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研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5 年
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
交董事会的相关 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
的专业 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就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运
作情况,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在2015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独立意
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在201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具体方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在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五)在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在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明日宇航增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机会提前到公司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技术开发情况、内部
控制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等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了解农机行业动态以及在财务、税收等方面
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供帮助,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方向进行了调研和审核,对公司
市场开拓、研发方向、投资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提名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被提名人进行相关审查并提出建议,保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规定
和企业发展需要。
3、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 则》参加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按照规定对公司 内
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及时与公司交流, 听取公司
经营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外部审计人员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
时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为公司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提供良好的意见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
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调研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研发项目和发展方向,运用自身的专长
和经验,为公司战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积极参加独董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任职期间,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任职期间,没有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胡斌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