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
件的相关要求,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股份”或“公司”)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润邦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06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279,85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10.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4,62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896.36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723.64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9700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已累计使用 62,723.6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
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 4.886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润
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
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以及对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4,620.00 万元,共支付发行有关的费
用 1,896.36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723.64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上海银行南通分行 03002658533 62,820.00 0.00 已销户
合 计 - 62,820.00 0.00 -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64,620.00 万元,扣除保荐机构费用 1,80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
专户实际收到 62,820.00 万元。另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963,599.6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27,236,400.39 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 628,248,860.00 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48,860.0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进行销户处理。
三、2015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 年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
润邦股份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2,723.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723.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723.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是否达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可使用 到预计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4)=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状态日 效益
(如有) 差额(3)=(1)-(2) (2)/(1) 化
期
补充流动资金 - 62,723.64 62,723.64 62,723.64 62,723.64 62,723.64 0.00 100.00 - - - -
合计 - 62,723.64 62,723.64 62,723.64 62,723.64 62,723.64 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存在变更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五、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016 年 4 月 1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核字[2016]
01970007 号《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认为,润邦股份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
规定编制。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
润邦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江
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雷 梁 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日