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深交所通知”)要求,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润邦股份”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润邦股份
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西南证券指派担任润邦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专员,就润邦股份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的有关事项与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部门、证券事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内部审计部
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互动易网站上的回复记录、特定
对象沟通前的承诺书、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查情况、信息披露文件、
募集资金对账单、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资料、关联交易的
相关资料、对外担保的相关资料、重大投资的相关资料、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以及董监高的声明和承诺书、独立董事的工作记录等资料,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
《自查表》进行了审慎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
1、润邦股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等机构均能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能够较好地运行,
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运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2、润邦股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上述制度均能一贯、有效地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董事会填写的《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
和运行情况。
西南证券对润邦股份董事会填写的《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雷 梁 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