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光电: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深交所 2016-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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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14,847,475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鸿利光电 股票代码 30021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邓寿铁 刘冬丽

办公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传真 020-86733777 020-86733777

电话 020-86733958 020-86733958

电子信箱 stock@honglitronic.com stock@honglitronic.com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领先的白光 LED 封装企业,主要从事 LED 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

品广泛应用于通用照明、背光源、汽车信号/照明、特殊照明、专用照明、显示屏等众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培育第

二主业,通过投资合作的方式,在车联网行业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LED 行业业务情况

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 LED 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是 LED 支架产品、LED 元器件产品、LED 应用产品。其中,LED 支架产品为 LED 封

装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 LED 支架产品主要有大功率支架、SMD LED 支架等;LED 元器件产品主要为白光 SMD LED 产品,

主要应用于 LED 照明领域;LED 应用产品按应用领域又分为 LED 通用照明产品、LED 汽车照明产品,LED 通用照明产品主要

为 LED 灯管、LED 面板灯、LED 灯带等商业照明产品,LED 汽车照明产品主要为 LED 汽车前大灯、LED 校车灯、LED 警车、LED

汽车辅助照明灯等产品。同时,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承接 LED 照明工程改造项目,目前以 LED 路灯改造为主。

2015 年度,LED 照明市场需求良好,公司扩充了 LED 封装产能规模,并加大了市场拓展力度,促使公司有效的释放了生

产产能,在主营业务方面保持了稳定的增长。

2015 年度,公司 LED 业务方面实现营业收入 156,352.78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98.19%。公司未来将通过在江西

南昌设立的 LED 生产基地实施产能扩张,提升公司在 LED 行业的市场份额及竞争优势,加快实现公司在 LED 行业的发展战略。

(二)车联网行业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了迪纳科技,其主营业务为车终端 GID 销售及提供车联网解决方案的服务。核心竞争力集中在车云

平台、覆盖汽车产业链和服务链的 App 体系、智能车载终端。可针对所有类型的商用车、乘用车,提供涵盖大众用车领域、

个人用车领域、保险领域、政企车队管理领域、4S 集团及车后服务领域等所有业务范畴的全方位车联网系统,满足用车全

生命周期和整个车后服务的全方位需求。计划参股广州珠航校车,珠航校车主要为学生提供校车服务,计划通过学生及家长

用户积累开展车联网业务。

车联网行业目前公司主要为参股,业绩尚未在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中体现。公司与相关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了投资于

车联网行业的基金,希望加快公司在车联网行业的布局,努力打造 LED 行业+车联网行业的双主业业态。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 1,592,318,301.09 1,017,669,298.66 56.47% 735,417,172.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186,180.42 90,909,794.79 67.40% 61,040,26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41,864,139.47 79,244,145.37 79.02% 50,263,222.6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748,208.61 208,303,435.30 13.18% 108,459,512.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5 66.67%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5 66.67%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2% 10.62% 4.90% 7.52%

本年末比上年末

项 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增减

资产总额 2,062,691,257.47 1,571,759,051.96 31.23% 1,055,382,67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51,121,656.07 908,407,846.35 15.71% 814,847,615.63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 287,726,760.52 405,756,066.91 441,051,572.30 457,783,90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270,004.62 29,763,504.90 46,233,703.00 48,918,96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5,085,882.56 25,457,225.62 37,749,023.58 53,572,007.71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3,617.07 53,255,501.06 116,096,153.64 64,492,936.8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

51,429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43,375 权恢复的优先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国平 境内自然人 27.41% 168,515,250 126,386,437 质押 58,325,000

马成章 境内自然人 27.30% 167,839,750 167,839,750

董金陵 境内自然人 0.98% 6,021,355 4,516,015 质押 3,525,000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7% 5,974,220 0.00

李俊东 境内自然人 0.70% 4,315,815 3,839,835

雷利宁 境内自然人 0.63% 3,846,640 2,884,98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 0.00

其他 0.43% 2,649,297

资基金

张安东 境内自然人 0.40% 2,440,000 0.00

射阳县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7% 2,300,950 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1% 1,921,250 0.00

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国平与第二大股东马成章原为一致行动人,两人于 201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年 9 月 2 日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李国平配偶为马成章侄女。除此之外,

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适用 √ 不适用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概述

3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制定的2015年度经营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LED产业政策支持,在把LED主业做大做

强的前提下,积极布局车联网产业,为公司打造双主业业态奠定了一定基础。

本报告期,受LED照明市场持续向好,公司把握机会扩充了LED封装产能规模,加大了市场拓展力度,有效的释放了

生产产能,在主营业务方面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同时,收购的子公司斯迈得、良友五金等在本报告期贡献了部分业绩,使得

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231.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47%;实现营

业利润18,40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47%;实现利润总额19,680.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94%;实现净利润16,578.7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21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40%。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完成了的工作如下:

1)进一步巩固白光LED领军地位,积极打造双主业。

本报告期,根据年初的经营计划,公司加大了LED市场拓展力度,扩充了LED封装产能规模,缓解了LED器件产品的

交期压力,加强了LED支架业务投入,严格控制材料采购成本,使得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保持了稳定、快速地增长。同时,

通过子公司香港鸿利旗下的BVI鸿利向开曼网利增资1,000万美元,开展LED行业金融服务;投资4,500万元参股迪纳科技、

计划投资3000万元参股广州珠航切入车联网行业,积极打造LED主业+车联网行业双主业。

2)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满足战略发展资金需求。

2015年8月,公司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计划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549.43

万元,拟用于“SMD LED建设项目”、“收购良友五金49%股权并增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三个项目。2016年1月,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3)加强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报告期,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176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新增专利受理87项,其中,发明专利受理33项。投入研发

费用7,103.9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4.46%。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共获得专利授权613项,其中已授权

发明专利31项;共有126项专利已受理,其中已受理发明专利72项。

2015年,公司亦受到政府部门及行业内多家专业机构的表扬与肯定,具体情况如下:

荣誉称号 颁发部门 颁发日期

LED国际合作促进联盟(LICA)、广东省半导

2014年度北美市场最具竞争力中国LED企业TOP10

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GSC)、广东省半导 2015年6月

2014年度中国最具国际竞争力LED封装企业TOP10

体光源产业协会

花都区2014年度节能工作先进企业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

2014年度花都区区长质量奖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

LED行业十大技术领军企业 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 2015年12月

LED好产品高工金球奖(COB)

高工LED金球奖评选委员会 2015年12月

LED好产品水晶奖(CSP)

4)加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因我国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对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了较大影响,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全体股东利

益,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暂停减持公司股票坚定投资者信心。同时专注公司经营,提升公司业绩,以此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

的吸引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白光LED封装企业,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231.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47%;实现营业

4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18,40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47%;实现利润总额19,680.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94%; 实现净利润16,578.7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4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21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40%。

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LED器件产品 115,989.99 72,368.15 60.28%

通用照明产品 17,218.64 15,275.00 12.72%

汽车照明产品 11,447.10 10,236.57 11.83%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415.19 642.88 275.68%

LED支架 9,281.86 1,673.98 454.48%

合 计 156,352.78 100,196.59 56.05%

公司LED器件产品2015年度营业收入按发光颜色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99,470.73 63,650.67 56.28%

红光 2,093.05 1,898.29 10.26%

蓝光 1,133.69 851.41 33.15%

其它 13,292.52 5,967.78 122.74%

合计 115,989.99 72,368.15 60.28%

其中,LAMP LED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469.04 666.56 -29.63%

红光 350.97 417.89 -16.01%

蓝光 173.42 189.81 -8.63%

其它 1,436.58 1,468.89 -2.20%

合计 2,430.01 2,743.15 -11.42%

其中,SMD LED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营业收入 2014年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白光 99,001.69 62,984.11 57.19%

红光 1,742.08 1,480.40 17.68%

蓝光 960.27 661.60 45.14%

其它 11,855.94 4,498.89 163.53%

合计 113,559.98 69,625.00 63.1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LAMP LED 24,300,058.68 6,460,365.88 26.59% -11.42% -7.13% 1.23%

SMD LED 1,135,599,799.51 257,816,542.59 22.70% 63.10% 64.44% 0.18%

通用照明产品 172,186,447.62 47,454,710.76 27.56% 12.72% 31.27% 3.89%

汽车照明产品 114,471,036.91 51,917,617.45 45.35% 11.83% 28.49% 5.88%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24,151,869.43 13,965,684.56 57.82% 275.68% 292.52% 2.23%

LED 支架 92,818,579.63 28,335,066.30 30.53% 454.48% 499.42% 2.29%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231.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47%;实现营业利润18,40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3.47%;实现利润总额19,680.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94%;实现净利润16,578.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43%,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21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4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收购的子公

司业务增长较快,主营业务封装、支架、汽车灯具等业务方面保持了快速的增长。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均

出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本公司出资设立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6月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美元1,000万元,

本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5年6月,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HONGLITRONIC LIMITED。该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

资本为美元1,000万元,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

6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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