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7:30 分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501 号公
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
主持为监事会主席卢臻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2015 年度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 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 1,401,038,861.44 560,911,399.79 149.78%
营业成本 875,800,840.99 349,535,707.53 150.56%
期间费用合计 170,792,897.59 76,841,196.98 122.27%
资产减值损失 20,456,780.16 12,098,117.96 69.09%
投资收益 1,918,125.19 - 100.00%
营业利润 334,038,763.06 121,593,469.67 174.72%
营业外收入 16,642,036.98 8,032,270.26 107.19%
营业外支出 1,692,622.69 967,689.78 74.91%
利润总额 348,988,177.35 128,658,050.15 171.25%
所得税费用 48,568,378.27 16,611,743.38 192.37%
净利润 300,419,799.08 112,046,306.77 168.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0,754,807.68 112,170,193.01 168.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286,324,443.20 105,541,705.87 171.29%
按期末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0.2018 0.31 -34.9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 年度实现净
利润 71,486,731.00 元,按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 7,148,673.10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63,455,145.26 元,减去 2015 年分配
2014 年 18,040,000.00 元现金股利,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 309,753,203.16 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90,360,202
股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2 元(含税),共计 32,787,924.44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决议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的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
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5年度公司
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航空航天大型复杂结构件智能化数字化车间建
设内容调整及追加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日宇航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以自
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追加投资后,可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并进一步提高市场
适应能力,优化工艺路线,可涵盖更多的新产品种类,从而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
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