 实际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43,500 21,500

度合计(B3) 担保余额合计(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 实际担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议签署日) 保金额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

13,500 11,500

(A1+B1+C1) 额合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

43,500 21,500

(A3+B3+C3) 合计(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0.4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0

金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不适用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5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参股开曼网利股权事宜

2015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以

1000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鸿利,同时,香港鸿利以1000万美元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全资子公司BVI鸿利,并

由BVI鸿利以1000万美元向开曼网利增资,增资完成后BVI鸿利占开曼网利 10%股权。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5月5日在巨潮资

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相关股权交割手续已完成。

2、参股迪纳科技股权事宜

2015年7月7日,公司与刘南杰、李永侠、刘启武、凌代红、麒西投资、杨建民、谭钢、张佩、徐涛、光松投资、王亚

贞、人创投资、迪纳科技、亿科达签订了《关于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4,500

万元向迪纳科技增资。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迪纳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3、使用现金1.4亿-2.8亿元以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参股一家与车联网市场相关的资产事宜

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与广发信德、深圳市慧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赢时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汪人泽签订了《关

于购买深圳市慧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增资之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19,500万元人民币购买慧视通股权1,857万

股,同时以现金6,500万元人民币向慧视通增资557万股。本次交易如果能够实施,公司将持有慧视通36.58%股权。具体内容

已于2015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事项已终止。

4、转让鑫诠光电股权事宜

2015年7月13日,公司与鑫诠光电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公司同意鑫诠光电以4,815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的鑫

诠光电30%股权。因鑫诠光电回购股权事宜无法完成工商变更以及其资金周转困难,经各方多次协商讨论后,公司与向小平、

王乾、鑫诠光电于2016年3月3日签订了《股权回购补充协议》。约定原由鑫诠光电回购鸿利光电持有的鑫诠光电30%股权,

5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变更为由向小平受让鸿利光电持有鑫诠光电15.05%的股权,鑫诠光电已经支付的股权回购款2,415万元作为代向小平向公司

支付该15.05%的股权转让款。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鑫诠光电14.95%的股权。具体内容已于2016年3月5日在巨潮

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鑫诠光电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5、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015年8月4日及2015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预计不超过3,000万股(含3,000万

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549.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SMD LED建设项目”、“收购

良友五金49%股权并增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三个项目。

2015年10月15日及2015年1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除权、除息事宜调整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含)

4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若公司股票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15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由不超过(含)40,00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含)100,000,000

股。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审核通过,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6、关于终止投资建设LED产品应用与开发生产基地事宜

201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LED产品应用与开发的生产

基地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在江西省南昌市投资建设LED产业基地,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将该地块发挥更大价值,公司决

定终止广州LED产品应用与开发的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本项目终止后,公司计划寻找合作伙伴将该地块打造为产业孵化园,

该地块的具 体用途公 司将经 过详细评估 后再履行 相应的 决策程序 。 具体内容 已于 2015 年10 月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7、与第三方专业机构设立产业基金事宜

201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第三方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车

联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与第三方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九派鸿利车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产业基金目标总规模8.00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为1.60亿元,公司将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2,200.00万元,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市九派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基金将主要围绕车联网产业进行投资,产业基金所

投资目标企业的股权,鸿利光电拥有优先认购/收购权。

5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产业基金已设立完毕,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因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于2016年3月30日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深圳斯迈得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斯迈得半导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半导体器件、光电子器件、其他电子器件、发光二极管、LED材料、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

具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光电子器件、发光二极管、半导体器件测试封装、LED材料、照明灯具系列

产品、灯用电器附件生产。

十九、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6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数量 比例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911,334 42.60% 157,149,136 47,199,863 204,348,999 309,260,333 51.3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04,874,834 42.58% 157,094,462 47,227,162 204,321,624 309,196,458 50.2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4,874,834 42.58% 157,094,462 47,227,162 204,321,624 309,196,458 50.29%

4、外资持股 36,500 0.01% 54,674 -27,299 27,375 63,875 0.0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36,500 0.01% 54,674 -27,299 27,375 63,875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368,616 57.40% 211,759,349 -47,540,823 164,218,526 305,587,142 49.70%

1、人民币普通股 141,368,616 57.40% 211,759,349 -47,540,823 164,218,526 305,587,142 49.7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46,279,950 100.00% 368,908,485 -340,960 368,567,525 614,847,475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以及第一期权益未达到行权/解锁条件,注销股票期权2,151,735

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6,585股,公司股本由246,279,950股变更为246,013,365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5] 2793号验资报告。

2、2015年8月12日,马成章先生因个人年事已高,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马成章先生持有的167,839,750股公司股份自申报离

6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任日起六个月内全部锁定。

3、201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公司注销股票期权248,045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4,375股,

合计回购注销的权益为322,420份。公司总股本由246,013,365股变更为245,938,99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5] 3707号验资报告。

4、2015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

本245,938,99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368,908,485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公

司已于2015年11月13日完成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245,938,990股变更为614,847,475股。上述权益分派事宜经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5]3832号验资报告。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7,000万元收购斯迈得100%的股权。根据2014年10月13日签署的《股权转

让协议》,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承诺将其所获股权收购款的55.65%汇入监管账户,并于6个月内完成在二级市场认购公

司股票。2015年01月07日,公司完成了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分别持有公司1,535,934股、520,465股和239,300股股票锁定

工作。

2、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以及第一期权益未达到行权/解锁条件,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2,151,735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6,585股。2015年7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已完成266,58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46,279,950股变更为246,013,365股。

3、201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公司注销股票期权248,045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4,375股,

合计回购注销的权益为32.2420万份。2015年11月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74,37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46,013,365股变更为245,938,990股。

4、2015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

本245,938,99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368,908,485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公

司已于2015年11月13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245,938,990股变更为614,847,475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述股份变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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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1月13日,公司完成了以公司总股本245,938,99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

增368,908,485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245,938,990股变更为614,847,475股。股本变动对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指标 按原股本 按新股本 按原股本 按新股本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0.25 0.37 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 0.25 0.37 0.15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268 1.7096 3.6885 1.4775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限售股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限售 期末限售股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售股数 股数 数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李国平 50,351,925 76,034,512 126,386,437 参照高管股份进行管理

配、董监高承诺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马成章 50,351,925 117,487,825 167,839,750 2016 年 2 月 11 日

配、董监高承诺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雷利宁 1,132,917 1,752,063 2,884,980 参照高管股份进行管理

配、董监高承诺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2016 年 11 月 21 日解禁

董金陵 1,793,986 717,595 2,722,029 4,516,015

配、股东、董监高承诺 2,391,980 股。

在公司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业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绩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股权

王宇宏 149,200 145,650 294,850 配、董监高承诺、股权 激励限售股解锁期为 2017 年

激励限售股 3 月 12 日,其余参照高管股

份进行管理。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陈淑芬 0 2,250 2,250 参照高管股份进行管理

配、董监高承诺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石超 0 5,063 5,063 参照高管股份进行管理

配、董监高承诺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邓寿铁 0 3,750 3,750 参照高管股份进行管理

配、董监高承诺

6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刘信国 466,631 199,985 199,984 666,615 2016 年 11 月 21 日

配、股东承诺

自斯迈得 2015 年度《审计报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告》出具之日起解锁 50%;

李俊东 0 3,839,835 3,839,835

配、股东承诺 自斯迈得 2016 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之日起解锁 50%。

自斯迈得 2015 年度《审计报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告》出具之日起解锁 50%;

刘文军 0 1,301,163 1,301,163

配、股东承诺 自斯迈得 2016 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之日起解锁 50%。

自斯迈得 2015 年度《审计报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告》出具之日起解锁 50%;

张明武 0 598,250 598,250

配、股东承诺 自斯迈得 2016 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之日起解锁 50%。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限制性股票

配、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公司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业

激励对象

664,750 256,625 921,375 (其中田阳、魏仕权、 绩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解锁

(不含董监

罗亮三人离职,相应股 期为 2017 年 3 月 12 日。

高)

份已回购注销)

合计 104,911,334 917,580 204,348,999 309,260,333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以及第一期权益未达到行权/解锁条件,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2,151,735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6,585股。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完成上述266,58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

总股本由246,279,950股变更为246,013,365股。

2、201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公司注销股票期权248,045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4,375股,

合计回购注销的权益为32.2420万份。公司已于2015年11月5日完成上述74,37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246,013,365股变更为245,938,99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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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015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

本245,938,99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368,908,485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公

司已于2015年11月13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245,938,990股变更为614,847,475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前上一月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股 日前上一月末

51,429 43,375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权恢复的优先股 0

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参见注 9)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持 报告期内增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条件的股份

股数量 减变动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数量

李国平 境内自然人 27.41% 168,515,250 101,379, 350 126,386,437 42,128,813 质押 58,325,000

马成章 境内自然人 27.30% 167,839,750 100,703,850 167,839,750 0

董金陵 境内自然人 0.98% 6,021,355 3,629,373 4,516,015 1,505,340 质押 3,525,000

广发信德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

0.97% 5,974,220 -1,885,780 0 5,974,220

理有限公司 人

李俊东 境内自然人 0.70% 4,315,815 2,552,949 3,839,835 475,980

雷利宁 境内自然人 0.63% 3,846,640 2,336,084 2,884,980 961,660

中国工商银行-

诺安股票证券投 其他 0.43% 2,649,297 2,649,297 0 2,649,297

资基金

张安东 境内自然人 0.40% 2,440,000 2,440,000 0 2,440,000

射阳县众而和投 境内非国有法

0.37% 2,300,950 1,027,942 0 2,300,950

资咨询有限公司 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 境内非国有法

0.31% 1,921,250 1,921,250 0 1,921,250

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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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参见注 4)

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国平与第二大股东马成章原为一致行动人,两人于 2015 年 9 月 2 日解除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一致行动人关系,李国平配偶为马成章侄女。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

说明

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国平 42,128,813 人民币普通股 42,128,813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74,220 人民币普通股 5,974,22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649,297 人民币普通股 2,649,297

张安东 2,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40,000

射阳县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300,95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95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21,250 人民币普通股 1,921,2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

1,899,947 人民币普通股 1,899,947

证券投资基金

孙涛 1,772,090 人民币普通股 1,772,09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

1,600,35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350

投资基金

张振杰 1,58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84,0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 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国平与第二大股东马成章原为一致行动人,两人于

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2015 年 9 月 2 日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李国平配偶为马成章侄女。除此

的说明 之外,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张振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700,000 股外,还通过西部证券股份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5)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84,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通过

1,584,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

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国平、马成章先生于2015年9月2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因马成

章先生年事已高,没有足够的精力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其已辞去副董事长职务,为优化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

率,自2015年9月2日起,双方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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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单个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同时,公司任何股东均无法单独通过实

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以及公司重大事项。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经审慎判断,目前公司无

实际控制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9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无

变更日期 2015 年 09 月 02 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15 年 09 月 03 日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国平、马成章先生于2015年9月2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因马成

章先生年事已高,没有足够的精力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其已辞去副董事长职务,为优化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

率,自2015年9月2日起,双方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单个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同时,公司任何股东均无法单独通过实

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以及公司重大事项。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经审慎判断,目前公司无

实际控制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9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自然人

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国平 中国 否

马成章 中国 否

李国平职业与职务:曾任恩平市飞利达电子厂厂长、广州市凯利电子厂厂长、

深圳市鸿利光电子厂(宝安区)创办人、深圳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创办人兼

总经理,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创办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

主要职业及职务 届董事会董事长。

马成章职业与职务:曾就职于解放军第 7319 工厂、广州市光磊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晶贝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2004 年与李国平共同

创办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董事长,已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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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起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无

变更日期 2015 年 09 月 02 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15 年 09 月 03 日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月1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李国平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

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承诺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7年1月15日不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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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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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本期增持 本期减持

任职状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期初持股数 其他增减变 期末持股数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态 期 期 (股) 动(股) (股)

(股) (股)

2010 年 02 2019 年 02

李国平 董事长 现任 男 43 67,135,900 270,200 101,109,150 168,515,250

月 22 日 月 25 日

2010 年 02 2015 年 08

马成章 副董事长 离任 男 69 67,135,900 0 100,703,850 167,839,750

月 22 日 月 12 日

2010 年 02 2016 年 02

郭康贤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2 0 0

月 22 日 月 25 日

2010 年 02 2016 年 02

吴震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47 0 0

月 22 日 月 25 日

2010 年 02 2016 年 02

张平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46 0 0

月 22 日 月 25 日

2016 年 02 2019 年 02

全健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1 0 0

月 25 日 月 25 日

2016 年 02 2019 年 02

王建民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4 0 0

月 25 日 月 25 日

2016 年 02 2019 年 02

万晶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37 0 0

月 25 日 月 25 日

董事;总 2010 年 02 2019 年 02

雷利宁 现任 男 43 1,510,556 28,100 3,818,540 3,846,640

经理 月 22 日 月 25 日

2013 年 02 2015 年 08

田阳 董事 离任 男 45 74,250 0

月 25 日 月 12 日

董事;副 2014 年 06 2019 年 02

董金陵 现任 男 52 2,391,982 41,400 5,979,955 6,021,355

董事长 月 25 日 月 25 日

2014 年 06 2019 年 02

王宇宏 董事 现任 男 44 149,200 18,000 288,100 306,100

月 25 日 月 25 日

监事会主 2013 年 06 2019 年 02

陈淑芬 现任 女 32 0 1,200 1,800 3,000

席 月 09 日 月 25 日

2013 年 08 2019 年 02

石超 监事 现任 男 33 0 2,700 4,051 6,751

月 22 日 月 25 日

2014 年 05 2019 年 02

雍欣 监事 现任 男 33 0 0

月 19 日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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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常务副总 2012 年 10 2015 年 07

刘玉生 离任 男 38 87,650 65,737 153,387

经理 月 11 日 月 02 日

2012 年 08 2019 年 02

孙昌远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40 0 0

月 27 日 月 25 日

2016 年 02 2019 年 02

孙昌远 董事 现任 男 40 0 0

月 25 日 月 25 日

副总经

2012 年 08 2019 年 02

邓寿铁 理;董事 现任 男 37 0 2,000 3,000 5,000

月 09 日 月 25 日

会秘书

常务副总 2013 年 02 2019 年 02

杨永发 现任 男 39 0 0

经理 月 25 日 月 25 日

2016 年 02 2019 年 02

杨永发 董事 现任 男 39 0 0

月 25 日 月 25 日

合计 -- -- -- -- -- -- 138,485,438 363,600 0 211,974,183 346,697,23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子公司

刘玉生 常务副总经理 离任 2015 年 07 月 06 日

广州莱帝亚总经理。

因年事已高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马成章 副董事长 离任 2015 年 08 月 12 日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田阳 董事 离任 2015 年 08 月 12 日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郭康贤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6 年 02 月 25 日 已连续担任公司六年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

吴震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6 年 02 月 25 日 已连续担任公司六年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

张平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6 年 02 月 25 日 已连续担任公司六年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

全健 独立董事 任免 2016 年 02 月 25 日 换届新聘任

王建民 独立董事 任免 2016 年 02 月 25 日 换届新聘任

万晶 独立董事 任免 2016 年 02 月 25 日 换届新聘任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李国平: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渝州电子工业学院,参加中欧国际工商学EDP

学习,华南理工大学EMBA。曾任恩平市飞利达电子厂厂长、广州市凯利电子厂厂长、深圳市鸿利光电子厂(宝安区)创办人、

深圳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创办人兼总经理、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创办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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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董事长。

董金陵: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交通运输局工

程设计所船舶结构设计工程师;上海南北机械电气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上海康耐司信号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品保

部经理、研发中心主任、总工程师;自2009年4月以来一直任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现任佛达

信号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

雷利宁: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北京百福集团、

三江源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兰州联强国美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5月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

杨永发: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科技学院,本科学历。2006年1月至今一直在公

司工作,历任LAMP生产厂长、国内业务部分中心经理,采购部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孙昌远: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2008年6月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参与

了公司改制、上市全过程,历任公司财务主管、财务课长、财务副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全健: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工学院电真空技术专业,工学学士。2016年1月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茂名石油公司、广东省轻工厅属下日用、供销公司、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理

事长,现任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名誉会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建民: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2013

年10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兰州炼油化工总厂、羊城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广东分所合伙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万晶: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四川外语学院英语文学学

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2010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广州市律师协会、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党

委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团委书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陈淑芬: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7年7月以来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

源部主管、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石超: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8年1月以来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工程

部工程师、研发组长、技术中心课长、技术中心主任助理、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工程部经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雍欣: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9年7月以来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关务

部副课长、总经办主任,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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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高级管理人员:

雷利宁:本公司总经理,简介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介绍。

杨永发: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介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介绍。

孙昌远:本公司财务总监,简介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介绍。

邓寿铁: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经济师。2006年6月至今一直在公司工

作,历任公司资讯课课长、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1年11月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

在其他单位 任期终止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是否领取报

担任的职务 日期

酬津贴

李国平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8 月 11 日 否

李国平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否

李国平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1 月 22 日 否

李国平 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2 月 10 日 否

李国平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12 月 26 日 否

李国平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9 月 12 日 否

李国平 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6 月 01 日 否

李国平 HONGLITRONIC LIMITED 董事 2015 年 06 月 09 日 否

李国平 Wang Li Finance Corporation 董事 2015 年 09 月 09 日 否

董金陵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4 年 11 月 22 日 是

董金陵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4 年 11 月 22 日 是

全健 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 名誉会长 2014 年 05 月 10 日 是

王建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合伙人 2011 年 07 月 01 日 是

万晶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2 年 03 月 01 日 是

邓寿铁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否

杨永发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8 月 11 日 否

杨永发 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12 月 10 日 否

王宇宏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11 月 26 日 否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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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岗位

工作业绩考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等考核确定并发放。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付,董事、

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在公司领取报酬 727.50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李国平 董事长 男 43 现任 133.96 否

马成章 副董事长 男 69 离任 0 否

郭康贤 独立董事 男 52 离任 6 否

吴震 独立董事 男 47 离任 6 否

张平 独立董事 男 46 离任 6 否

雷利宁 董事;总经理 男 43 现任 93.55 否

田阳 董事 男 45 离任 18.49 否

董金陵 董事;副董事长 男 52 现任 111.24 否

王宇宏 董事 男 44 现任 43.77 否

陈淑芬 监事会主席 女 32 现任 20.11 否

石超 监事 男 33 现任 20.17 否

雍欣 监事 男 33 现任 15.72 否

刘玉生 常务副总经理 男 38 离任 73.66 否

孙昌远 董事;财务总监 男 40 现任 54.67 否

邓寿铁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37 现任 54.88 否

杨永发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男 39 现任 69.28 否

合计 -- -- -- -- 727.5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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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 报告期新 限制性股

报告期 报告期 报告期末 期初持有 本期已解 期末持有

已行权股 授予限制 票的授予

姓名 职务 内可行 内已行 市价(元/ 限制性股 锁股份数 限制性股

数行权价 性股票数 价格(元/

权股数 权股数 股) 票数量 量 票数量

格(元/股) 量 股)

王宇宏 董事 0 0 0 15.93 149,200 0 0 3.73 261,100

田阳 董事 0 0 0 15.93 74,250 0 0 3.73 0

刘玉生 常务副总经理 0 0 0 15.93 87,650 0 0 3.73 153,387

合计 -- 0 0 -- -- 311,100 0 0 -- 414,487

1、因公司 2014 年度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合计回购注销三人限制性股票 93330 股。2、

因董事田阳离职,公司将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注销。3、因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实行权益分派,

备注(如有)

王宇宏、刘玉生的股份数相应调整,合计增加 177637 股。4、本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不存

在已解锁数量。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801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461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226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226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865

销售人员 198

技术人员 604

财务人员 42

行政人员 242

采购人员 25

售后人员 35

质量质检人员 251

合计 226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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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专及以下 1398

大专 624

本科 227

研究生 13

合计 2262

2、薪酬政策

公司在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LED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情

况,充分考虑员工岗位价值因素以及客观评价员工业绩,实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公司以

选拔、竞争、激励与约束为核心的用人机制。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员工薪酬由固定薪酬+浮动薪酬+津贴补助构

成。公司积极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评价团队和个人的工作业绩,向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有效提升了员工执行力

和责任意识,有利于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按时足额缴纳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认真执行员工法定假期、带薪年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等制度,为员工提供健康、

安全的生产和工作环境。

3、培训计划

培训是公司人才培养和储备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驱动力量。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储备人才,

公司根据人才培养和培训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培训管理制度》,为员工广阔的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2016年,公司根据2015年培训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梳理、建立关键人才的课程体系,充分利用内部讲师资源,积极营

造学习型氛围,一方面,引入外部的资深企业培训讲师进行系统化的课程授课,另一方面利用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的经验优势,

不断挖掘内部讲师,通过“实习储备干部培训”“后备人才储备培训”、“内部讲师队伍”、“人才培养计划”等形式开展内部经验

分享和培训,营造积极分享的学习氛围,不断的激发员工潜能,使企业的精彩财富得以有效沉淀。

4、劳务派遣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493

劳务派遣的工时总数(小时) 1,983,480.94

劳务派遣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28,953,8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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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对每一项审议的议案均设定充裕的时间

给股东表达意见,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和马成章于2015年9月2日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控股股

东,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相互独立运作,同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

(三)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

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开展工作,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

益的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

(四)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

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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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直接与其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能做到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已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负责薪酬政策及方案的

制定与审定,进一步完善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任务。

(六)公司经理层

公司已建立《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公司经理层能勤勉尽责,切实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责清晰,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经理层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要求,真实、准确、

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并指定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的负责人,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

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指

定网站,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八)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重视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发展,共同推动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地发展。

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学习先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便于以

更好的方式和途径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战略等信息,构建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

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

方面与第一大股东完全分开,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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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投资者参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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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0.02% 2015 年 05 月 19 日 2015 年 0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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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2% 2015 年 08 月 24 日 2015 年 0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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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2% 2015 年 09 月 14 日 2015 年 0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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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1% 2015 年 10 月 09 日 201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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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1% 2015 年 11 月 02 日 2015 年 1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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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1% 2015 年 12 月 22 日 201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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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郭康贤 9 7 2 0 0否

张平 9 9 0 0 0否

吴震 9 9 0 0 0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6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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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及现场检查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积极与董

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进行沟通外,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

道,并结合自己经营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适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有效行使了独立董事职权,发挥了各自在财务、法律以及

LED行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长,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公正、公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按照

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相关合理建议均被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5年各专门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公司战

略布局、内部审计、人才选拔、薪酬与考核等各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战略委员会由李国平、马成章、郭康贤3名董事组成,其中李国平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康贤为公司独立董事,马

成章已于2015年8月辞职。报告期内,2015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

事宜》、《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关于公司与廖建文、游国娥签署<关于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之股权

转让协议>事宜》,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马成章、吴震、张平3名董事组成,其中吴震、张平为公司独立董事,吴震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成

章已于2015年8月辞职。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主要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及2015年工作计划、审计部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议、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审计报告编制及沟通等相关会议、会计师审计沟通会议等事宜。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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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由李国平、郭康贤、张平3名董事组成,其中郭康贤、张平为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平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郭康贤、李国平、吴震3名董事组成,其中郭康贤、吴震为公司独立董事,郭康贤担任委员会主任

委员。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全体委

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选择、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直接对董事会负

责,承担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

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与工作绩效直接挂钩。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

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19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96.00%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

100.00%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8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董事、监事和高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

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 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

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 或一般缺陷: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2.

督无效;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迹象包括:未依照公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造成决策失误等;

定性标准

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 3.主要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大量

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 离职;4.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中涉及的重大

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重要业务缺乏

的补偿性控制。3.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制度控制或制度失效;6.媒体负面新闻频

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1.涉及经营成果潜在错报 1.1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

≥营业收入的 3%;1.2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 1%≤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3%;1.3 一般缺陷:错报金

定量标准 额<营业收入的 1%2.涉及财务状况潜在错报 2.1 重 无

大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3%2.2 重要缺陷:资

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3%2.3 一般

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鸿利光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19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8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4 月 1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汇会审[2016]1925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章归鸿、周小春

审计报告正文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鸿利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

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鸿利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鸿利光电公司2015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8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5,176,190.93 303,743,182.6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1,753,571.25 213,120.59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096,083.64 3,739,338.77

应收账款 324,490,397.11 293,311,426.95

预付款项 2,652,510.33 3,532,970.2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310,900.12 24,589,658.3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72,012,831.81 131,900,748.8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10,674,700.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770,191.32 9,563,047.48

其他流动资产 7,637,407.86 15,374,696.12

958,574,784.79

流动资产合计 785,968,190.0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3,659,288.33 11,000,000.00

8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7,211,852.56 23,378,335.18

长期股权投资 4,940,401.24 25,425,165.51

投资性房地产 5,022,283.49 5,230,235.34

固定资产 598,957,030.00 504,978,506.73

在建工程 19,666,420.96 30,040,132.2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95,563.7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1,808,630.91 34,826,052.45

开发支出

商誉 115,143,059.91 115,143,059.91

长期待摊费用 6,647,482.46 3,739,028.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459,361.90 14,238,100.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4,600,660.92 17,696,682.15

1,104,116,472.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5,790,861.93

资产总计 2,062,691,257.47 1,571,759,051.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0,000,000.00 34,6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3,092,052.90 767,777.11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9,915,484.25 115,485,925.45

应付账款 330,466,761.71 283,136,900.03

预收款项 21,828,680.00 26,725,543.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3,427,387.58 23,383,723.52

应交税费 22,217,988.24 18,533,486.08

8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414,750.00 46,666.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8,674,949.90 17,060,050.8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635,158.54 5,607,383.92

其他流动负债 24,15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727,823,213.12 525,347,456.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3,800,000.00 3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907,872.96 1,084,704.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10,000.00

递延收益 28,959,698.70 24,497,397.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5,260,000.88 5,165,027.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36,456,240.00 62,605,644.00

255,493,812.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3,352,773.32

983,317,025.66

负债合计 648,700,230.3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14,847,475.00 246,279,95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8,519,884.94 398,818,881.96

减:库存股 1,764,252.70 3,060,452.00

8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综合收益 -1,659,030.1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085,025.04 29,813,868.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5,092,553.94 236,555,597.61

1,051,121,656.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08,407,846.35

少数股东权益 28,252,575.74 14,650,975.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9,374,231.81 923,058,821.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62,691,257.47 1,571,759,051.96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6,263,263.52 156,292,023.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1,753,571.25 213,120.59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264,357.66 3,609,338.77

应收账款 149,308,786.12 188,104,242.10

预付款项 1,216,268.50 583,425.8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749,135.76 9,896,901.91

存货 72,657,039.93 47,281,336.6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10,674,700.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317,402.54 8,613,598.15

其他流动资产 222,376.82 2,525,863.29

流动资产合计 426,426,902.52 417,119,850.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2,505,288.33 11,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8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长期应收款 17,211,852.56 23,378,335.18

长期股权投资 622,073,188.02 479,265,219.99

投资性房地产 5,022,283.49 5,230,235.34

固定资产 390,207,733.46 360,694,783.25

在建工程 24,357,838.7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6,916,249.77 27,633,560.5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359,614.02 1,110,666.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362,049.16 9,628,313.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66,827,409.07 6,089,471.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44,485,667.88 948,388,425.03

资产总计 1,670,912,570.40 1,365,508,275.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0,000,000.00 3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3,092,052.90 767,777.11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9,315,484.25 94,695,925.45

应付账款 148,230,168.89 152,395,865.58

预收款项 11,690,620.39 10,416,814.36

应付职工薪酬 17,342,447.74 14,154,198.32

应交税费 13,344,435.36 9,138,954.67

应付利息 414,750.00 46,666.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39,668,835.93 90,351,627.7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427,223.92 338,271.92

其他流动负债 24,15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580,676,019.38 402,306,101.79

8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907,872.96 907,872.9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10,000.00

递延收益 20,905,983.12 21,367,654.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38,159.24 4,026,022.26

其他非流动负债 36,456,240.00 62,605,644.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2,718,255.32 88,907,193.46

负债合计 743,394,274.70 491,213,295.2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14,847,475.00 246,279,95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1,030,936.20 421,329,933.22

减:库存股 1,764,252.70 3,060,452.00

其他综合收益 -1,674,906.8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085,025.04 29,813,868.78

未分配利润 228,994,019.05 179,931,680.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7,518,295.70 874,294,980.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0,912,570.40 1,365,508,275.8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592,318,301.09 1,017,669,298.66

其中:营业收入 1,592,318,301.09 1,017,669,298.66

利息收入

8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11,129,443.69 922,192,973.89

其中:营业成本 1,178,267,170.65 764,118,917.1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8,558,950.20 5,034,925.85

销售费用 76,530,034.32 57,144,932.65

管理费用 137,216,826.33 91,070,503.41

财务费用 -4,096,095.88 -5,846,176.88

资产减值损失 14,652,558.07 10,669,871.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83,825.13 -554,656.5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49,125.04 210,768.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311,494.72 1,963,237.9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4,054,157.31 95,132,436.35

加:营业外收入 13,860,671.04 16,663,404.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9,856.52 116,710.47

减:营业外支出 1,112,748.19 572,690.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77,940.76 361,756.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6,802,080.16 111,223,149.48

减:所得税费用 31,014,299.30 17,253,031.6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5,787,780.86 93,970,117.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2,186,180.42 90,909,794.79

少数股东损益 13,601,600.44 3,060,323.0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59,030.1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59,030.1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9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59,030.15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674,906.89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876.7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4,128,750.71 93,970,117.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0,527,150.27 90,909,794.7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601,600.44 3,060,323.0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5 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5 0.1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835,617,169.37 755,672,705.07

减:营业成本 649,332,049.85 603,821,418.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4,338,208.19 3,829,662.92

销售费用 41,280,093.72 36,659,237.07

管理费用 70,285,563.18 63,514,642.90

财务费用 1,956,141.47 -5,624,824.39

资产减值损失 6,546,775.01 5,944,524.5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83,825.13 -554,656.52

“-”号填列)

9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316,110.72 13,708,873.8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3,311,494.72 1,963,237.98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4,410,623.54 60,682,260.90

加:营业外收入 10,069,447.49 13,970,062.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08,851.49 107,056.39

减:营业外支出 785,786.48 380,896.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46,200.29 252,550.7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73,694,284.55 74,271,426.6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982,721.96 9,368,554.9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2,711,562.59 64,902,871.6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74,906.89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674,906.89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1,674,906.89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1,036,655.70 64,902,871.6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9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67,656,800.13 933,470,777.9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604,806.82 13,778,959.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980,039.76 44,630,242.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1,241,646.71 991,879,979.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09,677,651.30 526,119,094.5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5,395,489.67 138,469,265.68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719,740.74 44,405,979.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700,556.39 74,582,204.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5,493,438.10 783,576,54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748,208.61 208,303,435.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650,000.00 16,500,000.00

9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7,630.32 3,045.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355,043.85 170,5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03,400.00 11,996,693.16

45,646,074.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670,238.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5,390,306.72 110,421,844.6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9,014,994.85 50,02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128,784,878.71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111,000.00

414,405,301.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8,337,723.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759,227.40 -269,667,485.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206,150.5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5,000,000.00 63,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5,245,000.00 66,206,150.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800,000.00 7,783,929.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3,395,108.17 7,577,945.50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41,903.81 33,783,386.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837,011.98 49,145,261.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407,988.02 17,060,889.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4,675,668.30 -1,099,936.63

9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072,637.53 -45,403,097.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4,565,062.49 309,968,159.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1,637,700.02 264,565,062.4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66,987,095.53 696,771,709.3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41,355.17 230,889,071.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4,228,450.70 927,660,781.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56,042,954.49 387,174,910.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5,784,302.37 93,098,837.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865,909.05 30,710,340.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088,672.47 183,643,717.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8,781,838.38 694,627,806.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446,612.32 233,032,975.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150,000.00 2,019,164.0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616.00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3,331.85 150,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56,000.00 9,188,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223,947.85 11,357,564.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8,411,544.86 56,540,424.5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9,014,994.85 286,974,808.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7,426,539.71 343,515,232.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202,591.86 -332,157,668.47

9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206,150.5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0,000,000.00 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41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4,411,000.00 33,206,150.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2,976,523.52 7,482,691.83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263,718.66 28,553,606.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240,242.18 36,036,298.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170,757.82 -2,830,147.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195,102.70 -521,327.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390,119.02 -102,476,168.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858,737.26 230,334,905.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1,468,618.24 127,858,737.26

9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

专项 一般风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益

优先 永续

其他 储备 险准备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246,279,950.00 398,818,881.96 3,060,452.00 29,813,868.78 236,555,597.61 14,650,975.30 923,058,821.65

加:会计政策变

前期差错更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46,279,950.00 398,818,881.96 3,060,452.00 29,813,868.78 236,555,597.61 14,650,975.30 923,058,821.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368,567,525.00 -370,298,997.02 -1,296,199.30 -1,659,030.15 6,271,156.26 138,536,956.33 13,601,600.44 156,315,410.16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659,030.15 152,186,180.42 13,601,600.44 164,128,750.71

(二)所有者投入和

-340,960.00 -1,390,512.02 -1,296,199.30 -435,272.72

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9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451,693.67 -451,693.67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340,960.00 -938,818.35 -1,296,199.30 16,420.95

(三)利润分配 6,271,156.26 -13,649,224.09 -7,378,067.83

1.提取盈余公积 6,271,156.26 -6,271,156.2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7,378,067.83 -7,378,067.83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368,908,485.00 -368,908,485.00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68,908,485.00 -368,908,485.00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14,847,475.00 28,519,884.94 1,764,252.70 -1,659,030.15 36,085,025.04 375,092,553.94 28,252,575.74 1,079,374,231.81

9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 专项储 一般风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合收益 备 险准备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245,466,000.00 386,532,585.53 23,323,581.62 159,525,448.48 814,847,615.6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45,466,000.00 386,532,585.53 23,323,581.62 159,525,448.48 814,847,615.6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813,950.00 12,286,296.43 3,060,452.00 6,490,287.16 77,030,149.13 14,650,975.30 108,211,206.02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90,909,794.79 3,060,323.04 93,970,117.8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813,950.00 12,286,296.43 3,060,452.00 11,590,652.26 21,630,446.69

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845,950.00 2,360,200.50 3,180,772.00 25,378.5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10,014,415.93 10,014,415.93

权益的金额

9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其他 -32,000.00 -88,320.00 -120,320.00 11,590,652.26 11,590,652.26

(三)利润分配 6,490,287.16 -13,879,645.66 -7,389,358.50

1.提取盈余公积 6,490,287.16 -6,490,287.1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7,389,358.50 -7,389,358.50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6,279,950.00 398,818,881.96 3,060,452.00 29,813,868.78 236,555,597.61 14,650,975.30 923,058,821.65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10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收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246,279,950.00 421,329,933.22 3,060,452.00 29,813,868.78 179,931,680.55 874,294,980.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46,279,950.00 421,329,933.22 3,060,452.00 29,813,868.78 179,931,680.55 874,294,980.5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368,567,525.00 -370,298,997.02 -1,296,199.30 -1,674,906.89 6,271,156.26 49,062,338.50 53,223,315.1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674,906.89 62,711,562.59 61,036,655.7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340,960.00 -1,390,512.02 -1,296,199.30 -435,272.7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451,693.67 -451,693.67

金额

4.其他 -340,960.00 -938,818.35 -1,296,199.30 16,420.95

(三)利润分配 6,271,156.26 -13,649,224.09 -7,378,067.83

1.提取盈余公积 6,271,156.26 -6,271,156.2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378,067.83 -7,378,067.83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368,908,485.00 -368,908,485.00

10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68,908,485.00 -368,908,485.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14,847,475.00 51,030,936.20 1,764,252.70 -1,674,906.89 36,085,025.04 228,994,019.05 927,518,295.7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245,466,000.00 409,043,636.79 23,323,581.62 128,908,454.57 806,741,672.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45,466,000.00 409,043,636.79 23,323,581.62 128,908,454.57 806,741,672.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813,950.00 12,286,296.43 3,060,452.00 6,490,287.16 51,023,225.98 67,553,307.5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64,902,871.64 64,902,871.6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813,950.00 12,286,296.43 3,060,452.00 10,039,794.43

10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845,950.00 2,360,200.50 3,180,772.00 25,378.5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10,014,415.93 10,014,415.93

4.其他 -32,000.00 -88,320.00 -120,320.00

(三)利润分配 6,490,287.16 -13,879,645.66 -7,389,358.50

1.提取盈余公积 6,490,287.16 -6,490,287.1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389,358.50 -7,389,358.5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6,279,950.00 421,329,933.22 3,060,452.00 29,813,868.78 179,931,680.55 874,294,980.55

10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壹仟肆佰捌拾肆万柒仟肆佰柒拾伍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1932988M

2.历史沿革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10

年2月25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4012100001983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76,230,280元。

经本公司2010年3月1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由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认购本公司6,329,420

股股份、认缴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329,420.00元;由陈雁升以货币资金认购本公司9,173,300股股份、认缴本公司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173,30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1,733,000元。

经本公司2010年8月28日召开的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26号文

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00,000股,并于2011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

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2,733,000元。

经本公司2012年4月9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12年4月18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

122,733,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增加

122,733,000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122,733,000元。本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245,466,000元。

经本公司2014年3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向19名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845,950股,增加股本845,950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6,311,950元。

经本公司2014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32,000股,减少股本

32,000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6,279,950元。

经本公司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266,585股,减少股本266,585

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6,013,365元。

经本公司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74,375股,减少股本

74,375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5,938,990元。

经本公司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5年11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

245,938,99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增加368,908,485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368,908,485

元。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14,847,475元,并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761932988M的《营业执照》。

3.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为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所处行业为电子行业。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LED光源,LED灯饰。

公司本期主要经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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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李国平直接持有公司27.4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马成章直接持有公司27.30%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李国平与马成章曾于2010 年4 月28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但于2015 年9月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

除协议》,因此,2010年4月28日至2015年9月2日期间,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和马成章,2015年9月2日之后,公司

无实际控制人。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2016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重盈工元节

能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美国莱帝亚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鸿利(BVI)有限公司。在子公司的权益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

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会计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简称EMC业务),是指本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由本公

司向用能单位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包括节能诊断、融资、设计、制造、施工和服务等,而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本公

司价款(包括本公司的投入和合理利润)的一种新型业务模式。

本公司EMC业务具有如下特点:本公司EMC业务一般分为建设、节能服务(受益)、移交三个阶段;在建设期本公司未收取

或较少获取价款;在节能服务期(或称受益期),本公司对投入的节能资产具有所有权,而用能单位具有使用权;在节能服务

期,节能资产的日常维护及修理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取得节能服务价款的方式一般由用能单位在节能服务期内分期支付,

且期限较长(一般长于一年);节能服务期满,本公司无偿或获取少量价款后向用能单位移交节能资产的产权。

针对本公司EMC业务的特点,本公司参照特定方式的租赁业务,制定了如下会计核算政策:

①本公司对因EMC业务发生的建设支出,包括提供产品、设计、检测和工程服务等相关的支出,全部作为EMC资产的成本

计入“固定资产(EMC资产)”,并作为本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采用直线法在节能受益期内平均计提折旧,并计入“主营

业务成本(EMC业务)”,EMC资产在折旧时一般不留残值。在节能服务期内发生的EMC资产维修和保养费用等日常支出,全部

计入损益。节能服务期满,向用能单位移交EMC资产,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清理方式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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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②节能服务期内,应收取用能单位支付的价款,视同EMC资产的租赁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EMC业务)”。每单次收

取节能价款的节能单个受益期内,其EMC业务收入在该单个受益内,采用预提或摊销的方式平均分月计入本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EMC业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

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

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

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

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

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

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

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

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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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当期投资收益;原持有的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购买日所属当期损

益;原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

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

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

益。

本期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

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

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

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

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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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

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

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

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

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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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与初始确认

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

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

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

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

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

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实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

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

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

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

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

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

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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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表明该资产发生减值: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了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

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

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

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

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

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

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

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达到或超过 12个

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

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

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

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7.本期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依据。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 5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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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下同) 2.00% 2.00%

6-12 个月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

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四大类。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

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

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

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1)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2)与受让方签订

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3)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公司将该项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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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

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4、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

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

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

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

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

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

(1)对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

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

投资收益。

(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

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

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

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被

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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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

(4)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

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相应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其

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投资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收益。

(5)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

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

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

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

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

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

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

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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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

预计弃置费用,并将其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 3.17-4.75

机器及生产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

生产性工具器具 年限平均法 3-10 5 9.5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 19

EMC 资产 年限平均法 EMC 业务的受益期 0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

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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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

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

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

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9、生物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生物资产,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20、油气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油气资产,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

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

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

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

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

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

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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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上述资产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

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

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

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

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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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员工的离职后福利采取设定提存计划的形式。设定提存计划指由公司向单独主体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

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

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5、预计负债

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

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

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

本公积。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

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

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

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

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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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

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

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

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永续债,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28、收入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

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

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

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

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

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

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4)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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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予以确认:(1)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

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补偿以后

期间或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既用于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也用

于人工费、购买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化支出的补偿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

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若无法区分,则将整项政府补助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

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

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

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

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

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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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分类: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

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

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

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90%

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

(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认定为经营租赁。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收取的租金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

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

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

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

产折旧。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会计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简称EMC业务),是指本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由本公

司向用能单位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包括节能诊断、融资、设计、制造、施工和服务等,而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本公

司价款(包括本公司的投入和合理利润)的一种新型业务模式。

本公司EMC业务具有如下特点:本公司EMC业务一般分为建设、节能服务(受益)、移交三个阶段;在建设期本公司未收取

或较少获取价款;在节能服务期(或称受益期),本公司对投入的节能资产具有所有权,而用能单位具有使用权;在节能服务

期,节能资产的日常维护及修理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取得节能服务价款的方式一般由用能单位在节能服务期内分期支付,

且期限较长(一般长于一年);节能服务期满,本公司无偿或获取少量价款后向用能单位移交节能资产的产权。

针对本公司EMC业务的特点,本公司参照特定方式的租赁业务,制定了如下会计核算政策:

①本公司对因EMC业务发生的建设支出,包括提供产品、设计、检测和工程服务等相关的支出,全部作为EMC资产的成本

计入“固定资产(EMC资产)”,并作为本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采用直线法在节能受益期内平均计提折旧,并计入“主营

12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业务成本(EMC业务)”,EMC资产在折旧时一般不留残值。在节能服务期内发生的EMC资产维修和保养费用等日常支出,全部

计入损益。节能服务期满,向用能单位移交EMC资产,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清理方式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②节能服务期内,应收取用能单位支付的价款,视同EMC资产的租赁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EMC业务)”。每单次收

取节能价款的节能单个受益期内,其EMC业务收入在该单个受益内,采用预提或摊销的方式平均分月计入本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EMC业务)”。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7%、6%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

25%、15%、16.5%、8%、1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0%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房产税 1.2%、12%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土地使用税 取得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3 元/㎡、5 元/㎡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堤围费 收入总额 0.072 %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率的优惠

本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

了编号为GR20144400135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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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5年度执

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莱帝亚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

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GR20144400129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

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广州莱帝亚公司2015年度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达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

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GF20134400029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

税优惠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

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佛达公司2015年度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迈得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

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GF20154420020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

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斯迈得公司2015年度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2)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

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研究开发费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

研究开发费的50%加计扣除。

(3)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盈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

财税[2010]110号文《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的所得,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盈公司从事现代服务业取得的收入,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鸿利”)依照香港立法局颁布的《税务条例》,依据课

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16.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

(3)本公司孙公司鸿利(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VI鸿利”),依据当地法律,免缴资本利得税。

(4)本公司孙公司美国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莱帝亚”)依照美国联邦政府及纽约州政府颁布的《税

务条例》,依据课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8%的税率缴纳州所得税,依据缴纳州所得税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15%-30%的累进

税率缴纳联邦所得税。

(5)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堤围防护费停征问题的函》(穗财函[2014]235号)的规定,广州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停征

堤围防护费,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州莱帝亚公司、佛达公司、重盈公司自2015年停缴堤围防护费。

(6)本期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税种的税率及税收优惠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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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71,968.46 366,967.53

银行存款 341,465,731.56 264,198,094.96

其他货币资金 63,538,490.91 39,178,120.15

合计 405,176,190.93 303,743,182.6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52,379.79

其他说明

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说明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其他货币资金 63,538,490.91 39,178,120.15

其中:保函保证金 10,061.45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63,538,490.91 39,168,058.70

小 计 63,538,490.91 39,178,120.15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1,753,571.25 213,120.59

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 1,753,571.25 213,120.59

其他说明: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系本公司购买子公司佛达公司少数股权,佛达公司实际利润未达

到承诺利润,本公司应向原少数股东收取的赔偿款。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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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1,996,083.64 3,739,338.77

商业承兑票据 100,000.00 0.00

合计 12,096,083.64 3,739,338.77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67,979,472.28 0.00

合计 167,979,472.28 0.00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4,834,56 4,834,56 4,834,5 4,834,560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1.43% 100.00% 1.57% 100.00%

0.89 0.89 60.89 .89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332,615, 8,124,79 324,490,3 301,698 8,387,147 293,311,42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98.13% 2.44% 97.94% 2.78%

193.85 6.74 97.11 ,574.04 .09 6.95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1,517,44 1,517,44 1,502,3 1,502,323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0.45% 100.00% 0.49% 100.00%

5.79 5.79 23.10 .10

的应收账款

合计 338,967, 100.00% 14,476,8 4.27% 324,490,3 308,035 100.00% 14,724,03 4.78% 293,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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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0.53 03.42 97.11 ,458.03 1.08 6.9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菩盛源照明有限公司 3,690,214.00 3,690,214.00 100.00% 涉及诉讼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1,144,346.89 1,144,346.89 100.00% 产品质量损失

合计 4,834,560.89 4,834,560.89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6 个月以内 316,147,176.60 6,322,943.53 2.00%

6-12 个月 9,267,102.06 463,355.11 5.00%

1 年以内小计 325,414,278.66 6,786,298.64

1至2年 5,352,136.82 535,213.69 10.00%

2至3年 1,493,562.80 448,068.84 30.00%

3 年以上 355,215.57 355,215.57 100.00%

合计 332,615,193.85 8,124,796.7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488,100.1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货款 4,735,327.78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12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

应收账款 履行的核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关联交易产

性质 销程序

深圳市富士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537,052.00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 否

佛山市创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362,499.99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 否

广州市罗奈儿灯饰有限公司 货款 310,582.68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广州市普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货款 298,711.91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 否

慈溪市博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39,082.00 对方倒闭,无法联系 否

深圳市世峰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12,025.30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 否

茂盛(江苏)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191,659.20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 否

贵州宁城贸易有限公司 货款 189,841.99 品质原因,无法收回货款 否

Fotonica s.r.l 货款 178,812.64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立卓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137,460.00 品质原因,长账龄,无法收回 否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全优照明电器

货款 120,974.00 对方倒闭,无法联系 否

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的利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112,400.00 品质原因,长账龄,无法收回 否

LEDtec GmbH 货款 106,734.97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TRON elektronickésou?ástky s r. o. 货款 100,549.82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长兴恒动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99,194.68 品质原因,长账龄,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艾美利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97,384.13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江苏明朗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97,228.23 产品质量原因,无法收回货款 否

江门市索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87,124.28 品质原因,长账龄,无法收回 否

WAWRZYNIEC HICZKIEWICZ 货款 83,195.61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XYZeta s.r.l. 货款 79,226.34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Mod Acc Lighting Gmbh 货款 78,114.7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宁波新烨照明有限公司 货款 74,414.56 品质原因,长账龄,无法收回 否

佛山市瑞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74,356.56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佛山市科思栢丽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70,875.06 品质原因,长账龄,无法收回 否

MAGIC TECK INC 货款 68,025.46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ELTRIX SRL 货款 66,911.66 品质原因,长账龄,无法收回 否

BE Designs Lighting, Inc. 货款 61,886.34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Trontek 货款 61,176.4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LEDFX/ CGM technology 货款 60,030.79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华源照明有限公司 货款 51,790.85 对方倒闭,无法联系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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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 25 家小额客户 货款 426,005.63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合计 -- 4,735,327.78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 非关联方 11,269,500.52 6 个月以内 3.32

第二名 非关联方 9,871,754.80 6 个月以内 2.91

第三名 非关联方 9,221,943.64 6 个月以内 2.72

第四名 非关联方 8,556,614.85 6 个月以内 2.52

第五名 非关联方 7,029,802.73 6 个月以内 2.07

小 计 45,949,616.54 13.54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江西兴冠光电有限公司 303,694.44 303,694.44 100.00 涉及诉讼

江西极信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97,625.00 597,625.00 100.00 涉及诉讼

宁波澳得凯电子有限公司 262,456.18 262,456.18 100.00 涉及诉讼

广明源(福建)固态照明有限公司 235,477.60 235,477.60 100.00 涉及诉讼

浙江天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18,192.57 118,192.57 100.00 涉及诉讼

小 计 1,517,445.79 1,517,445.79 100.00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2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年以内 2,646,136.04 99.76% 3,410,200.36 96.53%

1至2年 4,550.29 0.17% 122,705.26 3.47%

2至3年 1,824.00 0.07% 64.62 0.00%

合计 2,652,510.33 -- 3,532,970.24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数 账龄 未结算原因

洛阳宏泰工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12,205.91 1 年以内 未提供货物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非关联方 450,000.00 1 年以内 未提供服务

贺利氏(招远)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4,125.98 1 年以内 未提供货物

广州光亚法兰克福展览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6,400.00 1 年以内 未提供服务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0,000.00 1 年以内 未提供服务

小 计 1,592,731.89

7、应收利息

□ 适用 √ 不适用

8、应收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2,368,2 1,057,37 11,310,90 25,467, 877,476.6 24,589,658.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98.00% 8.55% 99.89% 3.45%

78.79 8.67 0.12 134.99 2 37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252,400. 252,400. 28,564.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00% 100.00% 0.11% 28,564.26 100.00%

00 00 26

的其他应收款

12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20,6 1,309,77 11,310,90 25,495, 906,040.8 24,589,658.

合计 100.00% 10.38% 100.00% 3.55%

78.79 8.67 0.12 699.25 8 3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6 个月以内 4,268,963.22 85,379.27 2.00%

6-12 个月 98,383.09 4,919.15 5.00%

1 年以内小计 4,367,346.31 90,298.42

1至2年 7,392,902.48 739,290.25 10.00%

2至3年 543,200.00 162,960.00 30.00%

3 年以上 64,830.00 64,830.00 100.00%

合计 12,368,278.79 1,057,378.6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25,148.6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质保金 21,410.9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履行的核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销程序 易产生

珠海市协宇电子有限公司 质保金 8,880.67 产品质量损失 否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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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小额客户 质保金 12,530.23 产品质量损失 否

合计 -- 21,410.90 -- --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诉讼保全金 3,763,429.00 3,766,916.14

保证金 3,500,535.48 10,992,300.00

招标项目二类费用 0.00 2,649,005.52

出口退税款 1,676,461.37 4,957,271.93

押金 1,261,207.51 1,135,346.00

其他 2,419,045.43 1,994,859.66

合计 12,620,678.79 25,495,699.25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诉讼保全金 3,763,429.00 1-2 年 29.82% 373,791.46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出口退税款 1,371,514.68 6 个月以内 10.87% 27,430.29

韶关市曲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投标保证金 910,000.00 1-2 年 7.21% 91,000.00

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0 1-2 年 3.96% 50,000.00

广东昭信灯具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480,000.00 1-2 年 3.80% 48,000.00

合计 -- 7,024,943.68 -- 55.66% 590,221.75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深圳市矗鑫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3,000.00 23,000.00 100.00 涉及纠纷

13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伊狄达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9,400.00 79,400.00 100.00 涉及纠纷

东莞市裕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100.00 涉及诉讼

小 计 252,400.00 252,400.00 100.00

10、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4,043,876.01 796,123.21 33,247,752.80 32,368,223.01 32,368,223.01

在产品 22,497,737.51 22,497,737.51 13,722,959.05 13,722,959.05

库存商品 44,532,814.78 3,980,505.27 40,552,309.51 43,932,493.52 5,965,165.74 37,967,327.78

周转材料 2,231,428.54 2,231,428.54 1,995,867.73 1,995,867.73

发出商品 74,952,894.66 1,469,291.21 73,483,603.45 45,846,371.30 45,846,371.30

合计 178,258,751.50 6,245,919.69 172,012,831.81 137,865,914.61 5,965,165.74 131,900,748.87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796,123.21 796,123.21

库存商品 5,965,165.74 4,912,193.05 6,896,853.52 3,980,505.27

发出商品 1,469,291.21 1,469,291.21

合计 5,965,165.74 7,177,607.47 6,896,853.52 6,245,919.69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长期股权投资 10,674,700.42 24,150,000.00 2016 年 3 月

合计 10,674,700.42 24,150,000.00

13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收款 8,456,798.15 8,456,798.15

一年内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 2,313,393.17 1,106,249.33

合计 10,770,191.32 9,563,047.48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

单位: 元

项 目 期末数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8,456,798.15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7,637,407.86 8,874,696.12

理财产品 6,500,000.00

合计 7,637,407.86 15,374,696.12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其他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42,659,288.33 142,659,288.33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8,029,516.16 8,029,516.16

按成本计量的 134,629,772.17 134,629,772.17

其他 21,000,000.00 21,000,000.00 11,000,000.00 11,000,000.00

合计 163,659,288.33 163,659,288.33 11,000,000.00 11,000,000.00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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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公允价值 8,029,516.16 8,029,516.16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本期现

被投资单位 本期 本期 本期 单位持股

期初 本期增加 期末 期初 期末 金红利

减少 增加 减少 比例

深圳市旭晟实业

7,872,000.00 7,872,000.00 19.68%

有限公司

江苏南亿迪纳数

字科技发展有限 45,000,000.00 45,000,000.00 11.66%

公司

广东信实通投资

10,000,000.00 10,000,000.00 5.00%

管理有限公司

开曼网利有限公

61,154,000.00 61,154,000.00 10.00%

东莞市鑫诠光电

10,603,772.17 10,603,772.17 14.95%

技术有限公司

信达新兴资产并

购重组基金专项 11,000,000.00 0.00 11,000,000.00 4,616.00

资金管理计划

北京光荣联盟半

导体照明产业投

10,000,000.00 10,000,000.00

资中心(有限合

伙)

合计 11,000,000.00 144,629,772.17 155,629,772.17 -- 4,616.00

13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区间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2,091,091.17 2,091,091.17 4,008,887.03 4,008,887.03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17,211,852.56 17,211,852.56 23,378,335.18 23,378,335.18

合计 17,211,852.56 17,211,852.56 23,378,335.18 23,378,335.18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

宣告发

权益法下确 其他综 其他 计提 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追加 减少 放现金 期末余额

认的投资损 合收益 权益 减值 其他 期末

投资 投资 股利或

益 调整 变动 准备 余额

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安徽鸿利燕

青光电科技 4,944,088.36 -3,687.12 4,940,401.24

有限公司

东莞市鑫诠

光电技术有 20,481,077.15 3,315,181.84 -23,796,258.99

限公司

小计 25,425,165.51 3,311,494.72 -23,796,258.99 4,940,401.24

合计 25,425,165.51 3,311,494.72 -23,796,258.99 4,940,401.24

其他说明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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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期末不存在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本期减少,系本公司拟对外出售该投资,重分类所致。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616,680.28 6,616,680.28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6,616,680.28 6,616,680.2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386,444.94 1,386,444.94

2.本期增加金额 207,951.85 207,951.85

(1)计提或摊销 207,951.85 207,951.8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1,594,396.79 1,594,396.7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3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022,283.49 5,022,283.49

2.期初账面价值 5,230,235.34 5,230,235.34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机器及生产设 生产性工具器 办公设备及其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设备 EMC 资产 合计

备 具 他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98,947,088.21 261,209,272.43 127,734,883.59 5,706,943.26 9,465,993.83 43,383,360.01 646,447,541.33

2.本期增加金

53,812,955.63 63,404,503.61 3,587,053.42 1,130,103.96 51,414,747.02 170,852,920.16

(1)购置 53,812,955.63 63,377,324.12 3,587,053.42 1,130,103.96 3,383,510.63 125,290,947.76

(2)在建工

27,179.49 48,031,236.39 48,058,415.88

程转入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1,989,157.39 2,638,214.51 1,399,712.00 473,043.48 6,500,127.38

13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处置或

1,989,157.39 2,638,214.51 1,399,712.00 473,043.48 6,500,127.38

报废

4.期末余额 198,947,088.21 313,033,070.67 188,501,172.69 7,894,284.68 10,123,054.31 94,798,107.03 813,296,777.5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7,276,058.72 73,730,535.47 39,348,720.43 4,010,195.79 4,482,262.27 2,351,236.42 141,199,009.10

2.本期增加金

6,294,842.45 28,614,191.43 27,406,523.58 902,388.38 1,608,107.13 10,026,918.69 74,852,971.66

(1)计提 6,294,842.45 28,614,191.43 27,406,523.58 902,388.38 1,608,107.13 10,026,918.69 74,852,971.66

3.本期减少金

1,204,026.34 1,624,618.43 1,293,145.04 408,524.26 4,530,314.07

(1)处置或

1,204,026.34 1,624,618.43 1,293,145.04 408,524.26 4,530,314.07

报废

4.期末余额 23,570,901.17 101,140,700.56 65,130,625.58 3,619,439.13 5,681,845.14 12,378,155.11 211,521,666.6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79,730.81 19,332.52 46,737.26 24,224.91 270,025.50

2.本期增加金

2,561,701.79 2,561,701.79

(1)计提 2,561,701.79 2,561,701.79

3.本期减少金

1,816.75 445.91 11,383.73 13,646.39

(1)处置或

1,816.75 445.91 11,383.73 13,646.39

报废

4.期末余额 177,914.06 18,886.61 46,737.26 12,841.18 2,561,701.79 2,818,080.9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175,376,187.04 211,714,456.05 123,351,660.50 4,228,108.29 4,428,367.99 79,858,250.13 598,957,030.00

2.期初账面价

181,671,029.49 187,299,006.15 88,366,830.64 1,650,010.21 4,959,506.65 41,032,123.59 504,978,506.73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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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及生产设备 735,042.74 98,924.53 636,118.21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其他说明

[注1]本期折旧额74,852,971.66元。本期增加中由在建工程中转入的固定资产原值48,058,415.88元。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

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18,241,341.70元。

(2)本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61,701.79元。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萝岗开发区道路照明改造项目 23,075.60 23,075.60

宣城市区 LED 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6,724,188.69 6,724,188.69

马瑞利汽车电子(汽车)有限公司项目 605,664.25 605,664.25

汕头市 LED 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40,000.00 40,000.00

广东省清远监狱室内 LED 照明改造项

112.82 112.82

汽车城厂房中央空调 317,174.76 317,174.76

揭阳市高新区 LED 路灯改造项目 1,245,588.45 1,245,588.45

广州中心城区六七标段路灯节能改造

21,084,327.69 21,084,327.69

项目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学节能改造 115,000.00 115,000.00

装卸车平台和雨棚安装项目 114,102.56 114,102.56

南昌厂房 19,437,318.40 19,437,318.40

合计 19,666,420.96 19,666,420.96 30,040,132.26 30,040,132.26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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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工程 其中:

利息

本期转 累计 本期 本期

资本

本期增加金 入固定 本期其他减 投入 工程进 利息 利息 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化累

额 资产金 少金额 占预 度 资本 资本 来源

计金

额 算比 化金 化率

例 额

广州中心城

区六七标段 21,084,32 6,684,667.3 27,768,9

100.00 其他

路灯节能改 7.69 1 95.00

造项目

揭阳市高新

1,245,588. 2,249,843.3 3,495,43

区 LED 路灯 100.00 其他

45 5 1.80

改造项目

宣城市区

6,724,188. 4,510,929.7 11,235,1

LED 路灯节 100.00 其他

69 7 18.46

能改造

马瑞利汽车

电子(汽车) 605,664.2 1,100,77

495,111.90 100.00 其他

有限公司 5 6.15

EMC 工程

花都区节能

222,707.

改造项目二 222,707.70 100.00 其他

70

萝岗开发区

道路照明改 23,075.60 23,075.60 100.00 其他

汕头市 LED

路灯节能改 40,000.00 40,000.00 100.00 其他

造项目

广东省清远

监狱室内

112.82 112.82 100.00 其他

LED 照明改

造项目

鹤壁市淇县

4,208,207.2 4,208,20

路灯节能改 100.00 其他

8 7.28

造工程

坚成老化车 27,179.4

27,179.49 100.00 其他

(含电源) 9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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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174.7

厂房装修 75,410.00 392,584.76 100.00 其他

6

仓库简易房

107,946.09 107,946.09 100.00 其他

工程

装卸车平台

114,102.5

和雨棚安装 114,102.56 其他

6

项目

广州市花都

115,000.0

区秀全中学 115,000.00 其他

0

节能改造

117,963,2 19,437,318. 19,437,31

南昌厂房 16.48 其他

24.00 40 8.40

117,963,2 30,040,13 38,248,423. 48,058,4 19,666,42

合计 563,719.27 -- -- --

24.00 2.26 85 15.88 0.96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21、工程物资

□ 适用 √ 不适用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机器及生产设备 95,563.76

合计 95,563.76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14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办公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9,033,844.35 7,339,583.33 2,376,409.29 38,749,836.97

2.本期增加金额 52,188,017.00 952,817.66 53,140,834.66

(1)购置 52,188,017.00 952,817.66 53,140,834.66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

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3,037,437.56 3,037,437.56

(1)处置 3,037,437.56 3,037,437.56

4.期末余额 78,184,423.79 7,339,583.33 3,329,226.95 88,853,234.0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461,391.30 225,833.33 1,236,559.89 3,923,784.52

2.本期增加金额 1,211,591.90 1,355,000.00 564,067.77 3,130,659.67

(1)计提 1,211,591.90 1,355,000.00 564,067.77 3,130,659.67

3.本期减少金额 9,841.03 9,841.03

(1)处置 9,841.03 9,841.03

4.期末余额 3,663,142.17 1,580,833.33 1,800,627.66 7,044,603.1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74,521,281.62 5,758,750.00 1,528,599.29 81,808,630.91

2.期初账面价值 26,572,453.05 7,113,750.00 1,139,849.40 34,826,052.45

14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其他说明:

[注]本期摊销额3,130,659.67元。公司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0元。

期末无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

期末无未办妥权证的无形资产。

26、开发支出

□ 适用 √ 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73,209.05 173,209.05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5,936,259.91 15,936,259.91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99,206,800.00 99,206,800.00

合计 115,316,268.96 115,316,268.96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73,209.05 173,209.05

合计 173,209.05 173,209.05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经测试,期末没有发现良友公司、斯迈得公司商誉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2,628,361.33 6,042,991.29 1,651,666.06 1,326,071.00 5,693,615.56

会籍费 1,110,666.82 156,799.92 953,866.90

合计 3,739,028.15 6,042,991.29 1,808,465.98 1,326,071.00 6,647,482.46

14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1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14,476,803.42 2,250,811.66 14,724,031.08 2,249,295.9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1,306,536.45 209,562.20 906,040.88 143,804.20

存货跌价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6,245,919.69 959,405.88 5,965,165.74 894,774.86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存货的所得税影响 10,188,435.03 1,528,265.25 13,191,280.39 1,978,692.0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2,818,080.90 678,882.31 270,025.50 40,503.83

商誉减值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173,209.05 43,302.26 173,209.05 43,302.2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092,052.90 463,807.94 767,777.11 115,166.57

的金融负债的所得税影响

应付职工薪酬的所得税影响 33,417,647.18 5,389,657.89 23,383,723.52 3,666,871.47

递延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8,959,698.70 4,371,689.50 24,497,397.32 3,674,609.60

长期应付款的所得税影响 1,246,144.88 186,921.73 1,246,144.88 186,921.73

预计负债的所得税影响 110,000.00 16,5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所得

1,970,478.69 295,571.80

税影响

合并抵销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所得税

827,803.37 64,983.48 6,425,356.01 1,244,157.98

影响

合计 104,832,810.26 16,459,361.90 91,550,151.48 14,238,100.4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753,571.25 263,035.69 213,120.59 31,968.09

益的金融资产的所得税影响

计划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影响 5,228,472.59 784,270.89

长期应收款的所得税影响 21,939,017.70 3,290,852.66 26,627,027.81 3,994,054.17

14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评估增值额的所得税影响 6,057,268.08 921,841.64 7,491,434.36 1,139,005.26

合计 34,978,329.62 5,260,000.88 34,331,582.76 5,165,027.52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782.62 0.00

可抵扣亏损 1,842,369.51 0.00

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费用 9,562,722.26 10,014,415.93

合计 11,417,874.39 10,014,415.93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0 1,842,369.51

合计 1,842,369.51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是未达到第一期、第二期行权/解锁条件,未来能否达到第三期行权/解锁条件具有重

大不确定性,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费用未来能否在税前抵扣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子公司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经营亏损,未来能否盈利具有不确定性,对其可抵扣亏损1,299,003.78元,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2,000.00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孙公司美国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亏损,未来能否盈利具有不确定性,对其可抵扣亏损543,365.73元,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10,782.62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 10,875,157.62 6,753,255.15

预付工程款 8,741,503.30 5,543,427.00

预付投资款 54,984,000.00 5,400,000.00

合计 74,600,660.92 17,696,682.15

14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120,000,000.00 4,600,000.00

保证加质押借款 10,000,000.00 0.00

信用借款 0.00 30,000,000.00

合计 130,000,000.00 34,600,000.00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0.00 元。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3,092,052.90 767,777.11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合计 3,092,052.90 767,777.11

其他说明: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系本公司购买斯迈得公司、良友公司股权,斯迈得公司、良友公

司实际利润分别超过承诺利润,本公司应向斯迈得公司、良友公司原股东支付的奖励款。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09,915,484.25 115,485,925.45

合计 109,915,484.25 115,485,925.45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14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320,607,652.66 277,521,193.51

1-2 年 9,356,178.86 4,601,682.72

2-3 年 388,465.58 197,218.91

3 年以上 114,464.61 816,804.89

合计 330,466,761.71 283,136,900.0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6 个月以内 20,371,583.27 25,329,472.06

6-12 个月 451,105.27 1,055,426.48

1-2 年 1,003,447.18 296,803.35

2-3 年 984.28 22,604.44

3 年以上 1,560.00 21,237.02

合计 21,828,680.00 26,725,543.3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3,383,723.52 226,976,421.19 216,932,757.13 33,427,387.5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8,462,732.54 8,462,732.54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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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383,723.52 235,439,153.73 225,395,489.67 33,427,387.58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3,254,573.13 212,909,360.29 202,873,434.82 33,290,498.60

2、职工福利费 4,326,358.34 4,326,358.34

3、社会保险费 6,012,970.08 6,012,970.08

其中:医疗保险费 4,931,746.19 4,931,746.19

工伤保险费 411,622.64 411,622.64

生育保险费 669,601.25 669,601.25

4、住房公积金 1,593,174.40 1,593,174.4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29,150.39 2,134,558.08 2,126,819.49 136,888.98

合计 23,383,723.52 226,976,421.19 216,932,757.13 33,427,387.5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7,695,095.84 7,695,095.84

2、失业保险费 767,636.70 767,636.70

合计 8,462,732.54 8,462,732.54

其他说明:

[注]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中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0元。

(2)期末预提的工资、奖金等在2016年1月份和2月份发放。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7,764,052.18 7,427,330.72

营业税 69,177.60

企业所得税 12,402,198.54 10,157,422.77

个人所得税 406,800.57 322,731.44

城市维护建设税 636,242.86 317,456.34

教育费附加 273,160.59 136,59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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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附加 182,104.04 91,058.58

印花税 135,226.49 30,514.10

堤围费 9,425.63 50,379.76

房产税 166,026.24

土地使用税 173,573.50

合计 22,217,988.24 18,533,486.08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 254,333.33 46,666.67

长期借款 160,416.67

合计 414,750.00 46,666.67

40、应付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 6,423,250.74 2,657,595.93

应付暂收款 10,018,902.70 11,014,287.73

业务员风险金 1,947,893.51 1,902,728.61

工程款 9,408,184.55

其他 876,718.40 1,485,438.59

合计 28,674,949.90 17,060,050.86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14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借款 5,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546,206.54 607,383.9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088,952.00

合计 23,635,158.54 5,607,383.92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股权转让款 24,150,000.00

合计 24,150,000.00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183,8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 183,800,000.00 30,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期不存在长期借款展期的情况。

期末无长期借款逾期情况。

证借款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3之说明。

46、应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47、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广东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907,872.96 907,872.96

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76,831.52

合 计 907,872.96 1,084,704.48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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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适用 √ 不适用

49、专项应付款

□ 适用 √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 110,000.00 劳动仲裁

合计 11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公司因为劳动仲裁,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24,497,397.32 11,303,400.00 6,841,098.62 28,959,698.70

合计 24,497,397.32 11,303,400.00 6,841,098.62 28,959,698.7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计入营业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金额 外收入金额 与收益相关

大功率白光 LED 关键制造技

742,906.68 283,513.64 459,393.04 与资产相关

术与产业化

LCD 背光模组专用 LED 光源

2,857,934.86 590,948.36 2,266,986.50 与资产相关

的研制

片式发光二极管产业化技术 465,594.70 177,777.80 287,816.90 与资产相关

大功率 LED 室内照明及路灯

996,779.01 270,682.43 726,096.58 与资产相关

技术产业化

广州地铁 LED 绿色节能示范

131,108.02 47,774.69 83,333.33 与资产相关

工程

半导体照明灯具共性技术研究 23,733.33 23,733.33 与资产相关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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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专用 LED 光源的研制及

349,206.17 67,588.28 281,617.89 与资产相关

产业化

贴片式大功率 LED 关键技术

284,464.75 111,616.83 172,847.92 与资产相关

研究

半导体照明封装技术研发创新

1,157,339.29 244,273.53 913,065.76 与资产相关

平台建设

照明用 SMD LED 产品扩大产

459,425.16 78,829.08 380,596.08 与资产相关

能和质量改进技术改造项目

高可靠定向性 LED 室内照明

41,347.55 20,051.32 21,296.23 与资产相关

光源产业化关键技术

大尺寸 LED-TV 平板显示背光

207,471.27 36,428.94 171,042.33 与资产相关

源模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功率型 LED 核心技术的研发

199,324.71 72,666.72 126,657.99 与资产相关

与产业化

用于汽车信号及照明的大功率

530,833.33 70,000.00 460,833.33 与资产相关

LED 光源的研制及产业化

陶瓷 LED 封装技术及其在照

1,282,325.18 197,364.76 1,084,960.42 与资产相关

明领域的应用研究

基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新型高

效大功率 LED 芯片技术开发 1,208,572.65 173,008.56 1,035,564.09 与资产相关

及其应用产品产业化

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点项

1,190,285.08 150,884.28 1,039,400.80 与资产相关

目扶持专项

城市快速路智能化半导体照明

206,250.00 306,000.00 331,000.00 181,250.00 与资产相关

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新型表面贴装型 LED 建设项

3,205,128.40 794,871.60 2,410,256.80 与资产相关

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

1,599,102.32 328,445.57 1,270,656.75 与资产相关

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2013 年广州市汽车及零部件

433,264.87 99,937.56 333,327.31 与资产相关

出口基地专项资金

照明用新型 LED 器件研发及

3,022,981.41 1,458,186.38 1,564,795.03 与资产相关

产业化

微型化高功率表贴型 LED 器

732,141.21 475,481.67 256,659.54 与资产相关

件研发与产业化技术研究

基于 LED 光源的新型水生植

物培植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 40,134.29 40,134.29 与资产相关

业化

15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LED 封装器件全自动化生产线

1,550,000.00 165,705.12 1,384,294.88 与资产相关

技术改造项目

广州花都湖公园景观文化亮化

500,000.00 5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项目

深紫外 LED 产品应用关键技

3,500,000.00 6,766.38 3,493,233.62 与资产相关

术研究项目

机器换人项目补贴 337,200.00 59,853.07 277,346.93 与资产相关

固定资产专项补贴 641,250.00 81,000.00 560,250.00 与资产相关

国家进口贴息 97,968.75 12,375.00 85,593.75 与资产相关

技术创新项目补助 633,333.33 80,000.00 553,333.33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投资

221,100.00 26,800.00 194,300.00 与资产相关

补贴

国家进口贴息 225,221.50 25,739.60 199,481.90 与资产相关

宝安区进口贴息扶持 182,393.33 20,080.00 162,313.33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宝安财政局企业信息化

122,416.67 13,000.00 109,416.67 与资产相关

ERP 项目开发补助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

419,741.17 43,421.50 376,319.67 与资产相关

会(进口贴息款)

宝安区财政局(宝安区进口贴

250,651.66 25,490.00 225,161.66 与资产相关

息补助)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深圳

177,000.00 18,000.00 159,000.00 与资产相关

企业信息化补助)

基于倒装芯片 LED 封装的背

1,500,000.00 62,500.00 1,437,500.00 与资产相关

光源模组的研发

进口贴息 280,000.00 9,333.33 270,666.67 与资产相关

进口贴息 120,200.00 1,001.67 119,198.33 与资产相关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技

术装备及管理提升资助(固定 1,910,000.00 18,000.00 1,892,000.00 与资产相关

资产返还)

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300,000.00 2,500.00 297,500.00 与资产相关

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补助 1,000,000.00 8,333.33 991,666.67 与资产相关

商务车 LED 前照灯集成技术

158,666.67 16,000.00 142,666.67 与资产相关

开发项目

合计 24,497,397.32 11,303,400.00 6,841,098.62 28,959,698.70 --

其他说明:

①根据国家科技部国科发资[2015]33号文,本公司“城市快速路智能化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通过合作单

位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306,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

15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摊销。

②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穗工信函[2015]955号文,本公司“LED封装器件全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

造项目”收到广州市财政局拨付的补助资金1,55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

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③根据广州市宣传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穗宣通[2015]54号文,本公司“广州花都湖公园景观文化亮化项目”收到广州市

财政局拨付的补助资金50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④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财教[2015]436号文,本公司“深紫外LED产品应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收到广东省财政厅拨付的补

助资金3,50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⑤根据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财函[2015]2012号文,良友公司“机器换人项目补贴”收到东莞市财政局

拨付的补助资金337,2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⑥根据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发改[2015]863号文,斯迈得公司“基于倒装芯片LED封装的背光源模组的研

发项目”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补助资金1,50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⑦斯迈得公司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经贸委拨付的进口贴息补助资金28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⑧斯迈得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拨付的进口贴息补助资金120,2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⑨斯迈得公司“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资助(固定资产返还)”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补

助资金1,91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⑩斯迈得公司“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补助资金30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⑩斯迈得公司“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补助”收到深圳宝安区财政局拨付的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3,060,452.00

尚未支付的股权价款 36,456,240.00 59,545,192.00

合计 36,456,240.00 62,605,644.00

其他说明:

尚未支付的股权价款,系本公司收购斯迈得公司股权尚未支付的价款。根据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在斯迈得公司2016年审

计报告出具且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支付价款。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15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46,279,950.00 368,908,485.00 -340,960.00 368,567,525.00 614,847,475.00

其他说明:

1)经本公司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3.76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266,585股,减

少股本266,585元。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46,013,365元。上述股本变化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7

月7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15]2793号《验资报告》验证。

2)经本公司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3.73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74,375

股,减少股本74,375元。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45,938,990元。上述股本变化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10月31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15]3707号《验资报告》验证。

3)经本公司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5年11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

本245,938,99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增加368,908,485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368,908,485

元。上述股本变化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11月14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15]3832号《验资报告》验

证。

54、其他权益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88,804,466.03 369,847,303.35 18,957,162.68

其他资本公积 10,014,415.93 451,693.67 9,562,722.26

其中:股份支付计入股

10,014,415.93 451,693.67 9,562,722.26

东权益的金额

合计 398,818,881.96 370,298,997.02 28,519,884.9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资本公积增减变动原因及依据说明

1)股本溢价的减少,系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 40 之说明。

2)其他资本公积-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变动,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

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所致。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相 3,060,452.00 1,296,199.30 1,764,252.70

15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的库存股

合计 3,060,452.00 1,296,199.30 1,764,252.7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于2015年5月以3.76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6,585股,减少库存股1,002,359.60元;2015年9月以3.73元/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74,375股,减少库存股277,418.75元。

2)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

整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6元/股调整为3.73元/股,减少库存股16,420.95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 税后归属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母 期末余额

其他综合收益 于少数股

发生额 费用 公司

当期转入损益 东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954,601.95 -295,571.80 -1,659,030.15 -1,659,030.15

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1,970,478.69 -295,571.80 -1,674,906.89 -1,674,906.89

价值变动损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876.74 15,876.74 15,876.7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954,601.95 -295,571.80 -1,659,030.15 -1,659,030.15

58、专项储备

□ 适用 √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9,813,868.78 6,271,156.26 36,085,025.04

合计 29,813,868.78 6,271,156.26 36,085,025.0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 201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 6,271,156.26 元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15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36,555,597.61 159,525,448.4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36,555,597.61 159,525,448.4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2,186,180.42 90,909,794.7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271,156.26 6,490,287.16

应付普通股股利 7,378,067.83 7,389,358.50

期末未分配利润 375,092,553.94 236,555,597.6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563,527,791.78 1,157,577,804.24 1,001,965,877.88 753,356,474.85

其他业务 28,790,509.31 20,689,366.41 15,703,420.78 10,762,442.31

合计 1,592,318,301.09 1,178,267,170.65 1,017,669,298.66 764,118,917.16

62、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131,999.4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780,380.85 2,614,660.54

教育费附加 2,111,719.89 1,123,348.30

地方教育附加 1,407,813.27 748,900.84

堤围费 127,036.75 548,016.17

合计 8,558,950.20 5,034,925.85

其他说明:

[注]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三税项之说明。

15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4,434,210.16 32,825,140.40

广告宣传费 5,974,308.36 5,253,488.97

运输费 9,733,753.30 4,395,900.58

办公费 5,279,997.35 2,433,496.62

汽车费 1,648,431.77 1,442,038.85

差旅费 3,705,187.94 2,118,821.78

渠道代理费 1,641,947.05 1,243,355.78

招投标费 1,323,341.08 2,648,920.93

折旧摊销 846,468.96 492,086.50

电话费等其他小额费用 2,259,883.95 2,049,857.05

股权激励费用 -317,495.60 2,241,825.19

合计 76,530,034.32 57,144,932.65

其他说明:

[注]股权激励费用出现负数,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之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支出 71,039,264.19 43,755,425.58

职工薪酬 31,186,683.03 18,235,113.46

折旧摊销 8,483,915.89 6,040,062.13

水电费 3,855,276.95 1,748,324.78

差旅费 1,479,734.81 917,328.12

汽车费 894,214.61 782,899.36

规范运营费用 9,402,147.91 9,071,922.90

税费 3,916,085.51 2,754,895.71

办公费用 4,824,037.03 2,852,674.66

其他 2,681,595.08 1,090,457.86

股权激励费用 -546,128.68 3,821,398.85

合计 137,216,826.33 91,070,503.41

其他说明:

15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注]股权激励费用出现负数,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之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6,374,793.00 242,814.42

减:利息收入 1,282,744.19 5,724,499.77

汇兑损失 477,469.16

减:汇兑收益 8,151,506.01

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

-1,886,692.76 -1,340,524.62

手续费支出 850,054.08 497,775.24

其他 788.69

合计 -4,096,095.88 -5,846,176.88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4,913,248.81 6,675,777.01

二、存货跌价损失 7,177,607.47 3,994,094.69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561,701.79

合计 14,652,558.07 10,669,871.70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540,450.66 213,120.59

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324,275.79 -767,777.11

益的金融负债

合计 -783,825.13 -554,656.52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15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11,494.72 1,963,237.98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755,515.00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4,616.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33,014.32 3,045.12

合计 3,649,125.04 210,768.10

其他说明: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本期数 上期数 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687.12 49,947.23 联营企业本期利润变动

东莞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3,315,181.84 1,913,290.75 联营企业本期利润变动

小 计 3,311,494.72 1,963,237.98

(3)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9、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29,856.52 116,710.47 229,856.5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20,613.44 116,710.47 220,613.44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9,243.08 9,243.08

政府补助 11,253,843.00 13,339,460.86 11,253,843.00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1,202,576.11 1,965,586.30 1,202,576.11

其他 1,174,395.41 1,241,646.39 1,174,395.41

合计 13,860,671.04 16,663,404.02 13,860,671.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贴

与资产

是否 是否

发放 本期发生 上期发生金 相关/与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性质类型 影响 特殊

原因 金额 额 收益相

当年 补贴

盈亏

大功率白光 LED 广州市科技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资产

关键制造技术与 局穗科条字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283,513.64 283,513.64

相关

产业化 [2008]10 号文 补助

15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LCD 背光模组专 广州市科技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资产

用 LED 光源的研 局 穗 科 信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590,948.36 660,553.25

相关

制 [2010]37 号文 补助

广州市经贸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片式发光二极管 与资产

委 穗 经 贸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77,777.80 177,777.80

产业化技术 相关

[2008]36 号文 补助

大功率 LED 室内 广州市科技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资产

照明及路灯技术 局 穗 科 信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270,682.43 358,931.07

相关

产业化 [2009]2 号文 补助

广州市科技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广州地铁 LED 绿 与资产

局穗科条字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47,774.69 72,311.92

色节能示范工程 相关

[2009]4 号文 补助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半导体照明灯具 广州市花都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23,733.33 35,600.00

共性技术研究 区财政局 相关

补助

汽车专用 LED 光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广州市花都 与资产

源的研制及产业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67,588.28 67,588.28

区财政局 相关

化 补助

广州市花都

贴片式大功率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科技局花科 与资产

LED 关键技术研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11,616.83 116,175.20

信 字 [2010]48 相关

究 补助

号文

广东省经贸

半导体照明封装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委粤经信创 与资产

技术研发创新平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244,273.53 244,752.92

新 [2010]839 相关

台建设 补助

号文

照明用 SMD LED 广州市经贸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产品扩大产能和 局穗经贸函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78,829.08 78,829.08

质量改进技术改 [2010]1156 号 相关

补助

造项目 文

高可靠定向性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LED 室内照明光 广州市花都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20,051.32 20,051.32

源产业化关键技 区财政局 相关

补助

大 尺 寸 LED-TV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平板显示背光源 广州市花都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36,428.94 39,551.44

模组关键技术及 区财政局 相关

补助

产业化

广州市财政

功率型 LED 核心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局 穗 科 条 与资产

技术的研发与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72,666.72 98,371.01

[2011]290 号 相关

业化 补助

16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用于汽车信号及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照明的大功率 广州市花都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70,000.00 70,000.00

LED 光源的研制 区财政局 相关

补助

及产业化

广州市财政

陶瓷 LED 封装技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局 穗 财 教 与资产

术及其在照明领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97,364.76 197,364.76

[2011]121 号 相关

域的应用研究 补助

基于大规模集成

广东省科技

电路的新型高效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厅粤科规划 与资产

大功率 LED 芯片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73,008.56 173,008.56

字 [2011]170 相关

技术开发及其应 补助

号文

用产品产业化

广州市花都

鸿利光电股份有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区科技局花 1,650,884.2 与资产

限公司重点项目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50,884.28

科 信 字 8 相关

扶持专项 补助

[2012]33 号文

城市快速路智能 国家科技部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化半导体照明关 国 科 发 高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331,000.00 139,000.00

键技术研发及示 [2013]201 号 相关

补助

范 文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新型表面贴装型 广州市花都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794,871.60 794,871.60

LED 建设项目 区财政局 相关

补助

室内半导体照明 广州市科技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器件、电光源产品 局穗科信字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328,445.57 461,773.49

与检测技术研发 [2013]168 号 相关

补助

及应用 文

LED 汽车照明系 工 信 部 财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资产

统开发与集成技 [2013]472 号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99,937.56 791,735.13

相关

术 文 补助

广州市工信

息委、广州市

LED 封装器件全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财政局穗工 与资产

自动化生产线技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65,705.12 -

信 函 相关

术改造项目 补助

[2015]955 号

广州市宣传

广州花都湖公园 委员会、广州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资产

景观文化亮化项 市财政局穗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

相关

目 宣 通 [2015]54 补助

号文

16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省财政

深紫外 LED 产品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厅 粤 财 教 与资产

应用关键技术研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6,766.38 -

[2015]436 号 相关

究 补助

照明用新型 LED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广州市花都 1,458,186.3 与资产

器件研发及产业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977,018.59

区财政局 8 相关

化 补助

微型化高功率表

工 信 部 财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贴型 LED 器件研 与资产

[2014]425 号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475,481.67 67,858.79

发与产业化技术 相关

文 补助

研究

基于 LED 光源的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新型水生植物培 广州市花都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40,134.29 9,865.71

植系统关键技术 区财政局 相关

补助

研发及产业化

广州市科技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广州市创新型企 局穗科信字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150,000.0

业专项资金 [2013]168 号 相关

补助 0

广州市花都

广州市鸿利光电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区财政局花 与资产

股份有限公司信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科 信 字 500,000.00 相关

息化建设项目 补助

[2013]38 号文

广州市花都

大功率 LED 照明 区财政局粤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资产

系统关键技术开 科 计 字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50,000.00 相关

发与集成 [2009]105 号 补助

深圳市经贸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固定资产专项补 局信息中小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81,000.00

贴 字[2012]82 号 相关

补助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深圳市财政 与资产

国家进口贴息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2,375.00

委员会 相关

补助

深圳市发改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技术创新项目补 委 深 发 改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80,000.00

助 [2012]1241 号 相关

补助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深圳产业技术进 深圳市财政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26,800.00

步资金投资补贴 委员会 相关

补助

16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深圳市国家进口 深圳市财政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25,739.60

贴息 委员会 相关

补助

深圳市宝安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宝安区进口贴息 与资产

区财政委员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20,080.00

扶持 相关

会 补助

深圳市宝安财政

深圳市宝安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局企业信息化 与资产

区财政委员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3,000.00

ERP 项目开发补 相关

会 补助

深圳市经济贸易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深圳市财政 与资产

和信息化委员会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43,421.50

委员会 相关

(进口贴息款) 补助

深圳市宝

安区财政委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宝安区财政局进 与资产

员会深宝经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25,490.00

口贴息补助 相关

促 [2014]147 补助

号文

深圳市经

深圳市中小企业 贸局深经贸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资产

服务署(深圳企业 信息中小字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8,000.00

相关

信息化补助) [2014]145 号 补助

深圳市发改

基于倒装芯片 委、深圳市财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资产

LED 封装的背光 政委员会深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62,500.00

相关

源模组的研发 改 [2015]863 补助

号文

深圳市经济贸易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圳市财政委 与资产

和信息化委员会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9,333.33

员会、深圳市 相关

(进口贴息款) 补助

经贸委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深圳市宝安 与资产

进口贴息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001.67

区财政局 相关

补助

产业转型升级专

项资金企业技术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深圳市财政 与资产

装备及管理提升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8,000.00

委员会 相关

资助(固定资产返 补助

还)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科技成果产业化 深圳市财政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2,500.00

项目 委员会 相关

补助

16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技术改造重点项 深圳宝安区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8,333.33

目补助 财政局 相关

补助

广州市花都

商务车 LED 前照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区科信局花 与资产

灯集成技术开发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6,000.00 3,726.49

科 信 字 相关

项目 补助

[2014]37 号文

东莞市财政

局、东莞市经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机器换人项目补 与资产

信局东财函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59,853.07

贴 相关

[2015]2012 号 补助

广州市花都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其他小额与资产 区财政局\深 与资产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57,651.02

相关的政府补助 圳财政委员 相关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

广州市工业 扶持特定行业、产业

节能降耗专项资 与收益

和信息化委 补助 而获得的补助(按国 是 否 100000

金 相关

员会 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

深圳市宝安 扶持特定行业、产业

贷款贴息及担保 与收益

区经济促进 补助 而获得的补助(按国 是 否 170,000.00

补贴 相关

局 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

民营企业市场开 深圳市财政 商引资等地方性扶 与收益

补助 是 否 52,660.00

拓资助 委 持政策而获得的补 相关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花都区科学技术 广州市花都 与收益

奖励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70,000.00

奖 区财政局 相关

补助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广州市专利资助 广州市财政 与收益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327,900.00

拨款 局 相关

补助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

民营企业奖励专 广州市财政 商引资等地方性扶 与收益

奖励 是 否 600,000.00 596,200.00

项资金 局 持政策而获得的补 相关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

广州市花都 与收益

花都区质量奖 奖励 商引资等地方性扶 是 否 400,000.00

区财政局 相关

持政策而获得的补

16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专利技术产业化 广州市财政 与收益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700000

项目 局 相关

补助

广州市创业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科技小巨人专项 与收益

委员会、广州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600,000.00

经费 相关

市财政局 补助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

花都区汽车及零

广州市花都 商引资等地方性扶 与收益

部件出口基地区 补助 是 否 750,000.00

区财政局 持政策而获得的补 相关

配套专项资金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

扶持特定行业、产业

对外贸易专项经 广州市花都 与收益

补助 而获得的补助(按国 是 否 155000

费 区财政局 相关

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

2103 年质量强区

广州市花都 商引资等地方性扶 与收益

资助及 2014 年度 奖励 是 否 300,000.00

区财政局 持政策而获得的补 相关

工作经费

2014 年广东省科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广州市外贸 与收益

技兴贸和品牌建 奖励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400,000.00

局 相关

设专项资金 补助

中小企业发展专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

用资金含区技术 广州市花都 商引资等地方性扶 与收益

奖励 是 否 300,000.00

进步财政配套资 区财政局 持政策而获得的补 相关

金 助

2014 年度花都区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广州市花都 与收益

第一批科技计划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100,000.00

区科技局 相关

项目经费 补助

LED 前照灯远近 广州市花都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收益

光集成技术开发 区汽车城管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400,000.00

相关

项目财政补贴 委会 补助

LED 大型组合警 广州市花都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收益

示灯项目财政补 区汽车城管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300,000.00

相关

贴 委会 补助

广州市花都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商务车 LED 灯集 区科信局花 与收益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337,606.84

成技术开发项目 科 信 字 相关

补助

[2014]37 号文

高效 LED 筒灯系 广州市花都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与收益

补助 是 否 200,000.00

统化设计及其可 区科信局花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相关

16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靠性研究项目 科 信 字 补助

[2013]52 号文

广州市财政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

其他小额与收益 局、花都区财 与收益

补助 新及改造等获得的 是 否 387,184.38 956,888.67

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局、深圳市 相关

补助

财政委员会

11,253,843. 13,339,460.

合计 -- -- -- -- -- --

00 86

70、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677,940.76 361,756.25 677,940.7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677,940.76 361,756.25 677,940.76

对外捐赠 322,000.00 100,000.00 322,000.00

其他 112,807.43 110,934.64 112,807.43

合计 1,112,748.19 572,690.89 1,112,748.19

7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2,845,015.55 20,171,903.40

递延所得税费用 -1,830,716.25 -2,918,871.75

合计 31,014,299.30 17,253,031.6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96,802,080.1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9,520,312.0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713,322.2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454,388.0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496,724.21

16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93,373.8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784,270.8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1,841,815.04

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3,122,024.36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的影响 -1,465,658.03

所得税费用 31,014,299.30

7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57、其他综合收益。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4,412,744.38 3,890,695.51

利息收入 1,282,758.19 5,724,499.77

押金保证金 7,201,611.42 28,852,364.61

资金往来 2,072,864.32 4,655,000.00

保函保证金 10,061.45 1,507,682.53

合计 14,980,039.76 44,630,242.42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付现费用支出 56,297,998.46 49,666,783.38

银行手续费 833,115.64 497,775.24

押金保证金 3,569,442.29 24,417,646.32

合计 60,700,556.39 74,582,204.94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6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政府补助 11,303,400.00 9,785,693.16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0.00 2,211,000.00

合计 11,303,400.00 11,996,693.16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2,211,000.00

土地投标保证金 6,900,000.00

合计 9,111,000.0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金拆借 245,000.00

合计 245,000.00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4,370,432.21 33,573,362.81

融资租赁的租金 269,112.00 89,704.00

减资 1,002,359.60 120,320.00

合计 25,641,903.81 33,783,386.81

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165,787,780.86 93,970,117.83

加:资产减值准备 14,652,558.07 10,669,871.7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75,060,923.51 48,364,430.70

16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3,130,659.67 1,233,037.2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808,465.98 703,154.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448,084.24 245,045.78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83,825.13 554,656.5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663,405.77 -1,223,710.2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49,125.04 -210,768.1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16,833.21 -2,101,434.7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94,973.36 -817,437.0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0,392,836.89 -64,210,601.7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142,605.47 -154,639,026.0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2,797,437.84 265,751,682.67

其他 -451,693.67 10,014,41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748,208.61 208,303,435.3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341,637,700.02 264,565,062.4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64,565,062.49 309,968,159.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072,637.53 -45,403,097.18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41,637,700.02 264,565,062.49

其中:库存现金 171,968.46 30,474,068.7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41,465,731.56 234,090,993.7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1,637,700.02 264,565,062.49

其他说明:

2015年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341,637,700.02元,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405,176,190.93

元,差额63,538,490.91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3,538,490.91

元。

16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264,565,062.49元,201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303,743,182.64元,

差额39,178,120.15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9,168,058.70元,

保函保证金10,061.45元。

[注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项目,扣除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金额295,571.80元。

7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 适用 √ 不适用

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3,538,490.91 保证金

应收账款 129,880,452.76 银行借款质押

合计 193,418,943.67 --

7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中:美元 9,354,034.59 6.4936 60,741,358.60

欧元 456,055.72 7.0952 3,235,806.54

港币 2,508,936.04 0.83778 2,101,936.44

澳元 2,103.25 4.7276 9,943.32

卢布 40,000.00 0.0884 3,536.69

其中:美元 4,450,100.89 6.4936 28,897,175.17

欧元 3,357.78 7.0952 23,824.12

港币 1,342,788.37 0.83778 1,124,961.25

预付款项

其中:美元 468,000.00 6.4936 3,039,004.80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3,210.00 6.4936 20,844.46

应付款项

其中:美元 91,793.21 6.4936 596,068.39

17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预收款项

其中:美元 631,172.63 6.4936 4,098,582.65

欧元 653.88 7.0952 4,639.41

澳元 200.00 4.7276 945.52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及孙公司鸿利(BVI)有限公司和美国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均采用美元为记账

本位币,本公司对其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2015年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6.4936折

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以及现金流量表按照2015年1-12月美元对人民币平均汇率6.3063折算。

78、套期

□ 适用 √ 不适用

79、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 √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 √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 适用 √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17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15年6月,本公司出资设立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6月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美元1,000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12月31

日,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美元1,000万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元。

2015年6月,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鸿利(BVI)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为美元1,000万元,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12月31日,鸿利(BVI)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美元1,000万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元。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制造业 100.00% 设立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服务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 东莞 制造业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南昌 南昌 制造业 100.00% 设立

美国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 美国 贸易 100.00% 设立

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 100.00% 设立

鸿利(BVI)有限公司 BVI BVI 投资 100.00% 设立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损益 告分派的股利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49.00% 13,601,600.44 28,252,575.74

17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名称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东莞市

良友五

77,868,3 31,286,7 109,155, 50,889,3 310,475. 51,199,7 39,147,2 26,044,1 65,191,4 34,832,8 215,056. 35,047,9

金制品

24.10 80.79 104.89 10.44 48 85.92 70.86 29.18 00.04 68.87 77 25.64

有限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东莞市良友

176,401,429. 27,811,844.5 27,811,844.5 18,181,918.0 92,878,645.7 13,405,220.5 13,405,220.5 11,901,131.3

五金制品有

43 7 7 3 6 8 8 0

限公司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合营企业或联营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企业名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安徽鸿利燕青光

安徽泾县 安徽泾县 制造业 49.00% 权益法

电科技有限公司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17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10,118,382.42 10,537,062.35

非流动资产 4,909.66 6,186.10

资产合计 10,123,292.08 10,543,248.45

流动负债 35,440.00 453,272.20

负债合计 35,440.00 453,272.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0,087,852.08 10,089,976.2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4,943,047.52 4,944,088.36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4,943,047.52 4,944,088.36

营业收入 0.00 5,606,860.55

净利润 -7,524.74 101,933.12

综合收益总额 -7,524.74 101,933.12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

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

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

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

重大坏账风险。

(二) 市场风险

17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与

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短期借款130,000,000.00元,长期借款183,8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

合理变动时,将不会对公司的营业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

主要与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负债及境外经营实体有关。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七(五)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三)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

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

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47.65%,流动比率为1.32倍,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

合计

计量 计量 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753,571.25 1,753,571.25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投资 8,029,516.16 8,029,516.16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8,029,516.16 1,753,571.25 9,783,087.41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3,092,052.90 3,092,052.9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3,092,052.90 3,092,052.90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以计量日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确定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

17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以当前情况下可以合理取得的最佳信息,包括所有可合理取得的市场参与者假设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董金陵、雷利宁、杨永发、孙昌远、田阳、王宇宏 董事

张平、郭康贤、吴震 第 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全健、万晶、王建民 第 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淑芬、石超、雍欣 监事

邓寿铁 高级管理人员

安茂领、涂晓、李俊东、孙翠霞、刘文军、张明武、深圳市 斯迈得公司的前股东及亲属、斯迈得公司前股东控制的企业、

17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路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

[注]:本公司与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一)之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

LED 路灯 2,522,935.03 否 27,418,508.13

术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LED 灯珠 1,831,161.22 3,891,986.07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李国平、马黎清 [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1、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2014年花公工贷字第020号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本

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短期贷款,贷款期限自2015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5日。

2014年12月31日,李国平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2014年花公工贷自保字第020号的自然人保证合同,

对上述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3,000万元。

2、2015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年花公工贷字第018号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本

公司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短期贷款,贷款期限自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2月17日。

2015年12月18日,李国平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年花公工贷自保自第018号的自然人保证合同,

对上述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6,000万元。

3、2015年12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GDK477390120150238号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本公司提供

人民币3,000万元的短期贷款,贷款期限自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2月3日。

17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5年12月4日,李国平与中国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GBZ477390120150095号的自然人保证合同,对上述贷款合

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3,000万元。

4、2015年7月,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GDK477390120150136号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

币1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15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19日。

2015年7月,李国平及其配偶马黎清与中国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GBZ477390120150080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对

上述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其他担保情况

(一)明细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安茂领、涂晓、李俊东、孙翠霞、刘文军、 斯迈得公司 [注]

张明武、深圳市路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2013年3月15日,斯迈得公司与委托人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受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

区支行签订了编号为深担(2013)年委贷字(0088)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人通过受托人向斯迈得公司发放人民币500万元

无息贷款作为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借款期限自2013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24日。

2013年3月15日,安茂领、涂晓、李俊东、孙翠霞、深圳市路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编号为深担(2013)年委贷保字(0088-1)号保证合同,为该项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涂晓、孙

翠霞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编号为深担(2013)年委贷保字(0088-2)号抵押担保合同,以其自有房产

(房地产证号:深房地字第5000408606号、深房地字第6000369554号)为该项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安茂领与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编号为深担(2013)年委贷保字(0088-3)号抵押担保合同,以其自有房产(房地产证权证号:粤

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047500号)为该项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015年4月,斯迈得公司偿还上述银行贷款,担保合同的主债务履行完毕。

2、2014年8月7日,斯迈得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区支行订立编号为44008995100214081001的

借款合同,该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600万元的短期贷款,用于采购原材料业务,借款期限自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8

月24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 李 俊 东 、 孙 翠 霞 、 安 茂 领 与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罗 湖 区 支 行 订 立 编 号 为

44008995100914081001的小企业保证合同,对上述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015年5月,斯迈得公司偿还上述银行贷款,担保合同的主债务履行完毕。

3、2013年7月30日,斯迈得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原国通支行)订立编号为ZH39031307003的综合授信协议,

该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1,700万元的最高额授信额度,用于银行汇票承兑业务等授信业务。2014年8月,斯迈得公司与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原国通支行)订立编号为ZH39031408001的综合授信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最高授信

额度涵盖原综合授信协议(编号ZH39031307003号)项下的未结清业务授信额度在内,期限从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止。

2014年8月,斯迈得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订立编号为GD390314080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斯迈得公司以机器

及生产设备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编号为[0755深圳20140776]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斯迈得公司的债务履行

期限自2014年8月28日至2016年8月28日止。2015年12月,斯迈得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签署协议,解除编号为

[0755深圳20140776]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2014年8月,安茂领、李俊东、刘文军、张明武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贝支行订立编号为GB39031408001-1、

GB39031408001-2、GB39031408001-3、GB39031408001-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安茂领、李俊东、刘文军、张明武作为保证人

为上述综合授信协议(编号ZH39031408001)提供连带保证,《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

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7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5年12月25日,斯迈得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订立编号为ZH39031512001的综合授信协议,该行向斯迈得

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最高额授信额度,用于一般贷款及银行汇票承兑业务等授信业务。

2015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订立编号为GB39031512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斯迈得公司上

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授信协议项下尚有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人民币3,060万元。

4、2015年12月,斯迈得公司与委托人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受托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深担

(2015)年委借字(1348)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长期借款,借款期限

自2015年12月24日至2017年12月24日,借款届满日一次还清。

本公司、李俊东、张翠霞、刘文军、张明武作为共同担保人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订立编号为深担(2015)年委贷保字

(1348-1)号的保证合同,为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500万元。

5、2015年12月,斯迈得公司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斯迈得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本公司、李俊东、张翠霞、刘文军、张明武作为共同担保人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订立编号为深担(2015)

年反担字(1680-1、1681-1)号的反保证合同,为签订的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反保证。反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反担保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0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16.00 20.00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12.00 18.00

报酬总额(万元) 727.50 653.24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490,670.35 29,8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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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应付账款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5,011,711.52 9,605,037.95

(2)其他应付款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00,000.00 4,655,000.00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104,00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4,326,940.00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91 元/份,预留股票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期权行权价格为 12.71 元/股,合同剩余期限 26 个月

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73 元/股,合同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剩余期限 26 个月

其他说明

[注]股份支付情况的说明:

2014年3月12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向355名激励对象授予713.995万份股票期权(首期授予股票期权663.99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50万份)和84.595万股

限制性股票。

2.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97元/份,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3.79元/股。

3.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 个月,自首期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行权时自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分3

期行权/解锁,每个行权期/每次解锁的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2期行权,每个

行权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50%、50%。

4.行权/解锁条件:

行权期/解锁期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第一次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4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长不低

解锁 于25%;2014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55%。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第二次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长不低

解锁/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于50%;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80%。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第三次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6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长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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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解锁/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于85%;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110%。

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计算依据。公司如发生再融资以及以达到控股为目的而实施的对外投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其产生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均不计入当年及今后行权/解锁业绩指标的计算。但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定向增发新增净资产及其产生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应计入当年及今后年度行权/解锁业绩指标的计算。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7日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2014 年5月19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246,311,9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30元(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4年9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94 元

/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76 元/股。

2014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激励

对象人数由355 名调整为323名,注销股票期权591,70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2,000股。

2015年3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0.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剩余39.6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不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74元/股。

2015 年4 月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以及第一期权益未达到行权/解

锁条件,注销股票期权2,151,735 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6,585股。

2015 年5 月19 日,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246,013,3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3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5年8 月4 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调整为7.91 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73元/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2.71元/股。

2015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公司注销股票期权248,045

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4,375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布莱克-斯科尔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根据授予日股票价格与授予价格的差异计算限制性股票的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公允价值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9,562,722.26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451,693.67

其他说明

[注]:公司 2014 年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第 1 期行权/解锁的业绩考核条件,在 2014 年未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第 1 期

行权/解锁的成本费用,只确认了股权激励计划第 2 期、第 3 期行权/解锁分摊至 2014 年的成本费用 10,014,415.93 元。公

司 2015 年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第 2 期行权/解锁的业绩考核条件,只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第 3 期行权/解锁的成本费用。

18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应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第 3 期行权/解锁的成本费用 9,562,722.26 元,扣除在 2014

年已经确认的成本费用 10,014,415.93 元,2015 年应确认的成本费用为-451,693.67 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2015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议

案》,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7.91 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73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为 12.71 元/股。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一) 重大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包括:

1)斯迈得公司与深圳市中运泰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斯迈得公司租赁中运泰科技工业园六号厂房

8、9 层,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每月租金 106,014.00 元; 每月物业管理费 7,009.00 元。

斯迈得公司与深圳市中运泰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斯迈得公司租赁中运泰科技工业园四号厂房 1

层,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每月租金 71,400.00 元;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每月租金

78,540.00 元;每月物业管理费 3,150.00 元。

根据上述合同约定,斯迈得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间内预计承担厂房租赁相关费用如下:

单位:元

期 间 厂房租金 物业管理费 预计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6 年度 1,656,018.00 86,863.00 1,742,881.00

2017 年度 314,160.00 12,600.00 326,760.00

合 计 1,970,178.00 99,463.00 2,069,641.00

2)良友公司与东莞市石碣镇西南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东莞市石碣镇东风北路西南大元工业区的厂

房,租赁面积 1,200 平方米。2013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0,800.00 元。由于发展需要,2014

年 3 月 20 日签订补充协议,从 2014 年 4 月 1 日起,厂房、宿舍面积由原来的 1,200 平方米增加到 5,578 平方米,合计每月

租金为人民币 47,41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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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良友公司与东莞市石碣镇西南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西南村洲南路 1 号的厂房,租赁面积 5,763 平方

米,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48,986.00 元。

根据上述合同约定,良友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间内预计承担厂房租赁相关费用如下:

单位:元

期 间 厂房租金 物业管理费 预计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6 年度 1,156,788.00 1,156,788.00

2017 年度 1,107,802.00 1,107,802.00

2018 年度 142,239.00 142,239.00

合 计 2,406,829.00 2,406,829.00

3)良友公司与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向良友公司指定的设备出售方东莞市东耀机械有限公司购买 2 台全自动注塑机,含税价格 860,000.00 元,并出租给

良友公司。良友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支付首付款 172,000.00 元,另外需要支付 36 期租金,每期租金 22,426.00 元,每个月

末支付一次,租赁期满后优惠留购金额 500 元,合计应支付租金 979,836.00 元。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良友公司已向三井住

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首付款和租金共计 755,076.00 元,剩余租金 224,760.00 元尚未支付。

2.本公司与斯迈得公司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购买斯迈得公司 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 170,000,000.00

元。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59,545,192.00 元。本公司将在斯迈得公司 2015 年、2016 年审计报告出具且

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支付。

3.2015 年 8 月,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人民币 78,400,000.00 元购买子公司东莞市良友五

金制品有限公司 49%股权,并增资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购买股权价款 38,416,000.00 元,

尚未增资 30,000,000.00 元。

本公司将在 2016 年支付购买股权价款 25,556,000.00 元,并向良友公司增资 30,000,000.00 元。剩余购买价款

12,860,000.00 元将在良友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

2、或有事项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一)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立案时间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元) 案件进展情况

2014年8月15日 本公司 深圳菩盛源照明有 货款纠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3,690,214.00 法院执行中

限公司

2015年11与4日 本公司 江西兴冠光电有限 货款纠纷 南昌市高新区法院 303,694.44 法院执行中

公司

2015年8月17日 本公司 江西极信邦光电科 货款纠纷 广州花都区法院 597,625.00 法院执行中

技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 斯迈得公司 宁波澳得凯电子有 货款纠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456,393.77 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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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马幼红

2015年10月26日 斯迈得公司 东莞市裕坤电子科 货款纠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156,081.2 法院审理中

技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 斯迈得公司 浙江天时光电科技 货款纠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180,372.27 法院审理中

有限公司、何见东

2015年12月16日 斯迈得公司 广明源(福建)固态 货款纠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554,727.18 法院审理中

照明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易文武 本公司 劳动纠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 110,000.00 裁决中

裁委员会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本公司无为合并范围以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2.本公司无为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情况。

3.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额度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备注

本公司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南昌银行永兴支行 10,000.00 6,000.00 2017-12-09 [注1]

本公司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花都支行 20,000.00 [注2]

本公司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花都支行 2,000.00

本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 3,000.00 3,000.00 [注3]

支行

本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2,000.00 1,000.00

本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500.00 500.00 2017-12-24

本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3,000.00 1,880.00 2017-10-28

本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 3,000.00

保有限公司

[注1]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南昌银行永兴支行向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

供最高额1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人民币6,000万元。

[注2]本公司为重盈公司向中国银行花都支行贷款提供最高额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担保

合同项下借款余额0元。

本公司为重盈公司向浦发银行花都支行贷款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担保合同

项下借款余额0元。

[注3]本公司为斯迈得公司提供担保,详情如下:

①.2015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订立编号为GB39031512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斯迈得公

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授信协议项下尚有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人民币3,060万元。

②.2015年6月4日,斯迈得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订立编号为2015圳中银华额协字第0000307号的授信额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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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该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授信额度,用于斯迈得公司一般贷款。

斯迈得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订立编号为2015年华质合第0000307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截止该合同签署之日,

斯迈得公司因对外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已经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和自质押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结清

之日,因对外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提供质押保证。

2015年6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订立编号为2015圳中银华保字第0000307号的最高保证合同,由本公司

为斯迈得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授信协议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该授信协议项下应收账款质押金额为人民币

12,988.05万元。

③.2015年12月,斯迈得公司与委托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受托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

号为深担(2015)年委借字(1348)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长期借款,

借款期限自2015年12月24日至2017年12月24日,借款届满日一次还清。

本公司、李俊东、张翠霞、刘文军、张明武作为共同担保人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订立编号为深担(2015)年委贷保字

(1348-1)号的保证合同,为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500万元。

④.2015年10月29日,斯迈得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订立编号为2015年小福字第0015352403号的授信协议,该行

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为24个月。本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向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出具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不可撤销担保书。《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

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5年10月29日,斯迈得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订立编号为2015年小福字第1015352768号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斯

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长期贷款,借款期限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17年10月28日。贷款本金自贷款发放之日次月

起的每月20日归还借款额的3%,余款在贷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结清。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1,880万元。

⑤.2015年12月,斯迈得公司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深担(2015)年委保字(1681)号委托担保协议,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斯迈得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本公司、李俊东、张翠霞、刘文军、张明武作为共同担保人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订立编号为深担(2015)

年反担字(1680-1、1681-1)号的保证反保证合同,为签订的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反保证。反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反担保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0元。

(2)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无财产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情况。

(三) 本公司无其他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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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一)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项 目 内 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无法估计影

响数的原因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对外投资 2016年1月,本公司购买良友公司49%股 按照良友公司的业绩承诺,预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东的净利润,2015年增加1,078万元,2016年增加1,225

万元,2017年增加1,372万元

对外投资 2016年1月,良友公司购买金材公司30% 按照金材公司的业绩承诺,预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权 股东的净利润,2015年增加540万元,2016年增加660

万元,2017年增加780万元

向银行贷款 江西鸿利光电取得银行无息贷款4,000 无息贷款,无利息支出

万元

向银行贷款 本公司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 预计每年增加利息支出约95万元

出售联营企业股权 2016年3月,出售东莞鑫诠公司15.05%的 预计取得转让收益约1,400万元

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8,445,424.25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根据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报告期末总股本614,847,47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18,445,424.25元。以上股利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 除上述事项以外,截至报告日,本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 适用 √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 适用 √ 不适用

18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资产置换

□ 适用 √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 适用 √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拟出售东莞鑫诠公司股权

2014 年5 月19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1,605 万元参股东莞鑫诠公司,持股30%。

2015 年7 月13 日,本公司与东莞鑫诠公司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协议约定:东莞鑫诠公司以人民币4,815 万元的

价格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东莞鑫诠公司30%股权,东莞鑫诠公司在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人民币2,415万元,在2015

年9月25日之前支付人民币2,400万元。

2015年7月24日,本公司收到东莞鑫诠公司支付的交易价款人民币2,415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收到东

莞鑫诠公司剩余交易价款2,400万元,也没有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未确认股权转让收益。

2016年3月3日,本公司与东莞鑫诠公司、向小平签订《股权回购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原由东莞鑫诠公司回购本

公司持有东莞鑫诠公司30%股权,变更为由向小平受让本公司持有的东莞鑫诠公司15.05%的股权,东莞鑫诠公司已经支付的

股权回购款2,415万元作为代向小平向公司支付该15.05%的股权转让款。2016年3月8日,东莞鑫诠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东莞鑫诠公司14.95%的股权。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持有的东莞鑫诠公司15.05%股权计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剩余14.95%股权计入“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东莞鑫诠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18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 账面价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4,834,560 4,834,560 4,834,560.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3.05% 100.00% 2.43% 4,834,560.89 100.00%

.89 .89 89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52,773,8 3,465,018 149,308 193,520,9 188,104,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96.38% 2.27% 97.24% 5,416,727.61 2.80%

04.25 .13 ,786.12 69.71 242.10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901,319.4 901,319.4 649,452.0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0.57% 100.00% 0.33% 649,452.00 100.00%

4 4 0

的应收账款

158,509,6 9,200,898 149,308 199,004,9 10,900,740.5 188,104,

合计 100.00% 5.80% 100.00% 5.48%

84.58 .46 ,786.12 82.60 0 242.1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1,144,346.89 1,144,346.89 100.00% 涉及诉讼

深圳菩盛源照明有限公

3,690,214.00 3,690,214.00 100.00% 产品质量损失

合计 4,834,560.89 4,834,560.89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88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个月以内 134,671,410.38 2,693,428.21 2.00%

6-12 个月 4,183,602.97 209,180.15 5.00%

1 年以内小计 138,855,013.35 2,902,608.36

1至2年 1,674,011.26 167,401.13 10.00%

2至3年 1,316,695.47 395,008.64 30.00%

合计 141,845,720.08 3,465,018.1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

组 合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10,928,084.17 14,563,375.22

小 计 10,928,084.17 14,563,375.2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850,491.8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货款 3,550,333.86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履行的核 款项是否由关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销程序 联交易产生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无

深圳市富士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537,052.00 否

财产可供执行

广州市罗奈儿灯饰有限公司 货款 310,582.68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慈溪市博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39,082.00 客户倒闭,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世峰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12,025.30 客户倒闭,无法收回 否

Fotonica s.r.l 货款 178,812.64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立卓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137,460.00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189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全优照明电器

货款 120,974.00 客户倒闭,无法收回 否

有限公司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无

深圳市安的利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112,400.00 否

财产可供执行

LEDtec GmbH 货款 106,734.97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TRONelektronickésou?ástky s r. o. 货款 100,549.82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长兴恒动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99,194.68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艾美利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97,384.13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江苏明朗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97,228.23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江门市索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87,124.28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WAWRZYNIEC HICZKIEWICZ 货款 83,195.61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XYZeta s.r.l. 货款 79,226.34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Mod Acc Lighting Gmbh 货款 78,114.70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宁波新烨照明有限公司 货款 74,414.56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佛山市瑞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74,356.56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佛山市科思栢丽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70,875.06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MAGIC TECK INC 货款 68,025.46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ELTRIX SRL 货款 66,911.66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BE Designs Lighting, Inc. 货款 61,886.34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Trontek 货款 61,176.40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LEDFX/ CGM technology 货款 60,030.79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华源照明有限公司 货款 51,790.85 客户倒闭,无法收回 否

其他 13 家小额客户 货款 283,724.80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合计 -- 3,550,333.86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 关联方 8,005,813.13 6 个月以内 5.05

第二名 非关联方 4,891,221.11 6 个月以内/6-12 个月 3.09

第三名 非关联方 4,680,516.65 6 个月以内 2.95

第四名 非关联方 3,866,506.00 6 个月以内 2.44

第五名 非关联方 3,690,214.00 6 个月以内 2.33

小 计 25,134,270.89 15.86

190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江西兴冠光电有限公司 303,694.44 303,694.44 100.00 涉及诉讼

江西极信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97,625.00 597,625.00 100.00 涉及诉讼

小 计 901,319.44 901,319.44 100.00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7,574,36 825,234. 6,749,135 10,431, 534,480.9 9,896,901.9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99.70% 10.90% 99.73% 5.12%

9.81 05 .76 382.86 5 1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23,000.0 23,000.0 28,564.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0.30% 100.00% 0.27% 28,564.26 100.00%

0 0 26

的其他应收款

7,597,36 848,234. 6,749,135 10,459, 563,045.2 9,896,901.9

合计 100.00% 11.16% 100.00% 5.38%

9.81 05 .76 947.12 1 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6 个月以内 1,121,424.89 22,428.50 2.00%

6-12 个月 51,829.05 2,591.45 5.00%

19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年以内小计 1,173,253.94 25,019.95

1至2年 5,730,841.00 573,084.10 10.00%

2至3年 541,000.00 162,300.00 30.00%

3 年以上 64,830.00 64,830.00 100.00%

合计 7,509,924.94 825,234.0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组合:

组 合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64,444.87 208,870.05

小 计 64,444.87 208,870.05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06,599.74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深圳市矗鑫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3,000.00 23,000.00 100.00 涉及纠纷

小 计 23,000.00 23,000.00 100.00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质保金 21,410.9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履行的核销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程序 易产生

珠海市协宇电子有限公司 质保金 8,880.67 产品质量损失 否

其他小额客户 质保金 12,530.23 产品质量损失 否

合计 -- 21,410.90 -- -- --

19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诉讼保全金 3,763,429.00 3,731,536.00

保证金 2,020,000.00 2,122,300.00

招标项目二类费用 0.00 2,649,005.52

押金 684,420.00

其他 1,129,520.81 1,957,105.60

合计 7,597,369.81 10,459,947.12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诉讼保全金 3,763,429.00 1-2 年 49.54% 373,791.46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 2,020,000.00 1-2 年 26.59% 296,000.00

押金 押金 684,420.00 1-2 年/2-3 年 9.01% 89,542.00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制

其他 280,948.50 6 个月以内 3.70% 5,618.97

造有限公司

社保费 其他 268,826.89 6 个月以内 3.54% 5,376.54

合计 -- 7,017,624.39 -- 92.38% 770,328.97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617,132,786.78 0.00 617,132,786.78 456,357,840.88 0.00 456,357,840.88

对联营、合营企 4,940,401.24 0.00 4,940,401.24 22,907,379.11 0.00 22,907,379.11

19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业投资

合计 622,073,188.02 0.00 622,073,188.02 479,265,219.99 0.00 479,265,219.99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51,642,004.31 450,340.65 51,191,663.66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56,102,038.35 31,934.03 56,133,972.38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613,798.22 39,352.52 100,653,150.74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8,000,000.00 28,000,000.00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220,000,000.00 220,000,000.00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61,154,000.00 61,154,000.00

合计 456,357,840.88 161,225,286.55 450,340.65 617,132,786.78 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本期增减变动

其他 宣告发 减值准

其他 计提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综合 放现金 期末余额 备期末

权益 减值 其他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 股利或 余额

变动 准备

调整 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安徽鸿利燕

青光电科技 4,944,088.36 -3,687.12 4,940,401.24

有限公司

东莞市鑫诠

光电技术有 17,963,290.75 -17,963,290.75 -21,278,472.59

限公司

小计 22,907,379.11 -17,966,977.87 -21,278,472.59 4,940,401.24

合计 22,907,379.11 -17,966,977.87 -21,278,472.59 4,940,401.24 0.00

19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25,548,872.24 644,138,536.92 750,135,912.30 600,522,863.83

其他业务 10,068,297.13 5,193,512.93 5,536,792.77 3,298,554.64

合计 835,617,169.37 649,332,049.85 755,672,705.07 603,821,418.47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11,494.72 1,963,237.9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2,539,710.9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794,075.00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4,616.00

合计 3,316,110.72 13,708,873.88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48,084.24 主要系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11,253,843.00 主要系政府补助

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779,209.13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42,164.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33,014.32 主要系新增子公司理财收益

19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39,442.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0,244.83

合计 10,322,040.9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333,014.32 非持续性的收益,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52% 0.25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4.47% 0.23 0.2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19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5年年度报告文件;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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