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股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4
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3月22日,
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45),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
年3月28日、4月5日、4月11日分别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一)、
(二)、(三)》(公告编号:2016-048、051、056)。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还聘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广东正中
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目前,会计师事务
所和评估机构正在对标的公司进行相关审计评估工作,与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相关报告书在内的各类文件正在有序准备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
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公司股票原计划于2016年4月22日复牌,鉴于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资产进行
的尽职调查尚未完成,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
年4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时间为1个月内,即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2日
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于2016年5月22日前披露有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申
请股票复牌。如公司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预案或报告
书,公司将另行申请延期复牌,因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累计
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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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相关议案。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进展公告。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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