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光电: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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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16]1925号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光电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鸿利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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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鸿利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鸿利光电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归鸿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小春

报告日期: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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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壹仟肆佰捌拾肆万柒仟肆佰柒拾伍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1932988M

2.历史沿革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

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 2010 年 2 月 25 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

册号为 44012100001983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230,280

元。

经本公司 2010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由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货币资金认购本公司 6,329,420 股股份、认缴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329,420.00

元;由陈雁升以货币资金认购本公司 9,173,300 股股份、认缴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9,173,300.00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91,733,000 元。

经本公司 201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26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00,000 股,并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22,733,000 元。

经本公司 2012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 2012 年 4

月 18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 122,733,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增加 122,733,000 股,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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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值 1 元,增加股本 122,733,000 元。本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45,466,000 元。

经本公司 201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向 19 名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 845,950

股,增加股本 845,950 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46,311,950 元。

经本公司 2014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并注

销限制性股票 32,000 股,减少股本 32,000 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46,279,950

元。

经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并注销限

制性股票 266,585 股,减少股本 266,585 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46,013,365 元。

经本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并

注销限制性股票 74,375 股,减少股本 74,375 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45,938,990

元。

经本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5

年 11 月 12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 245,938,990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增加 368,908,485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股本 368,908,485 元。本公

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614,847,475 元,并

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761932988M 的《营业执照》。

3.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为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所处行业为电子行业。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LED 光源,LED 灯饰。

公司本期主要经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李国平直接持有公司 27.4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马成章直接持有公司 27.30%

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李国平与马成章曾于 2010 年 4 月 28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但于 2015 年 9 月 2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因此,2010 年 4 月 2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 日期

间,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和马成章,2015 年 9 月 2 日之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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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

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况。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四)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

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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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

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

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

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

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

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

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

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入当期投资收益;原持有的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转入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原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

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

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

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

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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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

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期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

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期末

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

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

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

资收益。

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

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

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

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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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

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折算和外币报表的折算

1.外币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

币期末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

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

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十)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

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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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

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

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与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

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

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

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

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

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

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

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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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实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

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

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

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

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

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

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表明该资产发生减值: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了严

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

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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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

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

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

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

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

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

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

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

“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

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

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7.本期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意图或能力发

生改变的依据。

(十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 应收账款——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据或金额标准 其他应收款——金额 5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

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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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下同) 2 2

6—12 个月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 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等四大类。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

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

22

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的金额。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1.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

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

23

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

关规定确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

(1)对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

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

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

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

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等。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

(4)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

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

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相应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

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24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

处理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

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收益。

(5)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个别财务报

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

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

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

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

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对长

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十四)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

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

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

或进行摊销。

4.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

值的,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5

(十五)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

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预计弃置

费用,并将其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

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5 3.17-4.75

机器及生产设备 5-10 5 9.50-19

生产性工具器具 3-10 5 9.50-31.67

运输设备 5 5 19

办公设备及其他 5 5 19

EMC 资产 EMC 业务的受益期 0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

其可收回金额。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

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

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

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26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

按本财务报表附注二(三十一)所述会计政策进行认定和计价。

6.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 3 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

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

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十六) 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

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

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

转回。

(十七) 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

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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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

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

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

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

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生物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生物资产,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十九) 油气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油气资产,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二十)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

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

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

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

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

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

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

28

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

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

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每年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

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

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

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

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

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

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

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

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

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

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

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

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

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和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

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

中:

29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

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二十二)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二十三)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

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

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

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四)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员工的离职后福利采取设定提存计划的形式。设定提存计划指由公司向单独主体

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公司根

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

职工薪酬负债,并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五)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

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30

4.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

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

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

整资本公积。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

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

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

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

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

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

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六) 股份回购

31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

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

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

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

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十七) 优先股、永续债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永续债,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二十八) 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

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

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

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

32

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

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

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4)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

债。

(二十九) 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予以确认:(1)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

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既用于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也用于人工费、购买服务费、管

理费等费用化支出的补偿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

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若无法区分,则将整项政府

补助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用于补偿公

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

33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

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

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

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

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一) 租赁业务的确认和计量

1.租赁的分类: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

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

择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

资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

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90%以上(含 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

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5) 租赁资产

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认定为经营租赁。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收取的租金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4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

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

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

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

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

赁资产折旧。

(三十二) 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1)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

资产作出决议;(2)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3)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公司将该项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该项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

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

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三十三) 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证券化业务,尚未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三十四) 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会计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简称 EMC 业务),是指本公司与用

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由本公司向用能单位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包括节能诊断、融

资、设计、制造、施工和服务等,而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本公司价款(包括本公司的投

入和合理利润)的一种新型业务模式。

本公司 EMC 业务具有如下特点:本公司 EMC 业务一般分为建设、节能服务(受益)、移交

35

三个阶段;在建设期本公司未收取或较少获取价款;在节能服务期(或称受益期),本公司对

投入的节能资产具有所有权,而用能单位具有使用权;在节能服务期,节能资产的日常维护

及修理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取得节能服务价款的方式一般由用能单位在节能服务期内分期

支付,且期限较长(一般长于一年);节能服务期满,本公司无偿或获取少量价款后向用能单

位移交节能资产的产权。

针对本公司 EMC 业务的特点,本公司参照特定方式的租赁业务,制定了如下会计核算政

策:

①本公司对因 EMC 业务发生的建设支出,包括提供产品、设计、检测和工程服务等相关

的支出,全部作为 EMC 资产的成本计入“固定资产(EMC 资产)”,并作为本公司固定资产进

行管理,采用直线法在节能受益期内平均计提折旧,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EMC 业务)”,

EMC 资产在折旧时一般不留残值。在节能服务期内发生的 EMC 资产维修和保养费用等日常支

出,全部计入损益。节能服务期满,向用能单位移交 EMC 资产,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清理方式

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②节能服务期内,应收取用能单位支付的价款,视同 EMC 资产的租赁收入,计入“主营

业务收入(EMC 业务)”。每单次收取节能价款的节能单个受益期内,其 EMC 业务收入在该单

个受益内,采用预提或摊销的方式平均分月计入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EMC 业务)”。

(三十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期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十六) 前期差错更正说明

本期公司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36

三、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

增值税 17%、6%

增值额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

房产税 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 1.2%、12%

入的12%计缴

土地使用税 取得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3元/㎡、5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堤围费 收入总额 0.072%

25%、15%、16.5%、8%、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30%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1)企业所得税率的优惠

本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

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 GR201444001354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

税优惠期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

司 2015 年度执行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莱帝亚公司”)经广

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 GR20144400129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

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广州莱帝亚公司 2015

年度执行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达公司”)经广东省科学

37

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并取得了编号为 GF20134400029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佛达公司 2015 年度执行 15%的

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迈得公司”)经深圳市科

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 GF201544200202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

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斯迈得公司 2015 年度

执行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2)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研究开发费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的 50%加计扣除。

(3)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盈公司”)依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0]110 号文《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符合企业所得税法

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其他说明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盈公司从事现代服务业取得的收入,适用 6%的增值税税率。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鸿利”)依照香港立法

局颁布的《税务条例》,依据课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 16.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

(3)本公司孙公司鸿利(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VI 鸿利”),依据当地法律,免缴资

本利得税。

(4)本公司孙公司美国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莱帝亚”)依照美国联

邦政府及纽约州政府颁布的《税务条例》,依据课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 8%的税率缴纳州

所得税,依据缴纳州所得税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 15%-30%的累进税率缴纳联邦所得税。

38

(5)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堤围防护费停征问题的函》(穗财函[2014]235 号)的规定,

广州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停征堤围防护费,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州莱帝亚公司、佛达公司、

重盈公司自 2015 年停缴堤围防护费。

(6)本期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税种的税率及税收优惠未发生变化。

39

四、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佛达信号设

备有限公司、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斯

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美国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鸿利(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鸿利(BVI)有限公司。在子公司的权益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

中的权益披露”。

五、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一) 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2015 年 6 月,本公司出资设立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注

册成立,注册资本为美元 1,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

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鸿利(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美元 1,000 万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 0 元。

2015 年 6 月,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鸿利(BVI)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9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美元 1,000 万元,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全部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鸿利(BVI)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美元 1,000 万元,成立日至期末的

净利润为 0 元。

(二) 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三)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四) 本期未发生反向购买的情况

(五) 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六) 本期未发生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40

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子公司类型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

广州 广州 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业 100

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

广州 广州 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业 100

备有限公司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

广州 广州 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业 100

能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

东莞 东莞 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业 51

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

深圳 深圳 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业 100

子有限公司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

南昌 南昌 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业 100

公司

美国莱帝亚照明科

美国 美国 有限责任公司 贸易 100

技有限公司

鸿利(香港)投资有

香港 香港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 100

限公司

鸿 利 (BVI) 有 限 公

BVI BVI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 100

(续上表)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

表决权比 期末实际出资

子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注册资本 司净投资的其他项

例(%) 额

目余额

广州市莱帝亚照

100 设立 5,000.00 5,119.17

明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佛达信号 同一控制下

100

企业合并 3,000.00 5,613.40

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市重盈工元

100 非同一控制

节能科技有限公 10,000.00 10,065.32

下企业合并

东莞市良友五金 非同一控制

51

下企业合并 1,503.00 2,800.00

制品有限公司

41

深圳市斯迈得光 非同一控制

100

下企业合并 5,600.00 22,000.00

电子有限公司

江西鸿利光电有

100

设立 10,000.00 10,000.00

限公司

美国莱帝亚照明

100

设立 200 美元 11 万美元

科技有限公司

鸿利(香港)投资

100

设立 1,000 万美元 1,000 万美元

有限公司

鸿利(BVI)有限公

100

设立 1,000 万美元 1,000 万美元

(续上表)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

子公司名称 是否合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于冲减少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

备有限公司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

能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

是 2,825.26

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

子有限公司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

公司

美国莱帝亚照明科

技有限公司

鸿利(香港)投资有

限公司

鸿 利 (BVI) 有 限 公

(1)本期不存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

(2)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

况。

(3)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情况。

(4)本期不存在代理或委托情况。

42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的 本期归属于少 本期向少数股 期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数股东的损益 东支付的股利 权益余额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49 1,360.16 2,825.26

本期不存在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期末数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东莞市良友五金

7,786.83 3,128.68 10,915.51 5,088.93 31.05 5,119.98

制品有限公司

(续上表)

期初数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东莞市良友五金

3,914.73 2,604.41 6,519.14 3,483.29 21.51 3,504.79

制品有限公司

(续上表)

本期数 上年数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金流量 总额 现金流量

东莞市良友五金

制品有限公司 17,640.14 2,781.18 2,781.18 1,818.19 9,287.86 1,340.52 1,340.52 1,195.15

4.本期不存在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情况。

5.本期不存在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的情

况。

(二)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不存在在合营安排,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情况如下

1.重要的联营企业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对联营企业投资

联营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地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法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泾县 安徽泾县 制造业 49 权益法

(以下简称安徽鸿利公司)

(1)本期不存在在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

43

(2)本期不存在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

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安徽鸿利公司 期末数 / 本期数 期初数 / 上年数

流动资产 1,011.84 1,053.71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11.84 70.91

非流动资产 0.49 0.62

资产合计 1,012.33 1,054.32

流动负债 3.54 45.33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3.54 45.33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008.78 1,009.0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494.30 494.41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494.30 494.41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560.69

财务费用 -0.05 -5.50

所得税费用 3.00

净利润 -0.75 10.19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0.75 10.19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3.本期不存在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情况。

4.本期不存在联营企业发生超额亏损情况。

5.本期不存在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44

6.本期不存在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三) 本期不存在重要的共同经营情况

(四) 本期不存在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情况

(五) 本期不存在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情况

(六) 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本公司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及孙公司鸿利(BVI)有限公司和美国莱帝亚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均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对其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

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 6.4936 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

费用项目以及现金流量表按照 2015 年 1-12 月美元对人民币平均汇率 6.3063 折算。上述折

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 2015 年 1 月 1 日,期末系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期系指 2015 年度,上年年系指 2014 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币 种 外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人民币 168,431.77 362,549.40

卢布 40,000.00 0.0884 3,536.69 40,000.00 0.1105 4,418.13

小 计 171,968.46 366,967.53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75,376,686.66 225,347,720.95

美元 9,354,034.59 6.4936 60,741,358.60 6,013,283.15 6.1190 36,795,279.60

欧元 456,055.72 7.0952 3,235,806.54 162,013.95 7.4556 1,207,911.21

45

港币 2,508,936.04 0.8378 2,101,936.44 1,060,574.92 0.7889 836,655.74

澳元 2,103.25 4.7276 9,943.32 2,098.19 5.0174 10,527.46

小 计 341,465,731.56 264,198,094.96

其他货币资

人民币 63,538,490.91 39,178,120.15

小 计 63,538,490.91 39,178,120.15

合 计 405,176,190.93 303,743,182.64

其中:存放在

境外的款项

总额

美元 23,466.15 6.4936 152,379.79

(2)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说明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其他货币资金 63,538,490.91 39,178,120.15

其中:保函保证金 10,061.45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63,538,490.91 39,168,058.70

小 计 63,538,490.91 39,178,120.15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公允价值 期初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753,571.25 213,120.59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 计 1,753,571.25 213,120.59

(2)其他说明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系本公司购买子公司佛达公司

少数股权,佛达公司实际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本公司应向原少数股东收取的赔偿款。

3. 应收票据

(1)明细情况

种 类 期末数 期初数

46

银行承兑汇票 11,996,083.64 3,739,338.77

商业承兑汇票 100,000.00

合 计 12,096,083.64 3,739,338.77

(2)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4)期末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金额 167,979,472.28 元。

其中前五名情况如下: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2015-10-22 至 2016-4-22 至

惠州市路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17 2016-6-17 14,800,000.00

2015-10-26 至 2016-1-26 至

11,249,933.85

彩迅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2015-12-17 2016-3-17

2015-7-20 至 2016-1-20 至

8,282,643.30

广东朝野科技有限公司 2015-11-26 2016-2-26

2015-7-10 至 2016-1-10 至

6,229,667.80

深圳北森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11 2016-4-11

2015-7-2 至 2016-1-2 至

5,124,179.82

中山市欧曼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2015-9-28 2016-3-28

小 计 45,686,424.77

(5)期末无已贴现或质押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

4.应收账款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计提 计提

占总额 比例 占总额 比例

种 类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4,834,560.89 1.43 4,834,560.89 100.00 4,834,560.89 1.57 4,834,560.89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 332,615,193.85 98.13 8,124,796.74 2.44 301,698,574.04 97.94 8,387,147.09 2.7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1,517,445.79 0.45 1,517,445.79 100.00 1,502,323.10 0.49 1,502,323.10 100.00

合 计 338,967,200.53 100.00 14,476,803.42 4.27 308,035,458.03 100.00 14,724,031.08 4.78

[注]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47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0万元以上(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可

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深圳菩盛源照明有限公司 3,690,214.00 3,690,214.00 100.00 涉及诉讼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1,144,346.89 1,144,346.89 100.00 产品质量损失

小 计 4,834,560.89 4,834,560.89 100.00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6 个月以内 316,147,176.60 95.05 6,322,943.53 280,822,297.60 93.08 5,616,445.95

6-12 个月 9,267,102.06 2.79 463,355.11 12,101,622.75 4.01 605,081.14

1-2 年 5,352,136.82 1.61 535,213.69 6,050,219.77 2.01 605,021.98

2-3 年 1,493,562.80 0.45 448,068.84 1,662,622.71 0.55 498,786.81

3 年以上 355,215.57 0.10 355,215.57 1,061,811.21 0.35 1,061,811.21

小 计 332,615,193.85 100.00 8,124,796.74 301,698,574.04 100.00 8,387,147.09

3)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江西兴冠光电有限公司 303,694.44 303,694.44 100.00 涉及诉讼

江西极信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97,625.00 597,625.00 100.00 涉及诉讼

宁波澳得凯电子有限公司 262,456.18 262,456.18 100.00 涉及诉讼

广明源(福建)固态照明有限公司 235,477.60 235,477.60 100.00 涉及诉讼

浙江天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18,192.57 118,192.57 100.00 涉及诉讼

小 计 1,517,445.79 1,517,445.79 100.00

48

(3)本期不存在以前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又全额或部分收回或转回的应

收账款。

(4)本期无通过债务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是否因关联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交易产生

深圳市富士新华电子科技有限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

公司 货款 537,052.00 无财产可供执行 否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

佛山市创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362,499.99 无财产可供执行 否

广州市罗奈儿灯饰有限公司 货款 310,582.68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

广州市普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货款 298,711.91 无财产可供执行 否

慈溪市博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39,082.00 对方倒闭,无法联系 否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

深圳市世峰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12,025.30 无财产可供执行 否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

茂盛(江苏)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191,659.20 无财产可供执行 否

品质原因,无法收回

贵州宁城贸易有限公司 货款 189,841.99 否

货款

Fotonica s.r.l 货款 178,812.64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品质原因,长账龄,

深圳市立卓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137,460.00 否

无法收回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全优照明

货款 120,974.00 对方倒闭,无法联系 否

电器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的利自动化工程有限 品质原因,长账龄,

货款 112,400.00 否

公司 无法收回

LEDtec GmbH 货款 106,734.97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TRON elektronické sou?ástky

货款 100,549.82 否

s r. o. 账龄长,无法收回

品质原因,长账龄,

长兴恒动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99,194.68 否

无法收回

深圳市艾美利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97,384.13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产品质量原因,无法

江苏明朗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97,228.23 否

收回货款

品质原因,长账龄,

江门市索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87,124.28 否

无法收回

WAWRZYNIEC HICZKIEWICZ 货款 83,195.61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XYZeta s.r.l. 货款 79,226.34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49

Mod Acc Lighting Gmbh 货款 78,114.7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品质原因,长账龄,

宁波新烨照明有限公司 货款 74,414.56 否

无法收回

佛山市瑞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74,356.56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品质原因,长账龄,

佛山市科思栢丽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70,875.06 否

无法收回

MAGIC TECK INC 货款 68,025.46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品质原因,长账龄,

ELTRIX SRL 货款 66,911.66 否

无法收回

BE Designs Lighting, Inc. 货款 61,886.34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Trontek 货款 61,176.40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LEDFX/ CGM technology 货款 60,030.79 账龄较长,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华源照明有限公司 货款 51,790.85 对方倒闭,无法联系 否

其他 25 家小额客户 货款 426,005.63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小 计 4,735,327.78

(6)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7)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账龄 额的比例(%)

第一名 非关联方 11,269,500.52 6 个月以内 3.32

第二名 非关联方 9,871,754.80 6 个月以内 2.91

第三名 非关联方 9,221,943.64 6 个月以内 2.72

第四名 非关联方 8,556,614.85 6 个月以内 2.52

第五名 非关联方 7,029,802.73 6 个月以内 2.07

小 计 45,949,616.54 13.54

(8)期末无应收关联方账款。

(9)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10)期末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5.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50

1 年以内 2,646,136.04 99.76 3,410,200.36 96.53

1-2 年 4,550.29 0.17 122,705.26 3.47

2-3 年 1,824.00 0.07 64.62 0.00

合 计 2,652,510.33 100.00 3,532,970.24 100.00

(2)预付款项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数 账龄 未结算原因

洛阳宏泰工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12,205.91 1 年以内 未提供货物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非关联方 450,000.00 1 年以内 未提供服务

贺利氏(招远)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4,125.98 1 年以内 未提供货物

广州光亚法兰克福展览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6,400.00 1 年以内 未提供服务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0,000.00 1 年以内 未提供服务

小 计 1,592,731.89

(3)期末无预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4)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6.其他应收款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占总额 计提 占总额 计提

种 类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12,368,278.79 98.00 1,057,378.67 8.55 25,467,134.99 99.89 877,476.62 3.45

单项金额虽不

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252,400.00 2.00 252,400.00 100.00 28,564.26 0.11 28,564.26 100.00

合 计 12,620,678.79 100.00 1,309,778.67 10.38 25,495,699.25 100.00 906,040.88 3.55

[注]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0万元以上(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51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可

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6 个月以内 4,268,963.22 34.52 85,379.27 20,387,195.57 80.05 407,743.91

6-12 个月 98,383.09 0.80 4,919.15 1,466,944.74 5.76 73,347.24

1-2 年 7,392,902.48 59.77 739,290.25 3,540,464.68 13.90 354,046.47

2-3 年 543,200.00 4.39 162,960.00 43,130.00 0.17 12,939.00

3 年以上 64,830.00 0.52 64,830.00 29,400.00 0.12 29,400.00

小 计 12,368,278.79 100.00 1,057,378.67 25,467,134.99 100.00 877,476.62

2)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深圳市矗鑫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3,000.00 23,000.00 100.00 涉及纠纷

上海伊狄达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9,400.00 79,400.00 100.00 涉及纠纷

东莞市裕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100.00 涉及诉讼

小 计 252,400.00 252,400.00 100.00

(3)本期不存在以前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又全额或部分收回或转回的其

他应收款。

(4)本期无通过债务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是否因关联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交易产生

珠海市协宇电子有限公司 质保金 8,880.67 产品质量损失 否

其他小额客户 质保金 12,530.23 产品质量损失 否

小 计 21,410.90

52

(6)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7)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非关联方 3,763,429.00 1-2 年 29.82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非关联方 1,371,514.68 6 个月以内 10.87

韶关市曲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非关联方 910,000.00 1-2 年 7.21

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非关联方 500,000.00 1-2 年 3.96

广东昭信灯具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80,000.00 1-2 年 3.80

小 计 7,024,943.68 55.66

(8)期末无应收关联方账款。

(9)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10)期末无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7.存货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4,043,876.01 796,123.21 33,247,752.80 32,368,223.01 32,368,223.01

在产品 22,497,737.51 22,497,737.51 13,722,959.05 13,722,959.05

周转材料 2,231,428.54 2,231,428.54 1,995,867.73 1,995,867.73

库存商品 44,532,814.78 3,980,505.27 40,552,309.51 43,932,493.52 5,965,165.74 37,967,327.78

发出商品 74,952,894.66 1,469,291.21 73,483,603.45 45,846,371.30 45,846,371.30

合 计 178,258,751.50 6,245,919.69 172,012,831.81 137,865,914.61 5,965,165.74 131,900,748.87

[注]期末存货中用于债务担保的账面价值为 0 元。

(2)存货跌价准备

1)增减变动情况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53

转回 转销

库存商品 5,965,165.74 4,912,193.05 6,896,853.52 3,980,505.27

发出商品 1,469,291.21 1,469,291.21

原材料 796,123.21 796,123.21

小计 5,965,165.74 7,177,607.47 6,896,853.52 6,245,919.69

2)本期计提、转回情况说明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

类 别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

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库存商品 值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发出商品 值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原材料 值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期末存货余额中无资本化利息金额。

8.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长期股权投资 10,674,700.42 24,150,000.00 2016 年 3 月

合 计 10,674,700.42 24,150,000.00

[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系公司拟出售东莞鑫诠公司 15.05%股权,详见本财务报

表附注十六(一)之说明。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期应收款 8,456,798.15 8,456,798.15 8,456,798.15 8,456,798.15

一年内摊销的长

期待摊费用 2,313,393.17 2,313,393.17 1,106,249.33 1,106,249.33

合 计 10,770,191.32 10,770,191.32 9,563,047.48 9,563,047.48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

项 目 期末数

54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8,456,798.15

(3)期末未发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0.其他流动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8

7 ,

, 8

6 7

3 4

7 ,

, 6

4 9

0 6

7 .

. 1

8 2

6

理财产品 6,500,000.00

合 计 7,637,407.86 15,374,696.12

(2)期末未发现其他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8

,

55

0

2

9

,

5

1

6

.

1

6

按成本计量的 1

3

4

,

6

2

9

,

7

7

2

.

1

7

其他 21,000,000.00 11,000,000.00

合 计 163,659,288.33 11,000,000.00

(2)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中无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计入的情况。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 目 期末公允价值 期初公允价值

56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8,029,516.16

(4)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期初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34,629,772.17

其他 21,000,000.00 11,000,000.00

小 计 155,629,772.17 11,000,000.00

明细情况如下:

持股

本期现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期初数 增减变动 期末数 比例

金红利

(%)

深圳市旭晟实业有限公司 7,872,000.00 7,872,000.00 7,872,000.00 19.68

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技发展有

45,0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11.66

限公司

广东信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5.00

开曼网利有限公司 61,154,000.00 61,154,000.00 61,154,000.00 10.00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7,998,250.00 10,603,772.17 10,603,772.17 14.95

信达新兴资产并购重组基金专 11,000,000.00 11,000,000.00 11,000,000.00 4,616.00

项资金管理计划

北京光荣联盟半导体照明产业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 计 153,024,250.00 11,000,000.00 144,629,772.17 155,629,772.17 4,616.00

(5)期末未发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2.长期应收款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1

7

,

2

1

23,378,335.18

57

,

8

5

2

.

5

6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2

,

0

9

1

,

0

9

1

.

1

4,008,887.03

合 计 17,211,852.56 23,378,335.18

(2)期末未发现长期应收款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3.长期股权投资

(1)分类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减值准

账面余额 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4,940,401.24 4,940,401.24 25,425,165.51 25,425,165.51

其中:对联营企业投资 4,940,401.24 4,940,401.24 25,425,165.51 25,425,165.51

合 计 4,940,401.24 4,940,401.24 25,425,165.51 25,425,165.51

58

(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本期增加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数 追加 权益法下确认的 其他综合 其他权 其他

投资 投资收益 收益调整 益变动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00,000.00 4,944,088.36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6,050,000.00 20,481,077.15 3,315,181.84

合 计 20,950,000.00 25,425,165.51 3,315,181.84

(续上表)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其他权 宣告发放现金 其他

的投资损失 收益调整 益变动 股利或利润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687.12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3,796,258.99

合 计 3,687.12 23,796,258.99

(续上表)

期末 持股比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本期计提

被投资单位名称 减值准备

余额 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40,401.24 49 49 无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合 计 4,940,401.24

(3)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期末不存在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

(5)长期股权投资-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本期减少,系本公司拟对外出售该投

资,重分类所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一)之说明。

14.投资性房地产

(1)明细情况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外购 存货/固定 企业合 处置 其他转出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资产/在建 并增加

工程转入

1)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6,616,680.28 6,616,680.28

59

合 计 6,616,680.28 6,616,680.28

2)累计折旧/摊销 计提/摊销

房屋及建筑物 1,386,444.94 207,951.85 1,594,396.79

合 计 1,386,444.94 207,951.85 1,594,396.79

3)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5,230,235.34 5,022,283.49

合 计 5,230,235.34 5,022,283.49

(2)期末未发现投资性房地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期末无投资性房地产用于抵押、担保。

(4)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15.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购置 在建工程转入 其他增加 处置或报废 其他

1)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98,947,088.21 198,947,088.21

机器及生产设备 261,209,272.43 53,812,955.63 1,989,157.39 313,033,070.67

生产性工具器具 127,734,883.59 63,377,324.12 27,179.49 2,638,214.51 188,501,172.69

运输设备 5,706,943.26 3,587,053.42 1,399,712.00 7,894,284.68

办公设备及其他 9,465,993.83 1,130,103.96 473,043.48 10,123,054.31

EMC资产 43,383,360.01 3,383,510.63 48,031,236.39 94,798,107.03

合 计 646,447,541.33 125,290,947.76 48,058,415.88 6,500,127.38 813,296,777.59

2)累计折旧 计提 其他增加

房屋及建筑物 17,276,058.72 6,294,842.45 23,570,901.17

机器及生产设备 73,730,535.47 28,614,191.43 1,204,026.34 101,140,700.56

生产性工具器具 39,348,720.43 27,406,523.58 1,624,618.43 65,130,625.58

运输设备 4,010,195.79 902,388.38 1,293,145.04 3,619,439.13

办公设备及其他 4,482,262.27 1,608,107.13 408,524.26 5,681,845.14

EMC资产 2,351,236.42 10,026,918.69 12,378,155.11

60

合 计 141,199,009.10 74,852,971.66 4,530,314.07 211,521,666.69

3)减值准备 计提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及生产设备 179,730.81 1,816.75 177,914.06

生产性工具器具 19,332.52 445.91 18,886.61

运输设备 46,737.26 46,737.26

办公设备及其他 24,224.91 11,383.73 12,841.18

EMC资产 2,561,701.79 2,561,701.79

合 计 270,025.50 2,561,701.79 13,646.39 2,818,080.90

4)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81,671,029.49 175,376,187.04

机器及生产设备 187,299,006.15 211,714,456.05

生产性工具器具 88,366,830.64 123,351,660.50

运输设备 1,650,010.21 4,228,108.29

办公设备及其他 4,959,506.65 4,428,367.99

EMC资产 41,032,123.59 79,858,250.13

合 计 504,978,506.73 598,957,030.00

[注 1]本期折旧额 74,852,971.66 元。本期增加中由在建工程中转入的固定资产原值

48,058,415.88 元。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 18,241,341.70 元。

(2)本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2,561,701.79 元。

(3)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类 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及生产设备 735,042.74 98,924.53 636,118.21

(5)期末无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6)期末无持有待售固定资产。

(7)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8)期末无用于借款抵押的固定资产。

61

16.在建工程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工程名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萝岗开发区道路照

明改造项目 23,075.60 23,075.60

宣城市区 LED 路灯节

能改造项目 6,724,188.69 6,724,188.69

马瑞利汽车电子(汽

车)有限公司项目 605,664.25 605,664.25

汕头市 LED 路灯节能

改造项目 40,000.00 40,000.00

广东省清远监狱室

内 LED 照明改造项目 112.82 112.82

汽车城厂房中央空

调 317,174.76 317,174.76

揭阳市高新区 LED 路

灯改造项目 1,245,588.45 1,245,588.45

广州中心城区六七

标段路灯节能改造

项目 21,084,327.69 21,084,327.69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

中学节能改造 115,000.00 115,000.00

装卸车平台和雨棚

安装项目 114,102.56 114,102.56

南昌厂房 19,437,318.40 19,437,318.40

30,040,132.2

合 计 19,666,420.96 19,666,420.96 30,040,132.26 6

(2)重大在建工程增减变动情况

本期转入 本期其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固定资产 他减少 期末数

广州中心城区六七 21,084,327.69 27,768,995.0

标段路灯节能改造 6,684,667.3 0

项目

1

揭阳市高新区 LED 路

1,245,588.45 2,249,843.3 3,495,431.80

灯改造项目

62

5

6,724,188.69 11,235,118.4

宣城市区 LED 路灯节

4,510,929.7 6

能改造

7

马瑞利汽车电子(汽

605,664.25 495,111.90

车)有限公司 EMC 工

1,100,776.15

花都区节能改造项

222,707.70 222,707.70

目二期

萝岗开发区道路照

23,075.60 23,075.60

明改造

汕头市 LED 路灯节能

40,000.00 40,000.00

改造项目

广东省清远监狱室

112.82 112.82

内 LED 照明改造项目

鹤壁市淇县路灯节

4,208,207.2 4,208,207.28

能改造工程

8

坚成老化车(含电

27,179.49 27,179.49

源)

317,174.76 75,410.00 392,584.7

厂房装修

6

107,946.09 107,946.0

仓库简易房工程

9

装卸车平台和雨棚

114,102.56 114,102.56

安装项目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

115,000.00 115,000.00

中学节能改造

117,963,224. 19,437,318. 19,437,318.4

南昌厂房

00 40 0

30,040,132.26 38,248,423. 48,058,415.8 563,719.27 19,666,420.9

合 计 85 8 6

(续上表)

63

利息资本 本期利息

工程投入占 工程进度 化累计金 其中:本期利息 资本化率

工程名称 预算比例(%) (%) 额 资本化金额 (%) 资金来源

广州中心城区六七标

自筹

100.00

段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揭阳市高新区 LED 路

自筹

100.00

灯改造项目

宣城市区 LED 路灯节

自筹

100.00

能改造

马瑞利汽车电子(汽

自筹

100.00

车)有限公司 EMC 工程

花都区节能改造项目

自筹

100.00

二期

萝岗开发区道路照明

自筹

100.00

改造

汕头市 LED 路灯节能

自筹

100.00

改造项目

广东省清远监狱室内

自筹

100.00

LED 照明改造项目

鹤壁市淇县路灯节能

自筹

100.00

改造工程

坚成老化车(含电源) 100.00 自筹

厂房装修 100.00 自筹

仓库简易房工程 100.00 自筹

装卸车平台和雨棚安

自筹

装项目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中

自筹

学节能改造

南昌厂房 16.48 自筹

合 计

(3)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7.固定资产清理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转入清理原因

64

机器及生产设备 95,563.76 设备老化

合 计 95,563.76

(2)期末无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已超过 1 年的情况。

18.无形资产

(1)明细情况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 目 期初数 企业合 期末数

购置 内部研发 处置 其他转出

并增加

1)账面原值

办公软件 2,376,409.29 952,817.66 3,329,226.95

土地使用权 29,033,844.35 52,188,017.00 3,037,437.56 78,184,423.79

专利权 7,339,583.33 7,339,583.33

合计 38,749,836.97 53,140,834.66 3,037,437.56 88,853,234.07

2)累计摊销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办公软件 1,236,559.89 564,067.77 1,800,627.66

土地使用权 2,461,391.30 1,211,591.90 9,841.03 3,663,142.17

专利权 225,833.33 1,355,000.00 1,580,833.33

合计 3,923,784.52 3,130,659.67 9,841.03 7,044,603.16

3)减值准备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办公软件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合计

4)期末价值

办公软件 1,139,849.40 1,528,599.29

土地使用权 26,572,453.05 74,521,281.62

专利权 7,113,750.00 5,758,750.00

合 计 34,826,052.45 81,808,630.91

[注]本期摊销额 3,130,659.67 元。公司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0 元。

(2)期末无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

(3)期末无未办妥权证的无形资产。

65

19.商誉

(1)明细情况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数 期末数

企业合并形成 其他 处置 其他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73,209.05 173,209.05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5,936,259.91 15,936,259.91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99,206,800.00 99,206,800.00

合 计 115,316,268.96 115,316,268.96

(2)商誉减值准备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数 期末数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73,209.05 173,209.05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小 计 173,209.05 173,209.05

(3)商誉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经测试,期末没有发现良友公司、斯迈得公司商誉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

备。

20.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减少原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期末数

装修费 2,628,361.33 6,042,991.29 1,651,666.06 1,326,071.00 5,693,615.56 重分类

会籍费 1,110,666.82 156,799.92 953,866.90 重分类

合 计 3,739,028.15 6,042,991.29 1,808,465.98 1,326,071.00 6,647,482.46

[注]本公司将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已确认的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66

期末数 期初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2,250,811.66 14,476,803.42 2,249,295.93 14,724,031.0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209,562.20 1,306,536.45 143,804.20 906,040.88

存货跌价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959,405.88 6,245,919.69 894,774.86 5,965,165.74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存货的所得税影响 1,528,265.25 10,188,435.03 1,978,692.06 13,191,280.3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678,882.31 2,818,080.90 40,503.83 270,025.50

商誉减值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43,302.26 173,209.05 43,302.26 173,209.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463,807.94 3,092,052.90 115,166.57 767,777.11

的金融负债的所得税影响

应付职工薪酬的所得税影响 5,389,657.89 33,417,647.18 3,666,871.47 23,383,723.52

递延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4,371,689.50 28,959,698.70 3,674,609.60 24,497,397.32

长期应付款的所得税影响 186,921.73 1,246,144.88 186,921.73 1,246,144.88

预计负债的所得税影响 16,500.00 11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所得

295,571.80 1,970,478.69

税影响

合并抵销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所得税

64,983.48 827,803.37 1,244,157.98 6,425,356.01

影响

合 计 16,459,361.90 104,832,810.26 14,238,100.49 91,550,151.48

期末数 期初数

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63,035.69 1,753,571.25 31,968.09 213,120.59

的金融资产的所得税影响

计划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影响 784,270.89 5,228,472.59

长期应收款的所得税影响 3,290,852.66 21,939,017.70 3,994,054.17 26,627,027.81

评估增值额的所得税影响 921,841.64 6,057,268.08 1,139,005.26 7,491,434.36

合 计 5,260,000.88 34,978,329.62 5,165,027.52 34,331,582.76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费用 9,562,722.26 10,014,415.93

可抵扣亏损 1,842,369.5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782.62

67

合 计 11,417,874.39 10,014,415.93

[注]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是未达到第一期、第二期行权/解锁条件,未来能否

达到第三期行权/解锁条件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费用未来能否在税前抵

扣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子公司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经营亏损,未来能否盈利具有不确定性,对其可抵

扣亏损 1,299,003.78 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00.00 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孙公司美国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亏损,未来能否盈利具有不确定性,对

其可抵扣亏损 543,365.73 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782.62 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期末数 期初数 备注

2020 1,842,369.51

小 计 1,842,369.51

2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1)明细情况

本期减少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转回 转销/核销 期末数

坏账准备 15,630,071.96 4,913,248.81 4,756,738.68 15,786,582.09

存货跌价准备 5,965,165.74 7,177,607.47 6,896,853.52 6,245,919.6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70,025.50 2,561,701.79 13,646.39 2,818,080.90

商誉减值准备 173,209.05 173,209.05

合 计 22,038,472.25 14,652,558.07 11,667,238.59 25,023,791.73

23.其他非流动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预付设备款 10,875,157.62 6,753,255.15

预付工程款 8,741,503.30 5,543,427.00

预付投资款 54,984,000.00 5,400,000.00

合 计 74,600,660.92 17,696,682.15

68

24.短期借款

(1)明细情况

借款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保证借款 120,000,000.00 4,600,000.00

保证加质押借款 10,000,000.00

信用借款 30,000,000.00

合 计 130,000,000.00 34,600,000.00

(2)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3)保证借款、保证加质押借款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2 之说明。

2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公允价值 期初公允价值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092,052.90 767,777.11

合 计 3,092,052.90 767,777.11

(2)其他说明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系本公司购买斯迈得公司、良友

公司股权,斯迈得公司、良友公司实际利润分别超过承诺利润,本公司应向斯迈得公司、良

友公司原股东支付的奖励款。

26.应付票据

(1)明细情况

票据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09,915,484.25 115,485,925.45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109,915,484.25 115,485,925.45

[注]其中:下一会计期间将到期的金额为 109,915,484.25 元。

69

(2)期末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票据。

(3)期末无应付关联方票据。

27.应付账款

(1)明细情况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 320,607,652.66 277,521,193.51

1-2 年 9,356,178.86 4,601,682.72

2-3 年 388,465.58 197,218.91

3 年以上 114,464.61 816,804.89

合 计 330,466,761.71 283,136,900.03

(2)期末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期末应付关联方款项 5,011,711.52 元,占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的 1.52%。

28.预收款项

(1)明细情况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6 个月以内 20,371,583.27 25,329,472.06

6-12 个月 451,105.27 1,055,426.48

1-2 年 1,003,447.18 296,803.35

2-3 年 984.28 22,604.44

3 年以上 1,560.00 21,237.02

合 计 21,828,680.00 26,725,543.35

(2)期末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款项情况。

29.应付职工薪酬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支付 期末数

一、短期薪酬 23,383,723.52 226,976,421.19 216,932,757.13 33,427,387.58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3,254,573.13 212,909,360.29 202,873,434.82 33,290,498.60

职工福利费 4,326,358.34 4,326,358.34

70

医疗保险费 4,931,746.19 4,931,746.19

工伤保险费 411,622.64 411,622.64

生育保险费 669,601.25 669,601.25

住房公积金 1,593,174.40 1,593,174.40

工会经费 129,150.39 2,014,904.50 2,007,165.91 136,888.98

职工教育经费 119,653.58 119,653.58

二、离职后福利 8,462,732.54 8,462,732.54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7,695,095.84 7,695,095.84

失业保险费 767,636.70 767,636.70

三、辞退福利

四、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 计 23,383,723.52 235,439,153.73 225,395,489.67 33,427,387.58

[注]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中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 0 元。

(2)期末预提的工资、奖金等在 2016 年 1 月份和 2 月份发放。

30.应交税费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企业所得税 12,402,198.54 10,157,422.77

增值税 7,764,052.18 7,427,330.72

城市维护建设税 636,242.86 317,456.34

教育费附加 273,160.59 136,592.37

地方教育附加 182,104.04 91,058.58

印花税 135,226.49 30,514.10

堤围费 9,425.63 50,379.76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06,800.57 322,731.44

房产税 166,026.24

土地使用税 173,573.50

营业税 69,177.60

合 计 22,217,988.24 18,533,486.08

71

31.应付利息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短期借款 254,333.33 46,666.67

长期借款 160,416.67

合 计 414,750.00 46,666.67

(2)期末无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

32.其他应付款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押金保证金 6,423,250.74 2,657,595.93

应付暂收款 10,018,902.70 11,014,287.73

业务员风险金 1,947,893.51 1,902,728.61

工程款 9,408,184.55

其他 876,718.40 1,485,438.59

合 计 28,674,949.90 17,060,050.86

(2) 期末无其他应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3) 期末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 4,900,000.00 元,占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的 17.09%。

3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长期借款 5,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546,206.54 607,383.9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088,952.00

合 计 23,635,158.54 5,607,383.92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2

1)明细情况

借款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保证加抵押借款 5,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条款

借款 借款 年利率

贷款单位 币种 期末数 期初数

起始日 到期日

(%)

兴 业 银行 股 份有 限

2013-4-24 2015-4-24 人民币 无息 5,000,000.00

公 司 深圳 中 心区 支

(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借款单位 付款期限 初始金额 利率(%) 应计利息 期末数 借款条件

广东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5年 1,437,704.73 338,271.92

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

4年 979,836.00 207,934.62

公司上海分公司

小 计 2,417,540.73 546,206.54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借款单位 期末数 期初数

斯迈得公司原股东 23,088,952.00

[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系本公司收购斯迈得公司股权尚未支付的价款。根

据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在斯迈得公司 2015 年审计报告出具且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支付价款。

34.其他流动负债

(1)明细情况

项目及内容 期末数 期初数

预收股权转让款 24,150,000.00

(2)其他说明:其他流动负债系本公司拟出售东莞鑫诠公司股权,预收的价款。于 2016

年 3 月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35.长期借款

(1)明细情况

73

借款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保证借款 183,800,000.00 30,000,000.00

信用借款

合 计 183,800,000.00 30,000,000.00

(2)本期不存在长期借款展期的情况。

(3)期末无长期借款逾期情况。

(4)保证借款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3 之说明。

36.长期应付款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广东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907,872.96 907,872.96

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 176,831.52

合 计 907,872.96 1,084,704.48

(2)长期应付款中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期末数 期初数

单 位

外币 人民币 外币 人民币

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

176,831.52

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由独立第三方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0 元。

(3)期末无长期应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37.预计负债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形成原因

未决仲裁 110,000.00 劳动仲裁

(2)本公司因劳动仲裁,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38.递延收益

(1)明细情况

74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4,497,397.32 11,303,400.00 6,841,098.62 28,959,698.7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合 计 24,497,397.32 11,303,400.00 6,841,098.62 28,959,698.70

(2)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营业 其他 与资产相关/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变动 与收益相关

大功率白光 LED 关键制

造技术与产业化 742,906.68 283,513.64 459,393.04 与资产相关

LCD 背光模组专用 LED 光

源的研制 2,857,934.86 590,948.36 2,266,986.50 与资产相关

片式发光二极管产业化

技术 465,594.70 177,777.80 287,816.90 与资产相关

大功率 LED 室内照明及

路灯技术产业化 996,779.01 270,682.43 726,096.58 与资产相关

广州地铁 LED 绿色节能

示范工程 131,108.02 47,774.69 83,333.33 与资产相关

半导体照明灯具共性技

术研究 23,733.33 23,733.33 与资产相关

汽车专用 LED 光源的研

制及产业化 349,206.17 67,588.28 281,617.89 与资产相关

贴片式大功率 LED 关键

技术研究 284,464.75 111,616.83 172,847.92 与资产相关

半导体照明封装技术研

发创新平台建设 1,157,339.29 244,273.53 913,065.76 与资产相关

照明用 SMD LED 产品扩大

产能和质量改进技术改 459,425.16 78,829.08 380,596.08 与资产相关

造项目

高可靠定向性 LED 室内

照明光源产业化关键技 41,347.55 20,051.32 21,296.23 与资产相关

大尺寸 LED-TV 平板显示

背光源模组关键技术及 207,471.27 36,428.94 171,042.33 与资产相关

产业化

功率型 LED 核心技术的

研发与产业化 199,324.71 72,666.72 126,657.99 与资产相关

用于汽车信号及照明的

大功率 LED 光源的研制 530,833.33 70,000.00 460,833.33 与资产相关

及产业化

陶瓷 LED 封装技术及其

在照明领域的应用研究 1,282,325.18 197,364.76 1,084,960.42 与资产相关

基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

新型高效大功率 LED 芯 1,208,572.65 173,008.56 1,035,564.09 与资产相关

75

片技术开发及其应用产

品产业化

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项目扶持专项 1,190,285.08 150,884.28 1,039,400.80 与资产相关

城市快速路智能化半导

体照明关键技术研究及 206,250.00 306,000.00 331,000.00 181,250.00 与资产相关

示范

新型表面贴装型 LED 建

设项目 3,205,128.40 794,871.60 2,410,256.80 与资产相关

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

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 1,599,102.32 328,445.57 1,270,656.75 与资产相关

发及应用

2013 年广州市汽车及零

部件出口基地专项资金 433,264.87 99,937.56 333,327.31 与资产相关

照明用新型 LED 器件研

发及产业化 3,022,981.41 1,458,186.38 1,564,795.03 与资产相关

微型化高功率表贴型 LED

器件研发与产业化技术 732,141.21 475,481.67 256,659.54 与资产相关

研究

基于 LED 光源的新型水

生植物培植系统关键技 40,134.29 40,134.29 与资产相关

术研发及产业化

LED 封装器件全自动化生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550,000.00 165,705.12 1,384,294.88 与资产相关

广州花都湖公园景观文

化亮化项目 500,000.00 5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紫外 LED 产品应用关

键技术研究项目 3,500,000.00 6,766.38 3,493,233.62 与资产相关

机器换人项目补贴 337,200.00 59,853.07 277,346.93 与资产相关

固定资产专项补贴 641,250.00 81,000.00 560,250.00 与资产相关

国家进口贴息 97,968.75 12,375.00 85,593.75 与资产相关

技术创新项目补助 633,333.33 80,000.00 553,333.33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

金投资补贴 221,100.00 26,800.00 194,300.00 与资产相关

国家进口贴息 225,221.50 25,739.60 199,481.90 与资产相关

宝安区进口贴息扶持 182,393.33 20,080.00 162,313.33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宝安财政局企业

信息化 ERP 项目开发补 122,416.67 13,000.00 109,416.67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

化委员会(进口贴息款) 419,741.17 43,421.50 376,319.67 与资产相关

宝安区财政局(宝安区进 250,651.66 25,490.00 225,161.66 与资产相关

76

口贴息补助)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深圳企业信息化补助) 177,000.00 18,000.00 159,000.00 与资产相关

基于倒装芯片 LED 封装

的背光源模组的研发 1,500,000.00 62,500.00 1,437,500.00 与资产相关

进口贴息 280,000.00 9,333.33 270,666.67 与资产相关

进口贴息 120,200.00 1,001.67 119,198.33 与资产相关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 1,910,000.00 18,000.00 1,892,000.00 与资产相关

升资助(固定资产返还)

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300,000.00 2,500.00 297,500.00 与资产相关

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补助 1,000,000.00 8,333.33 991,666.67 与资产相关

商务车 LED 前照灯集成

技术开发项目 158,666.67 16,000.00 142,666.67 与资产相关

小 计 24,497,397.32 11,303,400.00 6,841,098.62 28,959,698.70

(3)其他说明

①根据国家科技部国科发资[2015]33 号文,本公司“城市快速路智能化半导体照明关

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通过合作单位收到财政部拨付的补助资金 306,000.00 元,系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②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穗工信函[2015]955 号文,本公司“LED

封装器件全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收到广州市财政局拨付的补助资金 1,550,000.00

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③根据广州市宣传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穗宣通[2015]54 号文,本公司“广州花都湖

公园景观文化亮化项目”收到广州市财政局拨付的补助资金 500,000.00 元,系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④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财教[2015]436 号文,本公司“深紫外 LED 产品应用关键技术研

究项目”收到广东省财政厅拨付的补助资金 3,500,000.00 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⑤根据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财函[2015]2012 号文,良友公司“机

器换人项目补贴”收到东莞市财政局拨付的补助资金 337,200.00 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⑥根据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发改[2015]863 号文,斯迈得公司“基于倒

装芯片 LED 封装的背光源模组的研发项目”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补助资金

77

1,500,000.00 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

用寿命摊销。

⑦斯迈得公司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经贸委拨付的进口贴息补助资金

280,000.00 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

寿命摊销。

⑧斯迈得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拨付的进口贴息补助资金 120,200.00 元,系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⑨斯迈得公司“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资助(固定资产返还)”

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补助资金 1,910,000.00 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寿命摊销。

⑩斯迈得公司“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补助资金

300,000.00 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用

寿命摊销。

⑩斯迈得公司“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补助”收到深圳宝安区财政局拨付的补助资金

1,000,000.00 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资产使

用寿命摊销。

39.其他非流动负债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3,060,452.00

尚未支付的股权价款 36,456,240.00 59,545,192.00

合 计 36,456,240.00 62,605,644.00

(2)其他说明

1)尚未支付的股权价款,系本公司收购斯迈得公司股权尚未支付的价款。根据购买协议,

本公司将在斯迈得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出具且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支

付价款。

40.股本

(1)明细情况

78

期初数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数

项 目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数量 比例(%)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一)

有 3.其他内资持股 104,874,834 42.58 157,094,462 47,227,162 309,196,458 50.29

限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4,874,834 42.58 157,094,462 47,227,162 309,196,458 50.29

件 4.外资持股 36,500 0.01 54,674 -27,299 63,875 0.01

份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36,500 0.01 54,674 -27,299 63,875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04,911,334 42.60 157,149,136 47,199,863 309,260,333 51.30

(二)

1.人民币普通股 141,368,616 57.40 211,759,349 -47,540,823 305,587,142 49.70

限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件 4.其他

份 已流通股份合计 141,368,616 57.40 211,759,34 -47,540,823 305,587,142 49.70

(三)股份总数 246,279,950 100.00 368,908,485 -340,960 614,847,475 100.00

(2)本期股权变动情况说明

1)经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3.76 元/

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 266,585 股,减少股本 266,585 元。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246,013,365 元。上述股本变化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15]279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经本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3.73

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 74,375 股,减少股本 74,375 元。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245,938,990 元。上述股本变化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15]3707 号《验资报告》验证。

3)经本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5

年 11 月 12 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 245,938,990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79

股转增 15 股,共计增加 368,908,485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股本 368,908,485 元。上述

股本变化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中汇会验

[2015]3832 号《验资报告》验证。

41.资本公积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388,804,466.03 369,847,303.35 18,957,162.68

其他资本公积 10,014,415.93 451,693.67 9,562,722.26

其中: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 10,014,415.93 9,562,722.26

额 451,693.67

合 计 398,818,881.96 370,298,997.02 28,519,884.94

(2)资本公积增减变动原因及依据说明

1)股本溢价的减少,系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详见本财务

报表附注七 40 之说明。

2)其他资本公积-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变动,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取得职

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所致。

42.库存股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相关的库存股 3,060,452.00 1,296,199.30 1,764,252.70

合 计 3,060,452.00 1,296,199.30 1,764,252.70

(2)其他说明

1)公司于 2015 年 5 月以 3.76 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66,585 股,减少库存股

1,002,359.60 元;2015 年 9 月以 3.73 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4,375 股,减少库存股

277,418.75 元。

2)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76 元/股调整

为 3.73 元/股,减少库存股 16,420.95 元。

80

43.其他综合收益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1,674,906.89 -1,674,906.89

价值变动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876.74 15,876.74

合 计 -1,659,030.15 -1,659,030.15

44.盈余公积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9,813,868.78 6,271,156.26 36,085,025.04

任意盈余公积

合 计 29,813,868.78 6,271,156.26 36,085,025.04

45.未分配利润

(1)明细情况

项 目 金额

上年年末余额 236,555,597.6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

调整后本年年初余额 236,555,597.6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2,186,180.4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271,156.26

应付普通股股利 7,378,067.83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375,092,553.94

(2)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根据2015年5月19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14年度

81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6,490,287.16 元 ;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246,279,9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388,398.50元。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将股权激励计划中预计未来不能解锁限制性股

票取得的不可撤销现金股利10,328.55元,在会计上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根据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

2015 年 度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6,271,156.26 元 ; 以 报 告 期 末 总 股 本

614,847,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18,445,424.25

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期末未分配利润说明

期末数中包含拟分配现金股利 0 元。

(二) 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注释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1)营业收入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主营业务收入 1,563,527,791.78 1,001,965,877.88

其他业务收入 28,790,509.31 15,703,420.78

合 计 1,592,318,301.09 1,017,669,298.66

2)营业成本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主营业务成本 1,157,577,804.24 753,356,474.85

其他业务成本 20,689,366.41 10,762,442.31

合 计 1,178,267,170.65 764,118,917.16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行业分类)

本期数 上年数

行业名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82

日用电子器具制 1,446,557,342.7 1,082,908,106.0

造 2 4 978,797,234.97 738,488,829.75

合同能源管理业

务 24,151,869.43 10,186,184.87 6,428,825.14 2,854,881.63

五金产品制造 92,818,579.63 64,483,513.33 16,739,817.77 12,012,763.47

1,001,965,877.8

小 计 1,563,527,791.78 1,157,577,804.24 8 753,356,474.85

(3)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业务类别分类)

本期数 上年数

产品名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LAMP LED 24,300,058.68 17,839,692.80 27,431,486.92 20,475,230.34

1,135,599,799.5 877,783,256.92 696,250,043.60

SMD LED 1 539,451,723.34

172,186,447.62 124,731,736.86 152,749,960.04

通用照明产品 116,600,650.73

汽车照明产品 114,471,036.91 62,553,419.46 102,365,744.41 61,961,225.34

合同能源管理业

24,151,869.43 10,186,184.87

务 6,428,825.14 2,854,881.63

92,818,579.63 64,483,513.33

LED 支架 16,739,817.77 12,012,763.47

1,563,527,791.7 1,157,577,804.2 1,001,965,877.8

小 计 8 4 8 753,356,474.85

(4)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地区分类)

本期数 上年数

地区名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498,457,391.01 392,545,550.4

华南 719,392,125.13 575,676,405.64 5

163,874,225.22 131,661,779.8

华东 347,877,198.55 261,908,283.08 4

华北 90,624,807.24 68,898,279.92 17,850,821.06 14,114,240.27

83

12,074,175.46

西南 27,576,815.26 19,336,037.57 9,277,987.21

东北 4,542,697.33 2,814,822.33 6,323,496.15 3,524,395.68

3,649,993.68

华中 12,127,356.70 8,794,923.95 2,789,688.18

西北 3,305,221.80 2,129,589.95 2,019,590.86 1,365,289.45

297,716,184.44 198,077,543.7

国外销售 358,081,569.77 218,019,461.80 7

1,157,577,804.2 1,001,965,877.8 753,356,474.8

小 计 1,563,527,791.78 4 8 5

(5)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收入的比例(%)

前 5 名客户合计 108,407,434.38 6.81

2.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营业税 131,999.4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780,380.85 2,614,660.54

教育费附加 2,111,719.89 1,123,348.30

地方教育附加 1,407,813.27 748,900.84

堤围费 127,036.75 548,016.17

合 计 8,558,950.20 5,034,925.85

[注]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三税项之说明。

3.销售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职工薪酬 44,434,210.16 32,825,140.40

广告宣传费 5,974,308.36 5,253,488.97

84

运输费 9,733,753.30 4,395,900.58

办公费 5,279,997.35 2,433,496.62

汽车费 1,648,431.77 1,442,038.85

差旅费 3,705,187.94 2,118,821.78

渠道代理费 1,641,947.05 1,243,355.78

招投标费 1,323,341.08 2,648,920.93

折旧摊销 846,468.96 492,086.50

电话费等其他小额费用 2,259,883.95 2,049,857.05

股权激励费用 -317,495.60 2,241,825.19

合 计 76,530,034.32 57,144,932.65

[注]股权激励费用出现负数,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之说明。

4.管理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研发支出 71,039,264.19 43,755,425.58

职工薪酬 31,186,683.03 18,235,113.46

折旧摊销 8,483,915.89 6,040,062.13

水电费 3,855,276.95 1,748,324.78

差旅费 1,479,734.81 917,328.12

汽车费 894,214.61 782,899.36

规范运营费用 9,402,147.91 9,071,922.90

税费 3,916,085.51 2,754,895.71

办公费用 4,824,037.03 2,852,674.66

其他 2,681,595.08 1,090,457.86

股权激励费用 -546,128.68 3,821,398.85

合 计 137,216,826.33 91,070,503.41

[注]股权激励费用出现负数,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之说明。

85

5.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6,374,793.00 242,814.42

减:利息收入 1,282,744.19 5,724,499.77

汇兑损失 477,469.16

减:汇兑收益 8,151,506.01

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未实现

融资收益的摊销 -1,886,692.76 -1,340,524.62

手续费支出 850,054.08 497,775.24

其他 788.69

合 计 -4,096,095.88 -5,846,176.88

6.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坏账损失 4,913,248.81 6,675,777.01

存货跌价损失 7,177,607.47 3,994,094.6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561,701.79

合 计 14,652,558.07 10,669,871.70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540,450.66 213,120.59

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324,275.79 -767,777.11

的金融负债

合 计 -783,825.13 -554,656.52

8.投资收益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11,494.72 1,963,237.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4,616.00

86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1,755,515.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33,014.32 3,045.12

合 计 3,649,125.04 210,768.10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本期数 上年数 本期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687.12 49,947.23 联营企业本期利润变动

东莞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3,315,181.84 1,913,290.75 联营企业本期利润变动

小 计 3,311,494.72 1,963,237.98

(3)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9.营业外收入

(1)明细情况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9,856.52 116,710.47 229,856.5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20,613.44 116,710.47 220,613.44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9,243.08 9,243.08

政府补助 11,253,843.00 13,339,460.86 11,253,843.00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1,202,576.11 1,965,586.30 1,202,576.11

其他 1,174,395.41 1,241,646.39 1,174,395.41

合 计 13,860,671.04 16,663,404.02 13,860,671.04

(2)政府补助说明

与资产相关/

政府补助项目 本期数 说 明

与收益相关

大功率白光 LED 关键制造技术与产 广州市科技局穗科条字

业化 283,513.64 与资产相关 [2008]10 号文

广州市科技局穗科信

LCD 背光模组专用 LED 光源的研制 590,948.36 与资产相关 [2010]37 号文

广州市经贸委穗经贸

片式发光二极管产业化技术 177,777.80 与资产相关 [2008]36 号文

大功率 LED 室内照明及路灯技术产 广州市科技局穗科信

业化 270,682.43 与资产相关 [2009]2 号文

广州市科技局穗科条字

广州地铁 LED 绿色节能示范工程 47,774.69 与资产相关 [2009]4 号文

半导体照明灯具共性技术研究 23,733.33 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汽车专用 LED 光源研制及产业化 67,588.28 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广州市花都科技局花科信字

贴片式大功率 LED 关键技术研究 111,616.83 与资产相关 [2010]48 号文

87

半导体照明封装技术研发创新平台 广东省经贸委粤经信创新

建设 244,273.53 与资产相关 [2010]839 号文

照明用 SMD LED 产品扩大产能和质 广州市经贸局穗经贸函

量改进技术改造项目 78,829.08 与资产相关 [2010]1156 号文

高可靠定向性 LED 室内照明光源产

20,051.32 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业化关键技术

大尺寸 LED-TV 平板显示背光源模

36,428.94 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功率型 LED 核心技术的研发与产业 广州市财政局穗科条

化 72,666.72 与资产相关 [2011]290 号文

用于汽车信号及照明的大功率 LED

70,000.00 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光源的研制及产业化

陶瓷 LED 封装技术及其在照明领域 广州市财政局穗财教

的应用研究 197,364.76 与资产相关 [2011]121 号文

基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新型高效大

173,008.56 广东省科技厅粤科规划字

功率 LED 芯片技术开发及其应用产 与资产相关 [2011]170 号文

品产业化

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点项目扶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局花科信字

持专项 150,884.28 与资产相关 [2012]33 号文

城市快速路智能化半导体照明关键 国家科技部国科发高

技术研究及示范 331,000.00 与资产相关 [2013]201 号文

新型表面贴装型 LED 建设项目 794,871.60 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产品 广州市科技局穗科信字

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328,445.57 与资产相关 [2013]168 号文

2013 年广州市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

99,937.56 与资产相关 工信部财[2013]472 号文

地专项资金

LED 封装器件全自动化生产线技术 广州市工信息委、广州市财政

改造项目 165,705.12 与资产相关 局穗工信函[2015]955 号文

广州市宣传委员会、广州市财

广州花都湖公园景观文化亮化项目 与资产相关 政局穗宣通[2015]54 号文

广东省财政厅粤财教

深紫外 LED 产品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6,766.38 与资产相关 [2015]436 号文

照明用新型 LED 器件研发产业化 1,458,186.38 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微型化高功率表贴型 LED 器件研发

475,481.67 与资产相关 工信部财[2014]425 号文

与产业化技术研究

基于 LED 光源的新型水生植物培植

40,134.29 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深圳市经贸局信息中小字

固定资产专项补贴 81,000.00 与资产相关 [2012]82 号文

国家进口贴息 12,375.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改委深发改

技术创新项目补助 80,000.00 与资产相关 [2012]1241 号文

深圳产业技术进步资金投资补贴 26,8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进口贴息 25,739.6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宝安区进口贴息扶持 20,08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财政局企业信息化 ERP

项目开发补助 13,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进口贴息款) 43,421.5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委员会深

宝安区财政局进口贴息补助 25,490.00 与资产相关 宝经促[2014]147 号文

88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深圳企业 深圳市经贸局深经贸信息中

信息化补助) 18,000.00 与资产相关 小字[2014]145 号文

基于倒装芯片 LED 封装的背光源模 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财政委

组的研发 62,500.00 与资产相关 员会深发改[2015]863 号文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进口贴息款) 9,333.33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经贸委

进口贴息 1,001.67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技术装

备及管理提升资助(固定资产返还) 18,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5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补助 8,333.33 与资产相关 深圳宝安区财政局

商务车 LED 前照灯集成技术开发项 广州市花都区科信局花科信

目 16,000.00 与资产相关 字[2014]37 号文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经信

机器换人项目补贴 59,853.07 与资产相关 局东财函[2015]2012 号文

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贷款贴息及担保补贴 17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民营企业市场开拓资助 52,66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

花都区科学技术奖 170,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广州市专利资助拨款 327,900.00 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财政局

民营企业奖励专项资金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财政局

花都区质量奖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7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创业委员会、

科技小巨人专项经费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财政局

花都区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区配

7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套专项资金

对外贸易专项经费 155,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其他小额的补助 387,184.38 与收益相关

小 计 11,253,843.00

10.营业外支出

明细情况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77,940.76 361,756.25 677,940.7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677,940.76 361,756.25 677,940.76

对外捐赠 322,000.00 100,000.00 322,000.00

89

其他 112,807.43 110,934.64 112,807.43

合 计 1,112,748.19 572,690.89 1,112,748.19

11.所得税费用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本期所得税费用 32,845,015.55 20,171,903.40

递延所得税费用 -1,830,716.25 -2,918,871.75

合 计 31,014,299.30 17,253,031.6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本期数

利润总额 196,802,080.1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9,520,312.0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713,322.2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454,388.0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496,724.2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93,373.8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784,270.89

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

1,841,815.04

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3,122,024.36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的影响 -1,465,658.03

所得税费用 31,014,299.30

12.其他综合收益

明细情况

本期数 上年数

项 目 税后归 税后归 税后归

税后归属于母

税前金额 所得税 属于少 税前金额 所得税 属于母 属于少

公司

数股东 公司 数股东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90

的其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70,478.69 -295,571.80 -1,674,906.8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小 计 -1,970,478.69 -295,571.80 -1,674,906.89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5,876.74 15,876.74

差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小 计 15,876.74 15,876.74

合 计 -1,954,601.95 -295,571.80 -1,659,030.1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政府补助 4,412,744.38 3,890,695.51

利息收入 1,282,758.19 5,724,499.77

押金保证金 7,201,611.42 28,852,364.61

资金往来 2,072,864.32 4,655,000.00

保函保证金 10,061.45 1,507,682.53

合 计 14,980,039.76 44,630,242.42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付现费用支出 56,297,998.46 49,666,783.38

银行手续费 833,115.64 497,775.24

押金保证金等 3,569,442.29 24,417,646.32

合 计 60,700,556.39 74,582,204.94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政府补助 11,303,400.00 9,785,693.16

91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2,211,000.00

合 计 11,303,400.00 11,996,693.16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2,211,000.00

土地投标保证金 6,900,000.00

合 计 9,111,000.0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资金拆借 245,000.00

收到保函保证金

合 计 245,000.00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4,370,432.21 33,573,362.81

融资租赁的租金 269,112.00 89,704.00

减资 1,002,359.60 120,320.00

合 计 25,641,903.81 33,783,386.81

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65,787,780.86 93,970,117.83

加:资产减值准备 14,652,558.07 10,669,871.7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75,060,923.51 48,364,430.70

92

无形资产摊销 3,130,659.67 1,233,037.2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808,465.98 703,154.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448,084.24 245,045.78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83,825.13 554,656.5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663,405.77 -1,223,710.2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49,125.04 -210,768.1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注] -2,516,833.21 -2,101,434.7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94,973.36 -817,437.0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0,392,836.89 -64,210,601.7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142,605.47 -154,639,026.0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2,797,437.84 265,751,682.67

其他(股份支付成本摊销) -451,693.67 10,014,41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748,208.61 208,303,435.3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41,637,700.02 264,565,062.4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64,565,062.49 309,968,159.6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072,637.53 -45,403,097.18

(2)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一、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93

198,000,000.00

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138,454,808.00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9,669,929.29

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28,784,878.71

4.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 82,856,940.09

流动资产 186,448,303.68

非流动资产 91,923,293.28

流动负债 179,885,958.46

非流动负债 4,038,046.15

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2.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处置子公司的净资产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341,637,700.02 264,565,062.49

其中:库存现金 171,968.46 30,474,068.7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41,465,731.56 234,090,993.7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1,637,700.02 264,565,062.49

[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94

2015 年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 341,637,700.02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 405,176,190.93 元,差额 63,538,490.91 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

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63,538,490.91 元。

2014 年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 264,565,062.49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 303,743,182.64 元,差额 39,178,120.15 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

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9,168,058.70 元,保函保证

金 10,061.45 元。

[注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项目,扣除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金额 295,571.80 元。

(四)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3,538,490.91 保证金

应收账款 129,880,452.76 银行借款质押

合 计 193,418,943.67

(五)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9,354,034.59 6.4936 60,741,358.60

欧元 456,055.72 7.0952 3,235,806.54

港币 2,508,936.04 0.83778 2,101,936.44

澳元 2,103.25 4.7276 9,943.32

卢布 40,000.00 0.0884 3,536.69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4,450,100.89 6.4936 28,897,175.17

欧元 3,357.78 7.0952 23,824.12

港币 1,342,788.37 0.83778 1,124,961.25

预付款项

95

其中:美元 468,000.00 6.4936 3,039,004.80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3,210.00 6.4936 20,844.46

应付款项

其中:美元 91,793.21 6.4936 596,068.39

预收款项

其中:美元 631,172.63 6.4936 4,098,582.65

欧元 653.88 7.0952 4,639.41

澳元 200.00 4.7276 945.52

2.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本公司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及孙公司鸿利(BVI)有限公司和美国莱帝亚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均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对其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

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 2015 年 12 月 31 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 6.4936 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

费用项目以及现金流量表按照 2015 年 1-12 月美元对人民币平均汇率 6.3063 折算。

八、母公司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 2015 年 1 月 1 日,期末系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期系指 2015 年度,上年系指 2014 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明细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计提

占总额 比例 占总额 计提

种 类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4,834,560.89 3.05 4,834,560.89 100.00 4,834,560.89 2.43 4,834,560.89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152,773,804.25 96.38 3,465,018.13 2.27 193,520,969.71 97.24 5,416,727.61 2.80

单项金额虽不重

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901,319.44 0.57 901,319.44 100.00 649,452.00 0.33 649,452.00 100.00

合 计 158,509,684.58 100.00 9,200,898.46 5.80 199,004,982.60 100.00 10,900,740.50 5.48

96

[注]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0万元以上(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可

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 1,144,346.89 1,144,346.89 100.00 产品质量损失

深圳菩盛源照明有限公司 3,690,214.00 3,690,214.00 100.00 涉及诉讼

小 计 4,834,560.89 4,834,560.89 100.00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①账龄组合: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6 个月以内 134,671,410.38 94.94 2,693,428.21 167,895,309.76 93.82 3,357,906.20

6-12 个月 4,183,602.97 2.95 209,180.15 5,254,147.29 2.94 262,707.36

1-2 年 1,674,011.26 1.18 167,401.13 3,447,975.16 1.93 344,797.52

2-3 年 1,316,695.47 0.93 395,008.64 1,298,351.07 0.73 389,505.32

3 年以上 1,061,811.21 0.59 1,061,811.21

小 计 141,845,720.08 100.00 3,465,018.13 178,957,594.49 100.00 5,416,727.61

②关联方组合:

期末数 期初数

组 合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

合并范围内

10,928,084.17 14,563,375.22

关联方组合

小 计 10,928,084.17 14,563,375.22

3)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7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江西兴冠光电有限公司 303,694.44 303,694.44 100.00 涉及诉讼

江西极信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97,625.00 597,625.00 100.00 涉及诉讼

小 计 901,319.44 901,319.44 100.00

(3)本报告期不存在以前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又全额或部分收回或转回

的应收账款。

(4)本期无通过债务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是否因关联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交易产生

深圳市富士新华电子科技有限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无

公司 货款 537,052.00 财产可供执行 否

广州市罗奈儿灯饰有限公司 货款 310,582.68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慈溪市博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39,082.00 客户倒闭,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世峰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12,025.30 客户倒闭,无法收回 否

Fotonica s.r.l 货款 178,812.64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立卓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137,460.00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全优照明

货款 120,974.00 客户倒闭,无法收回 否

电器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的利自动化工程有限 法院执行完毕,对方无

公司 货款 112,400.00 财产可供执行 否

LEDtec GmbH 货款 106,734.97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TRONelektronické sou?ástky

货款 100,549.82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s r. o.

长兴恒动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99,194.68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艾美利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97,384.13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江苏明朗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97,228.23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江门市索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87,124.28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WAWRZYNIEC HICZKIEWICZ 货款 83,195.61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XYZeta s.r.l. 货款 79,226.34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Mod Acc Lighting Gmbh 货款 78,114.70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宁波新烨照明有限公司 货款 74,414.56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佛山市瑞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74,356.56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98

佛山市科思栢丽光电有限公司 货款 70,875.06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MAGIC TECK INC 货款 68,025.46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ELTRIX SRL 货款 66,911.66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BE Designs Lighting, Inc. 货款 61,886.34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Trontek 货款 61,176.40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LEDFX/ CGM technology 货款 60,030.79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深圳市华源照明有限公司 货款 51,790.85 客户倒闭,无法收回 否

其他 13 家小额客户 货款 283,724.80 账龄长,无法收回 否

小 计 3,550,333.86

(6)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7)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账龄 额的比例(%)

第一名 关联方 8,005,813.13 6 个月以内 5.05

6 个月以内

4,891,221.11

第二名 非关联方 /6-12 个月 3.09

第三名 非关联方 4,680,516.65 6 个月以内 2.95

第四名 非关联方 3,866,506.00 6 个月以内 2.44

第五名 非关联方 3,690,214.00 6 个月以内 2.33

小 计 25,134,270.89 15.86

(8)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余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额的比例(%)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8,005,813.13 5.05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910,653.13 1.84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1,617.91 0.01

小 计 10,928,084.17 6.89

(9)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情况。

(10)期末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2.其他应收款

(1)明细情况

99

期末数 期初数

计提

占总额 比例 占总额 计提

种 类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574,369.81 99.70 825,234.05 10.90 10,431,382.86 99.73 534,480.95 5.1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3,000.00 0.30 23,000.00 100.00 28,564.26 0.27 28,564.26 100.00

合 计 7,597,369.81 100.00 848,234.05 11.16 10,459,947.12 100.00 563,045.21 5.38

[注]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0万元以上(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包含在范围①以外,有确凿证据表明可

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①账龄组合:

期末数 期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6 个月以内 1,121,424.89 16.78 22,428.50 6,156,577.41 60.23 123,131.55

6-12 个月 51,829.05 0.78 2,591.45 606,602.94 5.93 30,330.15

1-2 年 5,730,841.00 85.73 573,084.10 3,386,802.46 33.13 338,680.25

2-3 年 541,000.00 8.09 162,300.00 43,130.00 0.42 12,939.00

3 年以上 64,830.00 0.97 64,830.00 29,400.00 0.29 29,400.00

小 计 7,509,924.94 100.00 825,234.05 10,222,512.81 100.00 534,480.95

②关联方组合:

期末数 期初数

组 合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 64,444.87 208,870.05

100

联方组合

小 计 64,444.87 208,870.05

2)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深圳市矗鑫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3,000.00 23,000.00 100.00 涉及纠纷

小 计 23,000.00 23,000.00 100.00

(3)本期不存在以前已全额或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又全额或部分收回或转回的其

他应收款。

(4)本期无通过债务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是否因关联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交易产生

珠海市协宇电子有限公司 质保金 8,880.67 产品质量损失 否

其他小额客户 质保金 12,530.23 产品质量损失 否

小 计 21,410.90

(6)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7)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非关联方 3,763,429.00 1-2 年 49.54

投标保证金 非关联方 2,020,000.00 1-2 年 26.59

押金 非关联方 684,420.00 1-2 年/2-3 年 9.01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0,948.50 6 个月以内 3.70

社保费 非关联方 268,826.89 6 个月以内 3.54

小 计 7,017,624.39 92.38

(8)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余额的比例(%)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4,444.87 0.85

(9)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10)期末无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101

3.长期股权投资

(1)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期初数 增减变动 期末数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成本法 51,191,663.66 51,642,004.31 -450,340.65 51,191,663.66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成本法 56,133,972.38 56,102,038.35 31,934.03 56,133,972.38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本法 100,653,150.74 100,613,798.22 39,352.52 100,653,150.74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成本法 28,000,000.00 28,000,000.00 28,000,000.00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成本法 220,000,000.00 220,000,000.00 220,000,000.00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成本法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成本法 61,154,000.00 61,154,000.00 61,154,000.00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权益法 4,900,000.00 4,944,088.36 -3,687.12 4,940,401.24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权益法 16,050,000.00 17,963,290.75 -17,963,290.75

合 计 638,082,786.78 479,265,219.99 142,807,968.03 622,073,188.02

(续上表)

持股比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本期计提 本期现

被投资单位名称 减值准备

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金红利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100 100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100 100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100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51 51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 100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100 100

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100 100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 49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30 30

合 计

(二) 母公司利润表重要项目注释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1)营业收入

102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主营业务收入 825,548,872.24 750,135,912.30

其他业务收入 10,068,297.13 5,536,792.77

合 计 835,617,169.37 755,672,705.07

2)营业成本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主营业务成本 644,138,536.92 600,522,863.83

其他业务成本 5,193,512.93 3,298,554.64

合 计 649,332,049.85 603,821,418.47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行业分类)

本期数 上年数

行业名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日用电子

器具制造 818,113,630.62 640,492,703.86 750,135,912.30 600,522,863.83

合同能源

管理业务 7,435,241.62 3,645,833.06

小 计 825,548,872.24 644,138,536.92 750,135,912.30 600,522,863.83

(3)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业务类别分类)

本期数 上年数

产品名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LAMP LED 24,978,409.13 18,766,580.69 28,739,065.63 21,999,212.91

SMD LED 730,686,648.01 572,124,880.08 678,457,368.63 542,586,911.12

通用照明 62,448,573.48 49,601,243.09

产品 42,939,478.04 35,936,739.80

合同能源 7,435,241.62

管理 3,645,833.06

小 计 825,548,872.24 644,138,536.92 750,135,912.30 600,522,863.83

(4)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地区分类)

本期数 上年数

地区名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国内 709,524,773.60 560,158,999.98 646,474,541.76 529,201,630.81

103

国外 116,024,098.64 83,979,536.94 103,661,370.54 71,321,233.02

小 计 825,548,872.24 644,138,536.92 750,135,912.30 600,522,863.83

(5)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收入的比例(%)

前五名客户合计 95,406,506.89 11.42

2.投资收益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11,494.72 1,963,237.9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2,539,710.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4,616.0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794,075.00

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合 计 3,316,110.72 13,708,873.88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本期数 上年数 本期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687.12 49,947.23 联营企业本期利润变动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3,315,181.84 1,913,290.75 联营企业本期利润变动

小 计 3,311,494.72 1,963,237.98

(3)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2,711,562.59 64,902,871.64

加:资产减值准备 6,546,775.01 5,944,524.5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50,788,003.71 40,832,588.62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082,866.37 1,002,088.25

10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67,495.38 156,799.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37,348.80 145,494.31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83,825.13 554,656.5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047,694.98 -1,205,049.9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316,110.72 -13,708,873.8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增加以“-”号填列 ) -1,029,307.51 -970,132.65

[注]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12,136.98 4,026,022.2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567,086.88 655,340.6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4,635,360.58 -32,012,650.28

7,718,687.4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52,694,879.19

其他(股份支付成本摊销) -72,639.57 10,014,41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446,612.32 233,032,975.0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21,468,618.24 127,858,737.2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27,858,737.26 230,334,905.5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6,390,119.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476,168.25

[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项目,扣除

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金额 295,571.80 元。

105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

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

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

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

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二)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短期借款 130,000,000.00 元,长期借款 183,800,000.00 元,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变动时,将不会对公司的营业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

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负债及境外经营实体有关。本公

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七(五)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三)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

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

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

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106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 47.65%,流动比率为 1.32 倍,不存在重大流动

性风险。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公允价值

项 目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 计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1.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753,571.25 1,753,571.25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权益工具投资 8,029,516.16 8,029,516.16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8,029,516.16 1,753,571.25 9,783,087.41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1.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3,092,052.90 3,092,052.90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3,092,052.90 3,092,052.90

(二)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以计量日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确定第一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

(三)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本公司以当前情况下可以合理取得的最佳信息,包括所有可合理取得的市场参与者假设

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07

(一) 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李国平直接持有公司 27.4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马成章直接持有公司 27.30%

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李国平与马成章曾于 2010 年 4 月 28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但于 2015 年 9 月 2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因此,2010 年 4 月 2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 日期

间,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和马成章,2015 年 9 月 2 日之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有限责任公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司 广州 刘玉生 制造业

有限责任公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司 广州 董金陵 制造业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 有限责任公

司 全资子公司 司 广州 王宇宏 制造业

有限责任公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司 南昌 李国平 制造业

有限责任公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司 东莞 廖建文 制造业

有限责任公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司 深圳 李俊东 制造业

有限责任公

美国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司 美国 贸易

有限责任公

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司 香港 投资

有限责任公

鸿利(BVI)有限公司 孙公司 司 BVI 投资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8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100 100 9144010158763532XY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100 100 91440101665941825E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 100

司 10,000 万元 100 91440101576023707C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100 100 360126210002571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503 万元 51 51 914419006650034332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5,600 万元 100 100 440301103834132

美国莱帝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0 美元 100 100

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1,000 万美元 100 100

鸿利(BVI)有限公司 1,000 万美元 100 100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无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 表决权

被投资单位名 法人代 业务性 关联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比例 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系

称 表 质 (%) (%)

安徽鸿利燕青

1,000 万 联营企

光电科技有限 安徽 李明 制造业 49 49 91341823083683483N

公司 有限公司 元 业

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董金陵、雷利宁、杨永发、孙昌远、

董事

田阳、王宇宏

张平、郭康贤、吴震 第 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全健、万晶、王建民 第 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淑芬、石超、雍欣 监事

邓寿铁 高级管理人员

安茂领、涂晓、李俊东、孙翠霞、 斯迈得公司的前股东及亲属、

刘文军、张明武、深圳市路森光电 斯迈得公司前股东控制的企

科技有限公司 业、本公司股东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注] 914419007417015842

109

[注]:本公司与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一)

之说明。

(二) 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本期数 上年数

关联交 定价方式

关联方名称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易内容 及决策程序

金额 金额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

LED 路灯

有限公司 市场价格 2,522,935.03 0.25 27,418,508.13 3.94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本期数 上年数

关联交 定价方式

关联方名称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易内容 及决策程序

金额 金额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

有限公司 LED 灯珠 市场价格 1,831,161.22 0.10 3,891,986.07 0.51

2. 关联担保情况

(1)明细情况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安茂领、涂晓、李俊东、孙

斯迈得公司 [注]

翠霞、刘文军、张明武、深

圳市路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李国平、马黎清 本公司 [注]

(2)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①.2013 年 3 月 15 日,斯迈得公司与委托人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受

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编号为深担(2013)年委贷字(0088)号委

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人通过受托人向斯迈得公司发放人民币 500 万元无息贷款作为产业技

术进步资金,借款期限自 2013 年 4 月 24 日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

2013 年 3 月 15 日,安茂领、涂晓、李俊东、孙翠霞、深圳市路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

为共同保证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编号为深担(2013)年委贷保字

(0088-1)号保证合同,为该项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涂晓、孙翠霞与兴业银行股份有

110

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编号为深担(2013)年委贷保字(0088-2)号抵押担保合同,以其自

有房产(房地产证号:深房地字第 5000408606 号、深房地字第 6000369554 号)为该项委托贷

款提供抵押担保。安茂领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编号为深担(2013)

年委贷保字(0088-3)号抵押担保合同,以其自有房产(房地产证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

第 1100047500 号)为该项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015 年 4 月,斯迈得公司偿还上述银行贷款,担保合同的主债务履行完毕。

②.2014 年 8 月 7 日,斯迈得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区支行订

立编号为 44008995100214081001 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 600 万元的短

期贷款,用于采购原材料业务,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8 月 24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李俊东、孙翠霞、安茂领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

湖区支行订立编号为 44008995100914081001 的小企业保证合同,对上述贷款合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015 年 5 月,斯迈得公司偿还上述银行贷款,担保合同的主债务履行完毕。

③.2013 年 7 月 30 日,斯迈得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原国通支行)订立编

号为 ZH39031307003 的综合授信协议,该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 1,700 万元的最高额授

信额度,用于银行汇票承兑业务等授信业务。2014 年 8 月,斯迈得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

圳水贝支行(原国通支行)订立编号为 ZH39031408001 的综合授信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本协

议项下最高授信额度涵盖原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ZH39031307003 号)项下的未结清业务授信

额度在内,期限从 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止。

2014 年 8 月,斯迈得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订立编号为 GD39031408001 的

最高额抵押合同,斯迈得公司以机器及生产设备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编

号为[0755 深圳 20140776]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斯迈得公司的债务履行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28 日止。2015 年 12 月,斯迈得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签署

协议,解除编号为[0755 深圳 20140776]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2014 年 8 月,安茂领、李俊东、刘文军、张明武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

贝 支 行 订 立 编 号 为 GB39031408001-1 、 GB39031408001-2 、 GB39031408001-3 、

GB39031408001-4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安茂领、李俊东、刘文军、张明武作为保证人为上述

综合授信协议(编号 ZH39031408001)提供连带保证,《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

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111

2015 年 12 月 25 日 , 斯 迈 得 公 司 与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深 圳 水 贝 支 行 订 立 编 号 为

ZH39031512001 的综合授信协议,该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最高额授信额

度,用于一般贷款及银行汇票承兑业务等授信业务。

2015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订立编号为 GB390315120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斯迈得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

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授信协议项下尚有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人民币 3,060 万

元。

④.2015 年 12 月,斯迈得公司与委托人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受托人兴

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深担(2015)年委借字(1348)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兴业银行

深圳分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 500 万元的长期借款,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4 日,借款届满日一次还清。

本公司、李俊东、张翠霞、刘文军、张明武作为共同担保人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订立编

号为深担(2015)年委贷保字(1348-1)号的保证合同,为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 500 万元。

⑤.2015 年 12 月,斯迈得公司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斯迈得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人民

币 3,000 万元的担保。

本公司、李俊东、张翠霞、刘文军、张明武作为共同担保人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订立编号为深担(2015)年反担字(1680-1、1681-1)号的反保证合同,为签订的

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反保证。反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反担保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 0 元。

⑥.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4 年花公

工贷字第 020 号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短期贷款,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6 日至 2016 年 1 月 5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李国平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4 年花公工贷

自保字第 020 号的自然人保证合同,对上述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112

⑦.2015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5 年花公

工贷字第 018 号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短期贷款,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7 日。

2015 年 12 月 18 日,李国平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5 年花公工贷

自保自第 018 号的自然人保证合同,对上述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⑧.2015 年 12 月 4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 GDK477390120150238

号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短期贷款,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李国平与中国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 GBZ477390120150095

号的自然人保证合同,对上述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

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⑨.2015 年 7 月,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签订编号为 GDK477390120150136 号

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

2015 年 7 月 , 李 国 平 及 其 配 偶 马 黎 清 与 中 国 银 行 广 州 花 都 支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GBZ477390120150080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3.公司本期未发生向关联方托管/承包情况。

4.公司本期未发生向关联方租赁情况。

5.公司本期未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6.公司本期未发生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公司本期未发生关联方承诺情况。

8.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

(三)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数 期初数

113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

(1)应收账款 1,490,670.35 29,813.41

限公司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

(1)应付账款 5,011,711.52 9,605,037.95

限公司

安徽鸿利燕青光电科技

(2)其他应付款 4,900,000.00 4,655,000.00

有限公司

(四)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间 本期数 上年数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16 20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12 18

报酬总额(万元) 727.50 653.24

十二、股份支付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项 目 金额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104,000 份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本期无行权的权益工具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股票期权 3,933,980 份,限制性股票 392,960 股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行权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91 元/份,预留股票

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期权行权价格为 12.71 元/股,合同剩余期限 26 个月

公司期末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 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73 元/股,

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合同剩余期限 26 个月

[注]股份支付情况的说明:

2014 年 3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其主要内容包

括:

114

1.公司向 3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3.995 万份股票期权(首期授予股票期权 663.995 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 50 万份)和 84.5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2.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97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3.79 元/股。

3.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48 个月,自首期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

行权时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行权/解锁,每个行权期/每次解锁的比例分别为 30%、

30%、40%。预留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2 期行权,每个行权期解锁的比例分别

为 50%、50%。

4.行权/解锁条件:

行权期/解锁期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4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性股

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25%;2014年实现的净利润较

票第一次解锁

2013年增长不低于55%。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限制性股

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50%;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较

票第二次解锁/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2013年增长不低于80%。

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6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限制性股

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85%;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较

票第三次解锁/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13年增长不低于110%。

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公司如发生再融资以及以达到控股为目的

而实施的对外投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其产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计入当年及今

后行权/解锁业绩指标的计算。但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定向增发新增净资产及其产生的营业

收入、净利润应计入当年及今后年度行权/解锁业绩指标的计算。

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2014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 246,311,9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30

元(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4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调整为 7.94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3.76 元/股。

2014 年 9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已

115

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355 名调整

为 323 名,注销股票期权 591,700 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2,000 股。

2015 年 3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

励对象授予 10.4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剩余 39.6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不予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 12.74 元/股。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

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以及第一期权益未达到行权/解锁条件,注销股票期权

2,151,735 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66,585 股。

2015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246,013,3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325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5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首期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7.91 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73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调整为 12.71 元/股。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部分已离职人员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248,045 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4,375 股。

(二)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项 目 金 额

根据布莱克-斯科尔模型计算股票期

权的公允价值;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授予日股票价格与授予价格的

差异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依据最新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

后续信息做出估计

本期估计与上年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

资本公积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 9,562,722.26

116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注] -451,693.67

[注]:公司 2014 年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第 1 期行权/解锁的业绩考核条件,在 2014

年未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第 1 期行权/解锁的成本费用,只确认了股权激励计划第 2 期、第 3

期行权/解锁分摊至 2014 年的成本费用 10,014,415.93 元。公司 2015 年业绩未达到股权激

励计划第 2 期行权/解锁的业绩考核条件,只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第 3 期行权/解锁的成本费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应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第 3 期行权/解锁的成本费用

9,562,722.26 元,扣除在 2014 年已经确认的成本费用 10,014,415.93 元,2015 年应确认的

成本费用为-451,693.67 元。

(三)本期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四) 以股份支付服务情况

项 目 金额

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 9,562,722.26

以股份支付换取的其他服务总额

(五)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2015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7.91 元/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73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2.71 元/股。

十三、或有事项

(一)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立案时间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元) 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菩盛源照明 深圳市宝安

2014 年 8 月 15 日 本公司 货款纠纷 3,690,214.00 法院执行中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江西兴冠光电 南昌市高新

2015 年 11 与 4 日 本公司 货款纠纷 303,694.44 法院执行中

有限公司 区法院

江西极信邦光电 广州花都区

2015 年 8 月 17 日 本公司 货款纠纷 597,625.00 法院执行中

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

2015 年 9 月 15 日 斯迈得 宁波澳得凯电子有 货款纠纷 深圳市宝安 456,393.77 法院审理中

117

公司 限公司、马幼红 区人民法院

斯迈得 东莞市裕坤电子科 深圳市宝安

2015 年 10 月 26 日 货款纠纷 156,081.2 法院审理中

公司 技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斯迈得 浙江天时光电科技 深圳市宝安

2015 年 11 月 30 日 货款纠纷 180,372.27 法院审理中

公司 有限公司、何见东 区人民法院

斯迈得 广明源(福建)固 深圳市宝安

2015 年 12 月 16 日 货款纠纷 554,727.18 法院审理中

公司 态照明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劳动

2015 年 12 月 2 日 易文武 本公司 劳动纠纷 人事争议仲 110,000.00 裁决中

裁委员会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本公司无为合并范围以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2.本公司无为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情况。

3.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额度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备注

本公司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南昌银行永兴支行 10,000.00 6,000.00 2017-12-09 [注 1]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

本公司 中国银行花都支行 20,000.00 [注 2]

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

本公司 浦发银行花都支行 2,000.00

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中国光大银行深

本公司 3,000.00 3,000.00 [注 3]

限公司 圳水贝支行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中国银行深圳龙

本公司 限公司 华支行 2,000.00 1,000.00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本公司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500.00 500.00 2017-12-24

限公司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招商银行深圳福

本公司 3,000.00 1,880.00 2017-10-28

限公司 田支行

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 深圳市中小企业

本公司 限公司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000.00

[注 1]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南昌银行永兴支行向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发

放委托贷款,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最高额 1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118

[注 2]本公司为重盈公司向中国银行花都支行贷款提供最高额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

担保。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 0 元。

本公司为重盈公司向浦发银行花都支行贷款提供最高额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 0 元。

[注 3]本公司为斯迈得公司提供担保,详情如下:

①.2015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水贝支行订立编号为 GB390315120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斯迈得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综

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

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授信协议项下尚有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人民币 3,060 万

元。

②.2015 年 6 月 4 日,斯迈得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订立编号为 2015 圳中银华

额协字第 0000307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该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额授信额

度,用于斯迈得公司一般贷款。

斯迈得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订立编号为 2015 年华质合第 0000307 号的应收账

款质押合同,截止该合同签署之日,斯迈得公司因对外销售货物及提供服务已经产生的所有

应收账款和自质押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结清之日,因对外销售货物及

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提供质押保证。

2015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订立编号为 2015 圳中银华保字第

0000307 号的最高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斯迈得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担保,承担连带

责任保证。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授信协议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 1,000 万元。该授信协

议项下应收账款质押金额为人民币 12,988.05 万元。

③.2015 年 12 月,斯迈得公司与委托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深担(2015)年委借字(1348)号的委托贷款合同,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 500 万元的长期借款,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4 日,借款届满日一次还清。

本公司、李俊东、张翠霞、刘文军、张明武作为共同担保人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订立编

号为深担(2015)年委贷保字(1348-1)号的保证合同,为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 500 万元。

119

④.2015 年 10 月 29 日,斯迈得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订立编号为 2015 年小福

字第 0015352403 号的授信协议,该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

信期为 24 个月。本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向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出具最高额人民币

3,000 万元不可撤销担保书。《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5 年 10 月 29 日,斯迈得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订立编号为 2015 年小福字第

1015352768 号的借款合同,该行向斯迈得公司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长期贷款,借款期

限自 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8 日。贷款本金自贷款发放之日次月起的每月 20

日归还借款额的 3%,余款在贷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结清。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 1,880 万元。

⑤.2015 年 12 月,斯迈得公司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深担(2015)

年委保字(1681)号委托担保协议,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斯迈得公司向北京

银行深圳分行贷款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

本公司、李俊东、张翠霞、刘文军、张明武作为共同担保人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订立编号为深担(2015)年反担字(1680-1、1681-1)号的保证反保证合同,为签

订的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反保证。反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反担保合同项下尚有借款余额人民币 0 元。

(2)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无财产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情况。

(三) 本公司无其他或有负债

十四、承诺事项

(一) 重大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包括:

1)斯迈得公司与深圳市中运泰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斯迈得公司租

赁中运泰科技工业园六号厂房 8、9 层,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每月租金

106,014.00 元; 每月物业管理费 7,009.00 元。

斯迈得公司与深圳市中运泰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斯迈得公司租赁

中运泰科技工业园四号厂房 1 层,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每月租金 71,400.00

120

元;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每月租金 78,540.00 元;每月物业管理费 3,150.00

元。

根据上述合同约定,斯迈得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间内预计承担厂房租赁相关费用如下:

单位:元

期 间 厂房租金 物业管理费 预计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6 年度 1,656,018.00 86,863.00 1,742,881.00

2017 年度 314,160.00 12,600.00 326,760.00

合 计 1,970,178.00 99,463.00 2,069,641.00

2)良友公司与东莞市石碣镇西南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东莞市石碣镇

东风北路西南大元工业区的厂房,租赁面积 1,200 平方米。2013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0,800.00 元。由于发展需要,2014 年 3 月 20 日签订补充协议,从

2014 年 4 月 1 日起,厂房、宿舍面积由原来的 1,200 平方米增加到 5,578 平方米,合计每

月租金为人民币 47,413.00 元。

良友公司与东莞市石碣镇西南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西南村洲南路 1

号的厂房,租赁面积 5,763 平方米,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每月租金为人

民币 48,986.00 元。

根据上述合同约定,良友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间内预计承担厂房租赁相关费用如下:

单位:元

期 间 厂房租金 物业管理费 预计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6 年度 1,156,788.00 1,156,788.00

2017 年度 1,107,802.00 1,107,802.00

2018 年度 142,239.00 142,239.00

合 计 2,406,829.00 2,406,829.00

3)良友公司与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三井住

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向良友公司指定的设备出售方东莞市东耀机械有限

公司购买 2 台全自动注塑机,含税价格 860,000.00 元,并出租给良友公司。良友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支付首付款 172,000.00 元,另外需要支付 36 期租金,每期租金 22,426.00 元,每

个月末支付一次,租赁期满后优惠留购金额 500 元,合计应支付租金 979,836.00 元。截止

资产负债表日,良友公司已向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首付款和租

121

金共计 755,076.00 元,剩余租金 224,760.00 元尚未支付。

2.本公司与斯迈得公司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购买斯迈得公司 100%股

权 ,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170,000,000.00 元 。 截 止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 尚 未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

59,545,192.00 元。本公司将在斯迈得公司 2015 年、2016 年审计报告出具且履行完毕业绩

补偿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支付。

3.2015 年 8 月,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人民币 78,400,000.00

元购买子公司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49%股权,并增资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截

止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购买股权价款 38,416,000.00 元,尚未增资 30,000,000.00 元。

本 公 司 将 在 2016 年 支 付 购 买 股 权 价 款 25,556,000.00 元 , 并 向 良 友 公 司 增 资

30,000,000.00 元。剩余购买价款 12,860,000.00 元将在良友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对财务状况和经 无法估计影

项 目 内 容

营成果的影响数 响数的原因

2016 年 1 月 27 日,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按照良友公司的业绩承诺,预计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16 年 1 月,本公司购买良友

对外投资 净利润,2015 年增加 1,078 万

公司 49%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元,2016 年增加 1,225 万元,

2017 年增加 1,372 万元

按照金材公司的业绩承诺,预计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16 年 1 月,良友公司购买

对外投资 净利润,2015 年增加 540 万元,

金材公司 30%股权

2016 年增加 660 万元,2017 年

增加 780 万元

江西鸿利光电取得银行无息贷款

向银行贷款 无息贷款,无利息支出

4,000 万元

预计每年增加利息支出

向银行贷款 本公司向银行贷款 2,000 万元

约 95 万元

2016 年 3 月,出售东莞鑫诠公司 预计取得转让收益

出售联营企业股权 约 1,400 万元

15.05%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22

(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8,445,424.25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根据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报

告期末总股本614,847,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

18,445,424.25元。以上股利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 除上述事项以外,截至报告日,本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一) 拟出售东莞鑫诠公司股权

2014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收购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 1,605 万元参股

东莞鑫诠公司,持股 30%。

2015 年 7 月 13 日,本公司与东莞鑫诠公司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协议约定:东莞

鑫诠公司以人民币 4,815 万元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东莞鑫诠公司 30%股权,东莞鑫诠公

司在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支付人民币 2,415 万元,在 2015 年 9 月 25 日之前支付人

民币 2,400 万元。

2015 年 7 月 24 日,本公司收到东莞鑫诠公司支付的交易价款人民币 2,415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收到东莞鑫诠公司剩余交易价款 2,400 万元,也没有办理

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未确认股权转让收益。

2016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与东莞鑫诠公司、向小平签订《股权回购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约定:原由东莞鑫诠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东莞鑫诠公司 30%股权,变更为由向小平受让本

公司持有的东莞鑫诠公司 15.05%的股权,东莞鑫诠公司已经支付的股权回购款 2,415 万元

作为代向小平向公司支付该 15.05%的股权转让款。2016 年 3 月 8 日,东莞鑫诠公司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东莞鑫诠公司 14.95%的股权。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将持有的东莞鑫诠公司 15.05%股权计入“划分为持有待售

的资产”;剩余 14.95%股权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东莞鑫诠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123

十七、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收益为+,损失为-):

项 目 本期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48,084.2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11,253,843.00

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产生的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779,209.13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942,164.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33,014.32

小 计 12,301,728.04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1,939,442.2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362,285.7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0,322,040.95

12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0,244.83

2.其他说明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333,014.32 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明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

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52 0.25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47 0.23 0.23

2.计算过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序号 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 152,186,180.42

非经常性损益 2 10,322,040.95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2 141,864,139.4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4 908,407,846.35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5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6

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 7,378,067.83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8 5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9 -1,659,030.15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0 6

报告期月份数 11 12

加权平均净资产 12[注] 980,597,226.56

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12 15.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12 14.47%

[注]12=4+1*0.5+5*6/11-7*8/11±9*10/11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序号 本期数 上年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 152,186,180.42 90,909,794.79

非经常性损益 2 10,322,040.95 11,665,649.42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2 141,864,139.47 79,244,145.37

期初股份总数 4 245,466,000.00 245,466,000.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5 368,199,000.00 368,199,000.00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6 845,950.00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7 9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8 845,950.00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9 9

报告期缩股数 10

报告期月份数 11 12 12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 613,665,000.00 613,665,000.00

基本每股收益 13=1/12 0.25 0.15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14=3/12 0.23 0.13

[注 1]12=4+5+6×7/11-8×9/11-10

[注 2]报告期内,本公司实施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45,938,99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368,908,485 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不应包含限制

性股票的股数。“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已经扣除限制性股票 472,990

股对应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 709,485 股,调整后的转增股本数量为 368,199,000 股。

本公司已经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对 2014 年度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列报。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序号 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 152,186,180.42

126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净利润的影响数 2

稀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2 152,186,180.42

非经常性损益 4 10,322,040.95

稀释后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4 141,864,139.47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6 613,665,000.00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7 1,043,877.30

稀释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8=6+7 614,708,877.30

稀释每股收益 9=3/8 0.25

扣除非经常损益稀释每股收益 10=5/8 0.23

(三)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较期初

报表项目 数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增长 33.39% 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增加、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以 公 允价 值计量 且 其变 动

增长 722.81% 系佛达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应收的赔偿款增加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增长 223.48%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减少 54.00% 主要系收回款项所致。

存货 增加 30.41%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存货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减少 50.32% 主要系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增加 1387.81% 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减少 80.57% 主要系公司拟对外出售投资,重分类所致。

在建工程 减少 34.53% 主要系工程完工所致。

无形资产 增加 134.91% 主要系购买土地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增加 77.79% 主要系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增加 321.55%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工程款、投资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增加 275.72% 主要系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以 公 允价 值计量 且 其变 动

增加 302.73% 系斯迈得、良友公司超额完成业绩承诺,公司需支付奖励款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增加 16.72% 主要系尚未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增加 42.95%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职工人数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其他应付款 增加 68.08% 主要系未支付的工程款增加。

1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增加 321.50% 主要系收购斯迈得公司股权价款需要在下期支付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减少 41.77% 主要系收购斯迈得公司股权款需要在下期支付,重分类所致。

长期借款 增加 512.67% 主要系向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股本 增加 149.65%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 减少 92.85%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未分配利润 增加 58.56% 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较上年

报表项目 数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增加 56.47%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增加 54.20%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成本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增加 69.99%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税费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增加 33.92%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增加 50.67% 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费用增加;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增加 37.33% 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 增加 1631.35% 主要系被投资单位实现损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增加 94.30%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增加 79.76% 主要系利润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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