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16]1926号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光电公
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16]1925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鸿利光电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
其真实、合法、完整是鸿利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鸿利光电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专项意见。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鸿利光电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
的会计资料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
不一致。
除了对鸿利光电公司实施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
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鸿利光电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
审计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鸿利光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
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归鸿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小春
报告日期:2016年4月15日
附表:
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 2015年 2015年度 2015年度 2015年度 2015年
占用形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上市公司的 核算的 期初占用 占用累计 占用资金 偿还累计 期末占用 占用性质
成原因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 的利息 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06.00 1,872.00 2,378.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
限公司
广州市莱帝亚照明科技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8,364.05 11,122,080.82 11,166,000.00 64,444.87 往来款 非经营性
及其附属企业 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0,000.00 100,0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
东莞市良友五金制品有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64,138,132.13 164,138,132.13 往来款 非经营性
限公司
小 计 208,870.05 175,262,084.95 175,406,510.13 64,444.87
关联自然人
及其控制的法人
小 计
其他关联人
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总 计 208,870.05 175,262,084.95 175,406,510.13 64,444.87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昌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