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或“保荐
机构”)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股份”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证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润邦股份 2016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
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
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
种,使用外币进行理财时按照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额度统计),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为自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会议
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单个
中短期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公司
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及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风险控制
1、相关风险
(1)尽管主要投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
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种
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授
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
美元、欧元等币种)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
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
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理财产
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核查结论
根据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润邦股份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润邦股份 2016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雷 梁 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