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在 2015 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利益。现将我们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201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出席 亲自 委托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
董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邢 敏 6 6 0 0
楼狄明 4 4 0 0
金章罗 4 4 0 0
徐小芳 4 4 0 0
2015 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 无反对、弃
权情况,投了赞成票。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二次股东大会,全部出席。
二、2015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年4月2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1)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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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公司聘请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及产能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2)对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部份A股股份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我们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201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自己独立的
意见,认真、公平地对议案进行修改与完善,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其次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规范
运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提出优化建议;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定期报告等
有关事项等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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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对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
易等事项,都按规定要求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自身学习情况。我们能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部
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
别由我们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15 年,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
自己的政策法规水平,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发挥自己的作用。
(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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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邢 敏 楼狄明 金章罗 徐小芳
二 0 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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